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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资讯] 2015年市长信箱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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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何秀平
来信日期:2015-04-07
来信主题:农民申冤
    武穴市花桥镇上屋何村、陈巷村、樊祥村三村的陈塘湖湖田1000多亩,其中500多亩由村委对外发包,已近五年多了,发包收入远远超过100万元,村委没有把发包收入返还给农民,更让人不解的事,村委把湖田无理由征收后,把国家对农田的补贴也征收到他们的口袋了。
    在最艰难的日子里,我家每亩田向国家上交税收300多元,十亩田就是3000多元,现在十亩湖田的发包收入我们没有了,国家的补贴款也没有了,找到村官说理,村官说“你有本事你就告,就是告到天边也没有用”

回信时间:2015-04-08
回信内容:
何秀平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花桥镇对您来信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城塘湖1000多亩农田中有500多亩由村委会对外发包,分别属于花桥镇的上屋何、陈巷、樊祥等三个村,其中上屋何村有286.5亩(包括渔池151亩现在改种水稻)。
    上世纪90年代初,上屋何村在城塘湖的农田(70年代围湖面积,不属“四定”面积)因不能早涝保收,加之离村庄较远耕种不便,出现了大面积的抛荒现象,致使税费无法收取。1994年村“两委”为减轻农民负担,便于统一管理,统一经营,保证税费任务完成,根据大多村民的意愿,将位于二级港以下极易受涝的103亩农田收回,集中由村委会向社会发包(村代表会上共43人参加,42人签字表示同意,当时您的父亲是代表,他没有签字同意),您家7.3亩也在收回的面积之中。1997年二轮承包和2005年二轮延包上屋何村均将103亩作为村机动田向上申报,当时村民并未有意见。
    现该湖田承包人浙江人郑某于2009年与村委会签订了15年承包合同,2010年经武穴市公证处公证,郑某将该湖田全部流转给了甘某统一种植,每年上缴村260元/亩,每年补贴全部由农商行直接打入甘泉(甘某叔父)的帐号62241200703443987。
    该村委会收取易涝农田集中经营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在未违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的情况下,取得了绝大多数村民的支持,减较了当时农民过重的税费负担,解决了当时一家一户不能解决的抗旱排涝问题,避免了农田抛荒问题的发生。所以在1997年的二轮承包和2005年的二轮延包时,村委会根据有关政策将该面积作为全村机动面积没有确权到户。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工作的监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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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7: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陈莎莎
来信日期:2015-04-07
来信主题:龙潭派出所收缴赃款不退还失主
    3月28日上午接到妈妈电话,一万七千多元被小偷偷走了,小偷是两名孕妇一名小女孩,小偷没被抓住,妈妈当场已经报案了。下午打电话妈妈问情况,妈妈说这三名小偷又在永宁菜场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住(但是小女孩逃掉了),龙潭派出所在众人围观下当场从两名孕妇身上搜出两沓钱。从粮食路的监控录像可以确定是同样三个人,原本以为这下好了,小偷抓住了,钱可以要回来了。可是龙潭派出所拒不归还钱,理由是不能证明钱是我妈妈的,两名孕妇小偷没有说什么并且已经放了。我能理解不能关押孕妇,可是我不能理解这个钱为什么就被龙潭派出所收缴了,不管这个钱能不能证明是我妈妈的,龙潭派出所不能不作为,不能证明那就去找证据证明。对于这个事情我想让相关部门公证处理,不管结果如何,既然受理了,就要去调查取证,下达受理结果和原因。

回信时间:2015-04-21
回信内容:
陈莎莎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公安局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3月28日10时02分,市民打110报案称:有两个孕妇在武穴市碧园菜市场盗窃被群众现场抓获。接警后,龙潭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发现有两名孕妇被群众揪住,遂将报警人和嫌疑人一起带到龙潭派出所进行调查。到达龙潭派出所办案区后,对两名孕妇手上两个提包进行了检查,发现一个自称是李某红的包里有现金6300元(100元面值48张,50元面额30张),另一名孕妇何某育包里仅有一张身份证、零钱60多元、手机一部,无其它有价值的物品。在检查时,何某育说肚子疼,于是民警迅速将何、李二人送到武穴市中医院进行妊娠B超检查。经医院检查:何某育已怀孕34周,李某红怀孕23周,俩孕妇胎位均不正常。13时50分,龙潭派出所民警对何、李两名嫌疑人分别进行询问:结果二人拒不承认结伙盗窃。
    因何、李二名孕妇所携带钱物与报案人所说的被盗款7400元从数量和面额上都不相符,民警依法不能扣押钱物,且因何、李二人涉嫌犯罪的证据不足,民警依法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另外,何某育一直声称肚子疼,民警为了保证何、李二名孕妇人身安全,遂征求她们意见,何某育说黄梅县有一个亲友,先到她家去住,再到黄梅县医院检查处理。为确保不出意外,民警开警车将二人送到武穴市救助站,而救助站因有名孕妇临近产期,不能接收。后何、李二人自己要求到黄梅去,民警就开车一直将其送到官桥汽车站,并买好了到黄梅县的车票,于15时35分登上到黄梅的班车。
    现在,龙潭派出所正立案侦查,并调阅了市场工作人员送来的视频资料,因视频模糊不清晰,仅从录像中看到现场模糊人影转移递包动作,且当时摊前人员较多,不能清晰辨别嫌疑人。另外,您来信反映的这起案件,刑侦大队已介入,与同类案件串并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之中。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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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7: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周李贵
来信日期:2015-04-06
来信主题:霸王合同不公平条约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本着回乡创业,我在2012年底租下粮站仓库注依丽玛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共投资180多万元,每年服务周边务工人员近120人左右。在各级领及乡亲们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2014年底粮食部门来人讲要中断我们双方签订到2017年合同,粮食局夏局长来过几次说是李克强总理要我们搬出来,并且无条件退出,我们合适的场地还没有找好,对方就要我们强制迁出去,我们将近百员工该怎么办?霸王不公平条约是不合理的。请市领导给我们做主。我将与全公司的员工共同期盼正义的力量!!!

回信时间:2015-05-29
回信内容:
周李贵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粮食局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 2014年2月5日,武穴市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将大金粮站苏垴粮库5号、6号及3号(一半)仓库租给武穴市依丽玛服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李贵)经营服装加工,合同期限从2014年2月5日至2017年2月4日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内,国家、政府建设需拆迁的,您公司应无条件服从,武穴市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不再另行安排房屋。租金按实际占用天数算。因国家政策用于收购、储存国家政策性粮食及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四款第四条、第十款第二条)。
    市粮食局根据李克强总理2014年6月25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要求(各级粮食部门加大力度做好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缓解粮食收储仓容紧张局面,解决群众卖粮难问题),和2014年8月26日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粮食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的通知》(鄂财商发[2014]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各镇处粮食收购量及当地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实际情况,经政府批准,向省财厅、省粮食局先后上报了包括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苏垴粮库在内的7家粮食企业粮库作为骨干收纳库纳入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计划,都获得了省财厅、省粮食局的批复。2014年12月25日省财厅、省粮食局联合下发《关于拨付2014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商发[2014]97号),对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苏垴粮库骨干收纳库改造项目补助财政资金84万元,同时要求项目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并交付使用。
    为了按期完成苏垴粮库骨干收纳库改造项目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在2014年9月以来多次向贵公司口头、书面通知您公司做好终止租赁合同、退还粮食仓库的准备,但被您公司以无处搬迁为由拒绝。为此,市粮食局和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为您公司搬迁提出了几个方案:一是调到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刘元粮站,二是调到原粮食局所属石佛寺刷柄厂,三是大金镇农贸市场。对此,您公司都没有接受。后来,您公司提出由甲方出面找政府征地新建厂房。市粮食局和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与大金镇政府多次协调后,您公司同意在大金镇张榜村征地新建厂房。目前,您公司正在办理征地手续,征地款已交清,但由于征地手续报批问题没有开工建设。
    武穴市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和您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已经考虑了国家粮食政策的变化可能对租赁期限的影响,所以在合同中对此已进行了约定(国家政策有要求必须无条件退出)。2014年,省财厅、省粮食局把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大金粮站苏垴粮库纳入了全省骨干收纳库维修改造计划,依据双方约定必须提前终止合同、退出仓库。为了您公司在搬迁后能尽快恢复生产,市粮食局和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通过协调,您公司服从大局,在大金镇张榜村征地,准备新建厂房。目前,您公司征地款已交清,正在办理征地手续。我已责成相关单位加快办理您公司征地手续,使新厂房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不影响大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骨干收纳库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确保我市今年中晚稻托市收购仓容不足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工作的付出!祝您生意兴隆,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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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7: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张柳琴
来信日期:2015-04-06
来信主题:房屋翻建
领导:
       您好!
       我屋位于东港南106号,我屋前面现有住房两层,我屋是三层,我与前面屋间距算上我屋阳台也只有两米多,现我前面屋要翻建,翻建高度为底层内空4米,以上三层每层3米,还要做个半层的。前面屋的说规划局的让他找我们签字同意他翻建,我们不可能同意他屋翻建。距离隔这么近,他屋翻了的话我屋和坐牢一样,天天不见阳光。我想请问前后屋多少间距才能翻建,难道规划局的人都不会现场考察,有熟人就可以翻建是不,现在不是不允许私人屋翻建吗?他屋能做的话,那我这一排屋都可以做了。这一排屋就他一家挺在我们屋前面,规划以前批的我们管不了,可是现在要翻建我们都不同意,请领导重视这件事情。前面屋主名字叫宋火容


回信时间:2015-04-28
回信内容:
张柳琴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规划局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来信反映的情况不实。目前市城乡规划局还没有收到您前排屋主宋某的房屋翻建申报材料,没有作出任何行政许可行为。
    我市对旧城区私人房屋原则上不允许重(翻)建,因房屋破损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方可申请重(翻)建,但必须符合“两个规划”,(武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申请重建房屋必须达到D级危房标准;必须遵照重建“三不”原则(即在原基上建设不加高、不加宽、不加长)等条件。市城乡规划局对此实行严格把关,切实维护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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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7: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黎文浩
来信日期:2015-04-04
来信主题:迁移驾驶证
编号: 201501150117157663 提交人: 黎文浩
当前状态: 已受理,待处理  
内容: 我驾驶证是在浙江台州考得能不能迁到湖北武穴来?怎么办理?急!!!谢谢!
处理情况:待受理


回信时间:2015-05-27
回信内容:
黎文浩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公安局对您来信咨询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要办理驾驶证迁移手续,须本人带驾驶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四张到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当天可以办结。公安机关已电话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您了。
    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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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7: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桂先凤
来信日期:2015-04-03
来信主题:小孩户口手续齐全为何上不了户口
    我是武穴市原种场一名退休职工,儿子跟媳妇户口也都在原种场.去年生育一男孩,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领导证明资料都已准备好但刊江派出所却上不了户囗。盼回复,谢谢!


回信时间:2015-04-21
回信内容:
桂先凤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公安局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父母或亲属到其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时,需提交《医院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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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7: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友鑫小区全体居民
来信日期:2015-03-29
来信主题:豪友汽车,喷漆车间,严重污染空气,居然建在小区居民区,
    豪友汽车,喷漆车间,一工作时,小区内及附近,弥漫着难闻的油漆味,久久不能散去,小区居民都不敢开窗户,严重损害附近居民健康。刚网上查了下类似情况,《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 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改建和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汽车喷漆会产生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有毒有害废气。。。。豪友汽车,喷漆车间居然建在小区居民区,请环保部门快点调查清楚,取缔掉这个危害居民健康的喷漆车间。


回信时间:2015-05-22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环保局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豪友汽车喷漆车间大门面对您小区主要通道,喷漆所产生气体集中抽至下水道集中排放,由于大门密封不严,下水道留有通风口,在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对您小区环境有一定影响。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环保局现场要求维修车间负责人限期对车间实行全密封,作业时关闭卷闸门,杜绝气体外逸,同时对下水道通风口进行封闭。经5月6日现场检查,该维修车间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感谢您对我市居住环境工作的监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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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7: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项敏
来信日期:2015-03-28
来信主题:路拓宽后反而越堵
郝市长
    你好!我家住在武穴市螺丝旋,自从城市广场建设完,将螺丝旋道路拓宽修建美化后,反而每次从螺丝旋道路回家,经常会出现大面积拥堵,特别是休假期间出行难。而造成这些拥堵现象主要来源于无人管理,螺旋路边车辆不按停车线停放车辆,乱停乱放,从北川路转向螺丝旋路口,小摊小贩肆意摆摊设点,占据马路一半位置,收摊后满地一片狼藉,臭气熏天。
做为武穴市的一位普通市民,当然希望武穴的环境越来越美丽,武穴城市广场是武穴的一面商业旗帜,这么好的环境被小摊小贩和乱停乱放车辆破坏。期盼市领导加强城市管理,构建一个美好的市容环境。谢谢!

回信时间:2015-04-15
回信内容:
项敏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城管执法局对您来信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该路段五家经营业主进行宣传和劝导后,业主均表示服从管理,并承诺今后不在此处占道经营,还路于民。
    市城管警察大队联合城市广场于2015年元月中旬制作了4块标志标牌,引导车辆进入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停放,严禁路面停放车辆,违停的车辆一律予以拍照处罚或拖曳。还组织了20名警力联合城市广场和城管执法大队开展了两次集中整治。
    为加强该路段管理,市城管警察大队下阶段将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工作。4月13日至4月20日期间,联合城市广场,定地点发布通告,定对象发放车辆违停执法管理工作告知单,主要向广场商户及附近居民宣传;二是实行民警派驻城市广场管理制度。他们将安排一名民警和两名协警作为日常管理工作力量,配合城市广场对周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规范管理;三是突出集中整治和日常严格管理工作制度,将于4月份以宣传教育为主开展集中整治工作,5月份开始,将广北路作为城区道路进行管理,对违停车辆一律拍照取证上网处罚或依法拖曳。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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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7: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胡建平
来信日期:2015-03-28
来信主题:梅川网吧未成年人上网
    在梅川镇所有的网吧都可以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很多小学生常常夜不归宿在里面过夜。家里面很多留家儿童因为长期受到这样的环境成长,怎么可能有好的学习环境。希望有关部门整治一下网吧场所。




回信时间:2015-04-28
回信内容:
胡建平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文化广电影视局对您来信举报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来信举报的情况属实。4月3日15时,执法人员对梅川文化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武穴市阿波罗网吧、武穴市梅川新奔腾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这两个场所停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取证并对这两家网吧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并于4月7日申报立案。当时未发现其余网吧有违规经营行为。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对网吧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宣传,要求加强网吧日常管理工作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守法经营,杜绝未成年人进入。对有违规经营行为的两家网吧处以停业7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以示警告。
    近期市文化广电影视局将对全市网吧重新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对全市网吧配送“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标示,张贴在网吧醒目位置。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管理力度,杜绝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举报电话:12318    0713-6215015)。
    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的关心,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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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17: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胡建平
来信日期:2015-03-28
来信主题:梅川阳光小区房产证
我09年在梅川阳光小区开发商的买的房子,一直都没有房产证,问开发商说一直在办理中,请相关部门调查一下

回信时间:2015-05-07
回信内容:
胡建平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梅川镇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购的商品房位于梅川镇阳光小区,该小区地块属2008年市政府清理类型,该类型房屋因未处理清楚,暂时都不能办理房产证。
    梅川镇在今年的“三违”查处工作中,将针对这些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相关证件的地块进行分类处理,相关查处政策正在制订中,待政策出台后,梅川镇“三违办”将按政策对开发商进行查处,开发商接受查处后,购房户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即可办理房屋相关证件。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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