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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资讯] 在农村自己的土地上建房子要向大队交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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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5: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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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武穴农村自己分的土地上建房子要向大队交100多块钱一个平方,还要向土管所交钱,总共要交20000块左右,这样合理吗?在市内面才交这么多,向论坛内人请教下,给出正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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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6: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队是村民委员会,是选举产生的,根本不是政府部门,没有权利收任何费用。
未取得《用地许可证》进行建设是违法行为,所以你要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进行登记,
土地局未批那你就不能盖了,但他们来收钱则是违法的!向上级国土局反映!
武穴很多都瞎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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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6: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lx 的帖子

没有一定的关系反映有用吗?他们敢明目张胆收费,肯定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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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7: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叨他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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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7: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村官为什么有钱,现在应该明白吧。乱收钱,政府部门政策未宣传到位,哪些要交钱,哪些不应该,未能及时告知村民。导致村官胡作非为。当然,国土部门也有一定责任,你们政策未宣传盖房需要哪些程序,该交那些钱,应该在网上,在各个村委会或者公示栏都应该张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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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7: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耕种权(使用权),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如若村民确需建房,可通过向规划、土地、建设部门逐级提出申请,经审查后确定为符合条件的,可依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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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7: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当然找你要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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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9: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也没有说自己改变使用性质了啊?!楼上的简直乱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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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07: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村里向村民收钱,有没有将村里财务情况公开过?
村里收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村里收钱时,开的是什么单据?
是街边随便可以买到的收据还是国家统一印制的行政收费许可的制式发票?
NND,农民在最底层,层层加剥,还给活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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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08: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这样的。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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