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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黄冈教育简报2012第14期(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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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20: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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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专刊)
黄冈市教育局主办                           2012年7月10日
Http://www.hg.e21.cn                       Email:hgjyjbgs@sina.com

编者按:黄梅县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教育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基本实现:教育收费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违规收费行为得到坚决、及时、有效查处,社会各界对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教育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基本完成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治理任务,建成教育收费规范城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乱收费现象极易出现反弹。对此,黄梅县教育局不护短、不姑息、不纵容,即查深究严处。我们要以黄梅县为榜样,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特辑此刊。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强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黄梅县教育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纪实
黄梅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87所,其中普通高中6所(民办2所),职业中专2所(民办1所),初中29所(民办3所),小学136所,特校1所,幼儿园113所(民办109所),全县现有在校学生177226人,专任任教师7731人。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教育局以“创办人民满意的理想教育”为目标,坚持“双管齐下,双向治理,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的原则,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强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规范职能部门到教育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2005年县教育局纪检组、监保股在调研、分析教育乱收费顽症之源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纠风办重视,对症下药,从规范部门收费行为入手,治理教育乱收费,年初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县委书记严肃批评了职能部门到教育乱收费、乱罚款现象。3月份,县纪委召开了全县19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县纪委书记作专题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会上出台了《关于规范对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的暂行规定》(梅纪发[2005]4号),文件要求:全县所有对中小学校有管理、收费、监督、处罚和执纪执法权限的职能部门到公办学校履行职能时,只服务不收费,只检查不罚款,只处理不处罚;任何单位不准调控、截留、挪用中小学校的各项专用经费,违者按“三乱”处理。同时,县教育局每年要专题向县纠风办汇报职能部门到学校收费检查情况,职能部门到学校检查工作事先必须向县纠风办报告。县纪委在检查督办中从严查处了几件执纪执法部门在学校乱收费行为的案件,有效地扼制了执纪执法部门在学校乱收费行为,从此以后,教育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规范高中收费行为
过去我县高中收费累计有补课费、资料费、月考考试费、教务费、政教费等,五花八门,无序无度,群众举报投诉较多,2009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向县纪委递交了一份《关于我县高中收费现状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引起了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县纪委牵头召开财政、物价、审计、经管等职能单位负责人会议,经反复酝酿协商形成了规范高中收费的意见。
一是每学期的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严格执行物价、财政、教育三家文件标准,其中代收费要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二是每年“三限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工作的通知》(鄂教财[2006]8号)文件精神,各公办高中每年将“三限生”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向县物价局报告。
三是借读生的借读费、复读生的复读费原则上执行“三限生”收费标准,但每年必须到县物价局备案。
四是补课费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收费标准,重点高中与普通高中一样,公、民办高中一样;统一补课时间,寒假高一、高二不补课,每月必须放4天月假;统一补课费管理,所收补课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管理,不设帐外帐。
五是高考报名费按文件标准收取,其它如体检、招生报、查分卡、模拟试卷及考生参加高考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必须坚持公示、自愿,据实收取,多退少补原则,并报物价局备案,并接受教育局审计。
六是不得向学生收取资料费,学生使用资料由骨干教师结合教学实际,精心挑选一套,统一到县教育书刊发行公司订购,其费用在书本费中列支。
七是除上述收费外,各公办高中不得再另立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否则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规范的前提下,各相关职能单位不得对各公办高中罚款。三年来,我县各公民办高中严格按上述要求规范操作,无违规收费现象。

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义教阶段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维护教育公平,我们以规范办学行为为抓手,全面查禁封堵了乱收费源头,全面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办重点班。学校有办重点班行为的,实行扣减重点中学择优招生分配指标的处罚。所有公办、民办初中若办有重点班的,按办班人数所占全年级人数的比例的2倍扣减当年同比例的重点中学择优招生分配到校指标数,到目前为止我县义教阶段学校无重点班。
二是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双休日、寒暑假、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放月假的民办学校,每四周放假必须满8天)。所有公办、民办初中若有违规集体补课行为的,按违规超时数所占周课时数比例的2倍扣减当年同比例的重点中学择优招生分配到校指标数。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一学校组织补课。
三是禁止教师利用休息时间在校内外擅自办班补课或参与中介机构补课,禁止有偿家教。违者是城区教师一律调乡镇工作,乡镇教师一律降学段使用,每年寒暑假县教育局组织查补专班,配备查补专车,同时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及举报电话,欢迎全社会监督举报,近三年我们共查处违规补课教师15人,其中2人调出县直学校,13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有效遏制了教师私自补课和有偿家教行为。
四是公办学校组织补课,校长就地免职并给予行政处分,民办学校责令停止招生,校长为公办教师身份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建议董事会辞退。去年我们在一次星期天突击检查中发现两所初中九年级学生下午4点前到校,老师组织学生上课,两名校长被免职。

规范学生食堂管理
坚持“公益性”、“自愿就餐”原则,按照“非营利性”的要求,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定价机制,确保学生膳食质量和食堂价格的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
一是食堂财务应单独核算、独立开设银行帐户、独立设置食堂会计帐簿、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食堂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额入帐。
二是按成本补偿原则建立食堂定价机制;食堂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设备折旧成本、低值易耗成本、其他成本支出等合理、合规;人工成本控制和运行操作节约机制科学合理。
三是不得将教师进餐、接待用餐、内部小灶等违规记入学生生活成本;不得将财政投入或其它社会投入固定资产纳入折旧成本。
四是学生伙食收费标准合理,饭菜质量符合标准,全年结余或亏损上下浮动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5%以内。
五是学校自主经营学生食堂,无擅自转移、挪用食堂收入或设立“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
六是建立食品检验制度。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供货单位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并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七是按市政府实施六大食品安全工程的要求,统一接受学校粮油集中配送服务。
按照上述规定,我们教育局监审股每年对初中以上学校食堂进行一次财务审计,以现违规行为责令学校及时整改,对强制学生在校就餐的学校责令学校退还学生就餐费。

规范教辅材料征订管理
一是规范发行渠道。根据鄂办文[2006]32号文件精神,新华书店发行教材,教育书刊发行公司发行教辅材料。教育书刊发行公司是省委省政府授权经营教材以外教学用书(教辅材料)的合法机构。在坚持“学校自主,预约征订,老师引导,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教育书刊发行公司负责我县教辅材料的征订、发行和配送工作。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能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资料。
二是规范用书品种。按照《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严格遵循“一教一辅”的选用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用书目录,执行统一的征订发行使用政策。近几年来,我们义务教育学校主要是征订和使用“两业”(课堂作业、寒暑假作业),坚决杜绝非法、盗版的教学用书流入学校,坚决杜绝滥编、盗印教辅用书的现象。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教辅材料的发行征订工作必须操作得当,程序到位:一是学校正确引导,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学生及家长自愿征订,二是填写好预约征订单,三是上报订单和汇总。四是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使用的品种、价目的意见,不搞强行征订。五是逐步完善征订细节,让教辅材料真正为学生学习服务,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
四是规范收费行为。每个学期,由财政局、物价局和教育局根据学生用书实际,确定全县统一的收费标准。义务教育学校《课堂作业》是享受国家“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我们只服务不收费。其他教辅材料统一按学校征订单配书,义务教育学校据实收取,高中阶段按标准收取,结算时,多退少不补。全县中小学都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固定的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实行收费“四公开”(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用途、公开举报电话)。
五是提升服务水平。为了做好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教育书刊发行公司服务于师生,注重由经济效益向强化服务功能转变:一是认真做到“课前到书”,确保准确及时;二是及时补退,对要求补书、退书、换书的单位,做到了不过夜、不拖延、不厌烦;三是跟踪服务,特别是高中学校,教学进程快慢不一,报订有先有后,缺乏固定性,长期保持同各学校紧密联系,确保及时报订,报订后再跟单服务,随到随送。真正做到让学校满意,让教师满意,让学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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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6 20: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收费制度建设
一是为进一步增强全县教职工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我们从职业道德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入手,结合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出台了《廉洁从教十不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暂行意见》、《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课行为的暂行意见》、《黄梅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黄梅县中小学学生食堂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要求每所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同时县教育局在县电视台面向全社会公开承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办重点班、不补课收费,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严禁向学生强制推销教辅读物和资料,凡违反规定的学校,一律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给予政纪处分,校长一律就地免职。
二是规范收费责任网络,落实收费管理的“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教育局与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学校签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责任书》,各中心学校与辖区内的中小学签订相应的责任状,并实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绩效工资“一票否决”,构建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对巧立名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的学校校长和责任人一律按组织程序先免职,再依据相关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坚决处理到位。
三是规范自愿项目收费程序,充分体现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保险、学生奶、校服、中小学生天地等自愿消费项目,必须先预约,要求学生及家长签名订购,同时必须单设窗口,由相关部门收取,学校及教师一律不得插手,不允许达到100%。

规范“阳光收费”监督管理
为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和校务公开,坚持依法收费、规范收费、公开收费。全县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统一实行收费公示,每学期开学除在学校醒目处以规范的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进行公示外,还在电视、黄梅教育网、报纸等新闻媒体播发,做到“四个公开”,即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用途、公开举报电话。全县各乡镇共设立18个监控点,随时监控并受理群众对教育违规收费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县教育局会同纠风、物价、财政等部门还在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组织专班深入到各校检查督办,对规范收费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肯定,对不规范的教育收费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

狠抓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到位
在教育乱收费行为的查处上,我们坚决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处、处理必严”。县教育局出台文件规定,对违反“一费制”收费政策的乱收费行为,划定责任界限,属学校集体行为的,除全额退还所收经费,校长、分管校长一律撤职;属教师个人行为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理,并上查一级,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对各乡镇中心学校第一校长,如所辖学校多次发生乱收费或影响较大的,按“一案双查”的原则追究责任,实行诫免。近三年全县共查处违规收费案件30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5人,其中撤职10人。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见成效
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创办人民满意的理想的黄梅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办真教育,真办教育。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抓手,以规范教辅材料征管为突破口,在科学调整布局,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县委县政府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行风政风评议“十佳单位”。尤其是今年高考,我县在新课程高考中继续保持优势,各类指标均以突出优势位居全市各县(市、区)之首。
2012年2月2日,《中国教育报》以《“四个没有”是这样实现的》为题,客观公正地报道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真实情况,即:没有大班额、没有重点班、没有择校、没有补课。这一报道象平静的湖面投进了一块石头,激起了千层涟漪,社会各届引起了高度关注:6月7日,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张宝文、副主席陈晓光率民盟中央调研组来我县开展“统筹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情况调研,副省长、民盟湖北省委主委郭生练,省教育厅副厅长黄俭,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刘海军,副市长陈少敏,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艳舟,县委副书记何永红和县领导漆浩、熊宝林、曹慧、张亚苏、柳碧怀等陪同调研。还有多家媒体、网站进行了转载、转发。义务教育办学的“黄梅模式”在全省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推广。
当然,我们教育改革目前正处于攻坚阶段,还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挑战,我县虽然已接受了省规范收费示范县的验收,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也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我们将以创办理想的黄梅教育为精神引领,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以全新的教育实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编审:王建学 审稿:王银芬 瞿建新 编稿:方学琪 石胜军 高晋   
本期发送:省教育厅;市四大家有关领导,市四大家办公室;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新闻单位;本局领导,各科室,市直各教育单位。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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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5: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很好:
一是每学期的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严格执行物价、财政、教育三家文件标准,其中代收费要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二是每年“三限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工作的通知》(鄂教财[2006]8号)文件精神,各公办高中每年将“三限生”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向县物价局报告。
三是借读生的借读费、复读生的复读费原则上执行“三限生”收费标准,但每年必须到县物价局备案。
四是补课费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收费标准,重点高中与普通高中一样,公、民办高中一样;统一补课时间,寒假高一、高二不补课,每月必须放4天月假;统一补课费管理,所收补课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管理,不设帐外帐。
五是高考报名费按文件标准收取,其它如体检、招生报、查分卡、模拟试卷及考生参加高考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必须坚持公示、自愿,据实收取,多退少补原则,并报物价局备案,并接受教育局审计。
六是不得向学生收取资料费,学生使用资料由骨干教师结合教学实际,精心挑选一套,统一到县教育书刊发行公司订购,其费用在书本费中列支。
七是除上述收费外,各公办高中不得再另立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否则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规范的前提下,各相关职能单位不得对各公办高中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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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5: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大班额、没有重点班、没有择校、没有补课

黄梅的教育就是不一样!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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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6: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武穴好像收费从来就不与学生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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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6: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该置顶呀!该武穴教育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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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9 13: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关注就是说大家对武穴教育失望透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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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9 15: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6:}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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