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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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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听雪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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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发表于 2009-1-7 23:09:06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勤奋啊,只有佩服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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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发表于 2009-1-8 09:11: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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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发表于 2009-1-8 09:31:1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快快过年,我也在念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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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发表于 2009-1-8 09:42:18 | 只看该作者
酒香不怕巷子深,只会招(酒)鬼,不会引(什么)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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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发表于 2009-1-8 09:53:13 | 只看该作者
某人饿了两天了,说起话来还是中气十足,挥胳膊甩腿的,嚷嚷着要出来造孽。我警告说:再饿你两天看你拿什么神气!她马上说:那重返石佛寺去定得,理由是,饿疯了!

好。。
很好。。

这个某某人,不会被你黑到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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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发表于 2009-1-8 20:4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00# 听雪 的帖子

呵,开心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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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楼主| 发表于 2009-1-8 22:5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哭也罢:虽然只是可有可无的日记,但感觉,持之以恒是一种品质。我愿意为此勤奋!
回新版: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逗人会心一笑,功德圆满!
回小雪:还真是个孩子呢!春草年年生,过一年便老一岁了。再过十年,你便不这样想了。
回千金:哈,这酒不香也罢!最怕的就是心中有鬼呀!
回大哥:你还真猜对了!冒黑到!
回静默如月:欢迎你的光临和回复!希望常来,希望这里能给你带来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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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楼主| 发表于 2009-1-8 22:56:45 | 只看该作者
2009-1-8 周四 阴云压城
  准备写日记的时候,忽然收到同事刘姗的短信,问可不可以借书她看,开学便还我。回过她,让她明天自己来挑。
  热爱文字,热爱书,一直想为书写点什么的,写一写我与书的缘份,苦于不知道从哪个地方开始,竟一直搁着。那天看见新雨版主写的《狗缘》,还在心里叹:这一个好题目,倒让他占了先。再写《书缘》,更失了新意。总不能用《我与书籍有个约会》这样有失端庄的题目吧?看了同事的短信,想,还是写一写我与书的题外话吧。
  去年夏天出差在省城,活动期间有人组织了一个小学老师阅读情况问卷调查,我也照着填了一份。其中有一个题目问:你拥有多少本书?是哪类型的?当时在心里默默地数了一数,书架上的书竟不足五十本,类型只限于诗词散文与少得可怜的中短篇小说。想一个真正热爱书的人,家里应该有个像样的书房,整齐的书架和数不尽的藏书。而我蜻蜓点水一般的看书态度,买衣服时的豪爽与买书时的计较相比较,实在是有愧于书。
  喜欢看书,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还记得小学三年级,要学写作文了。老师把本子发给我们,一个题目写在粗糙的木制黑板上,命令回家自己写。怎么写?我是一点都不懂的。回家后,上五年级的堂姐帮我写了平生第一篇作文。第二次,她不肯帮我了。我写不来作文,妈妈知道后,让我多读书。可是,当时家里贫穷,农村的孩子除了课本,根本没有课外读物。一次爸爸去市里伯伯家,给我带回来三本小堂姐看的《小学生优秀作文选》。就是这三本书,让我学会了自己写作文,从此视书为友。已经记不清翻过它们多少遍,哪一本书里有哪篇作文,哪个作文讲的是什么内容,烂熟于心。这几本书辗转之间,也翻破了,后来传给妹妹看,她们不像我这般爱惜,最后怎么失去的都不知道了。但这三本书启蒙书籍,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那是我一生爱书的开始。
  上中学时读到了两本《少年文艺》,是同学那儿借来的。现在还感叹,那时候刊物的质量,那两本书里的几个故事,现在也还记得。后来学到了“书非借不能读也”这句话,便成为自己买不起书最好的理由。
  买的第一本书是《巴黎圣母院》,18岁,在师范,花了13元,用的是自己省下来的零花钱。买书的动机是,文选老师要求扩大阅读量,图书馆的书终不如自己买的好。买来后,翻了几页,便看不下去了,我像背单词一样反复读,也还记不住书中两个主人公的名字。感觉比读宋词难多了。后来,我终于成功地记住了爱丝梅拉达和卡西莫多,可是,我已经没了再读下去的兴趣。直接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算是读完了结局。倒是班里的才子,借我的书读了两个礼拜,写出了四篇评论!
  大概不爱读外国作品,便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虽然后来还读过泰戈尔的、莫伯桑的短篇,但总是不大喜欢的。实在是被他们的名字弄怕了。那本书,后来再也没翻过,至今也没读全。倒真应了那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也!
  等到自己有了可以买书的能力,却发现,原装的书是那么贵。新华书店的正版书,按标价出售,只买过一两本。买它的理由是,真正爱书的人,要尊重书,读的书不光要有质量,还要有品位。外面地摊上的盗版,那么粗劣,都怕看俗了人。可是,在物质的残酷与精神的虚荣之间,我还是投降了。正版的书真的好贵好贵!虽然买衣服一百两百不心疼,可是,一个人有没有读书从外面上哪看得出来呢,衣服却是不穿就不行的呀!
  常常去小店里买书,因为可以打折,像诚章书屋与批发市场。但那里新书不很多。买过地摊上的十元本,像张爱玲、席慕容的全集。买回来才发现它们的可恶,倚仗着基本功还比较扎实,可以视错别字而不见,有心的时候拿着笔修改修改。但往往错得离谱,以至我要怀疑是印刷错误,还是作者的语言习惯。这就比较麻烦了。与盗版书过了两回招,明白了,买工具书及藏本,定要不惜代价买正版的,而买小说类的,可以考虑买地摊版的。现在技术先进,用的是激光扫瞄,错别字不会太多。在这里,绝对不是给盗版做广告,实在是迫不得已而为之。一个词:穷酸!
  上书店买不起,地摊上的又看不上,要想看新书,只有上邮局去订。订了一份《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劝老公也订一份,他选了杂文。现在,家里就这些书比较齐全。邮递员准时送上门来,省了许多麻烦。这些书却不贵,一年不到一百块。
  偶尔,还是会去逛书店,在席殊书屋办了会员卡。目前最想拥有的书是:金庸先生所有的武侠作品,张爱玲所有的作品。最近迷上雪小禅,也很想拥有她的书。曾经去席殊书店问过,买齐金老先生的作品大约要一千多到两千元,张爱玲的要六百多,狠了几次心,终是没有买。曾经在日记当中写过这样的傻话:“我坐在一排排书架前,看着架子上整整齐齐的新书,忽然觉得很幸福。我喜欢书。曾经想过,如果再有一个男人问我想要什么,我一定告诉他,你送我一整套金庸的书作定情物吧!吼吼,书能当饭吃么?不知道他会不会感动并因此怜惜我这个傻女人!”
  我爱书,却不痴。家里哪个房间都有书。有翻开的,有趴着的,床头柜上有,枕头下也可能有。有时候,床底下也有,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掉下去的。爱得不彻底,随随便便让它们在书架上挤着靠着。
  今生与书的缘份,想来是一生一世了。在工作与生活之余,在现实与虚幻的夹缝里,空闲下来了还是习惯拿着一本喜欢的书。像我这样没有理想没有志向的人,读书真的只是怡养性情,读多读少从来不去考虑。只是每天夜晚倚在床头灯下,拣起床头柜上的翻一翻,翻到哪看哪。因了“腹有诗书气自华”,不过是想让粗陋的自己能添几分风雅而已。
  同事的短信里特别提到,开学就还我。在这话上停了比较长的时间。感觉像是跟我借钱一样,特特地强调了归还日期。我们之间横亘了一堵不信任的墙。不过也好,这样的干脆洒脱,信守承诺,亦是大快人心的。记得曾经去一个藏书丰富的同事家借书,他拿出一个小本子登记上了时间和书名。当时心里颇为难堪,似乎是怀疑我的人品。尽管同事一再跟我解释原因,我也读过余秋雨先生写的有关借书的文章,能理解他的心情,但总归是不大舒服。也有他人把我的《三国演义》和小说月报借去,半年一年后想起来了,随意地说,都不知道掉哪去了。真的一点歉意都没有,我的心也不舒服了。因此每与人借书,一定会承诺还书时间。每逢有人来借书,便交待一声:保管好,记得还我就行了。还好,没什么书,借的人也少,都还是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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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发表于 2009-1-9 08:36:52 | 只看该作者
友情提示,如果怕别人借书不还,可以在书柜上写一条幅,内容是:
书与老公概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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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发表于 2009-1-9 08:54:24 | 只看该作者
与听雪相同感受,喜欢看书,花钱买正版,贵得心痛,买盗版,错字连篇。只好在网上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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