来 信 人:王贤文
来信日期:2015-02-27
来信主题:检举信.武穴市.大法寺镇.刘主乡.白龙潭村前书记王贤生.现任书记王义兵 贪污腐败
王贤生是武穴市.大法寺镇.刘主乡.白龙潭村2003-2013年本村前任村支书书记.他任期期间.贪污.收受贿赂.以及贪污本村公款严重. 全体村民无一不知,无一不晓.只是敢怒而不敢言.
特揭发检举以下例
1.本村村口有几十公顷的湖泊.私自对外承包30年.从2010年开始.所得款项私自尽吞.
2.东风水库边上的山坡大面积树木.植被林..以及本村山后.林场山后.所有的树木丛林.全被私自乱采伐.以导致大面积山体裸露,杂乱不堪. 私自砍伐.盗卖木材所得全部贪污.
3.按照中央国家规定的农民种植的土地.如果未耕种的,村里流转出去的土地,应当所给予农民应有的补贴, 因为很多人在外务工. 这些费用,也根本没有落到每个村民手中
4.王贤生在任期间,从大法寺至刘主乡.再到白龙潭村的城镇道路.由国家出资修的路.由于他偷工减料.从中贪污,以导致从刘主乡到白龙潭村.这一段的道路.修好还未使用3个月.路面坍塌.多处塌陷.泥泞不堪. 而从大法寺至刘主乡的道路至今使用多年.却完好无损. 引来本村村民骂声一片.
5.王贤生经常收受村民的贿赂才肯办事. 此举多不胜数....
2015年现任村支书.王义兵. 于2015年春节之际.号召全体村民开会.主张在村子里面修路,要求每个村民出资500人民币.每家每户按人数.每人500. 本人甚是惊讶,本村将近400多口人.每人500,那就是20万. 难道他要在巴掌大的村里修高速公路吗
况且刘主乡到白龙潭本村村口的这一段由前任的腐败下修出的坍塌不堪的道路至今仍然尚未修补好. 却要大家出资修本村里面的道路.真是天方夜潭.难道这不又是在贪污腐败的借口吗. 况且还在当下,全国反腐整风整纪的高压下明目张胆的敛财.真是目无王法.
希望这封检举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认真处理这些党内害群之马.还我们全体村民一个干净,透明的共产党领导下的村委会.
同时本人也已经向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提交此份检举信.
检举人村民 王贤文
2015年2月26日.
回信时间:2015-04-20
回信内容:
王贤文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大法寺镇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来信反映的情况不实。2003年7月4日,由于白龙潭村欠大法寺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村委会为化解村级债务,经大法寺农村信用合作社同意,将村刘主围上、下湖垦承包给白龙潭村民王某,与王某签订了《湖垦承包合同》,承包时间为2002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1日,为期16年。白龙潭村贷款本金及利息作为王某在承包期间应向白龙潭村上缴的承包款,由王某承担。该承包合同已经武穴市大法寺法律服务所出具的(2003)武大法见字第19号见证书见证。刘主围湖面积约200亩,该合同并未注明面积。2009年2月13日,白龙潭村委会与王某签订了《湖垦承包延续合同》,将《湖垦承包合同》承包期延长6年,用于偿还村在信用社的贷款2万元及13年利息,王某用应向白龙潭村上缴的承包款偿还此笔信用社欠款及利息,延长后的承包期为2002年至2025年止,包含了2008年水灾减免一年。2012年1月10日,白龙潭村与吴某签订《武穴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书》,按每亩130元的价格承包了白龙潭村湖田124.5亩,承包期为一年。2011年上缴承包款18800元,已开据入账,开据时间为2011年5月14日(据号:NO.0163574);2012年交承包款16185元,已开据入账,开据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据号:NO.0384658);2013年上缴承包款11450元,已开据入账,开据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据号NO.0755544);2014年上缴承包款11000元,已开据入账,开据时间为2014年9月3日(据号NO.0758453)。2012年1月1日,白龙潭村与王某生签订《武穴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书》,按每亩15元的价格承包了白龙潭村荒地60亩,承包期为一年。2011年上缴承包款900元,已开据入账,开据时间为2011年5月14日(据号:NO.0163574);2012年交承包款900元,已开据入账,开据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据号:NO.0384659); 2014年上缴承包款900元,已开据入账,开据时间为2014年9月3日(据号NO.0758453)。
经大法寺林业站证实, 白龙潭村集体2008年以后没有采伐、出售树木的行为。
按照国家粮食补贴政策,村里流转出去土地的粮食补贴应归耕种人领取,故您来信中反映粮食补贴没有到村民手中这一问题不符合国家政策。
2010年5月29日,白龙潭村与施工业主签订《白龙潭村通村公路硬化施工合同》,白龙潭村通村公路于2010年9月10日竣工,公路全长约1644米,宽3.5米,厚0.18米,竣工时经白龙潭村民代表参与验收,施工全过程中有村民代表王贤文、王晃保、郭胖子监督,并在公路决算书上签字确认,另该通村公路属市交通局验收。2015年3月17日,镇信访办和纪委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路面完好。另刘主乡到白龙潭村的公路为112县道,不属于白龙潭村修建管理权限。
关于您来信反映王贤生收受贿赂才肯办事一事,查无实据。
2015年春节期间,白龙潭村白龙潭垸王义乾、王春保、王义炳、王毛女、王水波、王贤清、王黑尔、王贤春等8人自发组织召开垸场村民代表开会,商量每户按人均500元集资将垸场周边道路及巷道硬化。硬化线路包括垸东边路后至水泥路止、西边路后至水泥路止、港边路后至水泥路止、后背山路前至王坟后至水泥路止、西边塘尾贤清屋东边沟止、新塘路南公路北麦子屋角止,整体路线大约1700米。现已筹集资金16万元,由王义乾、王春保等八人组成白龙潭垸道路修建领导小组管理并使用这笔资金。2015年3月17日,镇信访办和纪委工作人员入户走访随机抽查部分村民,证实白龙潭村集体并没有参与组织集资修路,是垸场村民自发行为,自愿筹资筹劳修建,并不是村支部书记王义兵、无职党员王贤生组织。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工作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