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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我不想参与本论坛漠柳发起的定向投票“十大母亲”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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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20: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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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帖子,我本来已悄悄的走开,不想做任何回答,毕竟相关人等都是在本论坛玩、从某个角度来说(比如对文学的爱好)有的还使得我较为欣赏。
看了一眼这个帖子,不想做理睬,我离开了,但是离开后,我又经不起对自己良知内责的痛苦煎熬,我不能看着一个天大的丑恶笑话正在产生,我不能在我非常明了的身边任意黑白在颠倒,我应该保有一个人的应有良知,所以我不能响应楼主的号召,去无原则的投这一票。
众所周知,2011是中国慈善事业最可耻的一年,它的冰山一角正是在这一年里被世人戳穿,才使人们看到:她们,大多不过是假借慈善名义,中饱个人的腰包......
  感动中国感动网友的"十大母亲”,在我看来,必然是母仪天下的典范,有东方女性特定的温柔,能做到慈善待人,能督促夫君正义行事,引导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家庭和碌,尊爱长辈这诸多优良品质。所谓督促夫君正义,就是家庭成员也必须要具备光明正大的品质,夫为官的不贪,拥权的不庸,有财的不烂,有力的不暴。引导子女身心健庸发展,就是要求把子女调教成符合上述要点,做一个好人,身体好,心灵美。不管世道如何多变,不管社会多么黑暗,对子女教育要矢志不渝坚持正确引导。
我要严重声明的是:我不参与楼主号召的定投,绝无有个人因素间夹其中,我在这里发誓:如有个人因素,我将断子绝孙!
其实论坛给我的印象,可以做为母仪典范的女子还是有的,比如宛如就可以,漠柳也可以,听雪也可以,当然,这些也只是从文字之中得知的一个印象,不能据此为据,还有,还可能有其它女性,可惜我读得不多。
家庭和碌,有一条是也是非常重要的,离过婚的女人不行,因为我觉得,万事总不是一个人的原因。既然是全中国十大母亲,那么标准绝不能随随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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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21: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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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22: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离过婚,准备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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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4 22: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是否构成不能使其评为十大母亲的要件。
这个可能有争议,特别被西方文化侵蚀成体无完肤的今天,更是。
但是,请容许我有个人的观点好吗?这里是在评选中国十大母亲,不是西方十大母亲。
请容许我再坚守一会儿东方千年文化审美取向好吗,破罐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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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2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也有很多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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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6 16: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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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18: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可能是我错了,“中国十大母亲”在我看来,应该是完美的。
离婚与否,做为普通一个女人,普通一个母亲来说,因为好多原因造成,所以只能是不能因此否定这个女人和这个母亲的为人,请注意,这是对平常一个女人和母亲而言的。但是,若将其升为典范,那么,各种因素不得不考量。
我说或许我错了,可能是我对“十大”理解错了,我理解成全中国2011最伟大的女性了,如果是某一单项,当然是我错了,你是有些思想的人,你说,我说得对吗?我的话外之音,你一定看得懂的!。
索性说个透吧,真正感动人的是什么呢?是一两件爱心,还是一身的为人典范,一辈子对整个世界的无私大爱?
如果前者,很好做到,即便世界上最烂的娼妓也一定做过让人嘘唏不已的感动事件,比如娼妓初献身时的原因迫使,只看有没有好的文学家了,准确的记下来,相信不但只感动中国,感动世界也是可能的。

如果是后者,这是很难挑出的,总之少之又少。

为什么要评选十大母亲呢?它的意思和目的在于示范中国女性!最终让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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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18: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伊水之滨 发表于 2012-1-6 16:30
按楼主意思,但凡离过婚,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都可以成为一票否决的理由?按你观点,离过的就不是贤妻良母 ...

你写的那个水的问题没多少人看,主要是你针对性不强。
也表现在你的回帖中。
祝愿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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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6 18: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纯属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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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18: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破罐 发表于 2012-1-4 23:24
自古也有很多自杀的

诗人说话就是与众不同,本来是谈论离婚二字,却偏要写死。
我还真很少听说中国古代女子离婚的,有的,只是被休了。

武穴有个不成文规矩,新人结婚,那新床一般女人是没资格动的,总是要找有儿有女,双亲齐全的少妇才行。

破罐哥,有的时候不光是迷信,你离婚,我估计你当初结婚时,这个环节太随便,可能是找的一个不规矩女人铺的床,建议再婚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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