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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公安出入境管理办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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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09: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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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地居民办证程序

〈一〉、武穴市常住户口居民办理护照受理、审核、审批

对象:武穴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请程序:申请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人像现场采集(照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由市组织部门出具同意因私出国意见,其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意见。垂直部门县市副科级以上、市直副处级以上工作人员由上一级垂直部门出具同意因私出国意见,其他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国有企业、控股企、股份制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财会人员,由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副处级以上离退休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出具意见。
5、出国劳务的须提交出国劳务中介公司的有效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外派劳务合作项目说明书及外派劳务人员名单。
6、出国团队旅游的须提交有权组团社的旅游发票。
、如果申请人户口从外地迁入未满十年的,须由市局发出核查函至户口迁出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待回函后方可办理。
不得由他人代办证照。

〈二〉、护照延期、变更、换发、补发受理审批

对象:武穴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请程序:护照延期、变更、换发、遗失补发的,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旧版护照换发新版护照、护照遗失补发的申请,必须由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受理从外地迁入我市人员护照延期、变更、换发、遗失补发的,应首先向原发证机关核查其办证情况,证件办妥后,应将办证情况通报原发证机关。
条件:
(一)护照延期:护照有效期为十年:2007年1月1日后,护照有效期分为16周岁以下有效期为五年,16周岁以上有效期为10年,持照人在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前六个月内可以申请延期。
(二)护照遗失。我市居民在国内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须提交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对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护照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办结。“特殊情况”是指以下4种情形:(1)出国治病、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2)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4)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在国外遗失的,由我驻外使馆等机构受理,如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的,回国后,凭该证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发护照,无需提交其它材料,公安机关应及时予以补发。
(三)护照变更。持照人如发现所持证件的姓名、性别、汉语拼音出现错误,可以申请变更。(1)因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民警操作失误,导致姓名、性别、汉语拼音错误的,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公安机关应及时予以变更。(2)因持照人自身更改姓名、出生日期、汉语拼音等,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可申请变更。
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境)申请表》1份,小二寸彩色大头登记照片1张。
2、护照延期、换发、补发,国家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上的由市组织部门出具意见,其他工作人员由工作单位出具意见,市直副处级以上工作人员由黄冈市委组织部门出具意见,其他工作人员由其工作单位出具意见。垂直单位县市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工作人员由上一级垂直单位出具意见,其他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离退休副处级以上人员由其原工作单位出具意见。
3、护照延期、换发须提交护照的签发机关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并提交护照。

〈三〉、武穴市常住居民办理港澳团队旅游(L签注)受理审批

对象: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团队旅游签注的,可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相片一张。
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照组团社发票填写的次数为其签发团队旅游(“L”)签注,该签注分为3个月1次进入有效,3个月2次进入有效,1年1次进入有效,1年2次进入有效4种,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武穴市常住户口居民办理港澳探亲(T签注)受理审批

条件:
1、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在香港、澳门定居、就业、就学的
2、同胞兄弟姐妹在香港、澳门定居、就业、就学的。
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提供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受理大厅有人像采集系统的,申请人应现场采集照片,无人像采集系统的,应指定照像地点。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一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交验通行证原件,提交申请人所持证件的资料页和签注页复印件。
3、提交定居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①被探望人在港澳定居的,提交定居港澳亲属的身份证、回乡证复印件。②被探望人在港就学、就业的,提供有学习类、工作类香港进入许可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在澳门就学的,提供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学习签注复印件。
4、提交亲属关系证明:①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②结婚证、出生证、户籍资料等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一年内再次探望同一亲属的可免交“亲属关系证明”,次年度再次申请须重新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5、登记备案人员每次均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6、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7、申请人的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随同申请的,须在同一时间同一受理部门申请,签发同一类签注。

签注时间:
1、下列人员可签发3个月有效多次进出签注: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的。
2、下列人员可办理3个月一次有效探亲签注:探望同胞兄弟姐妹的。
3、下列人员可办理1年多次有效探亲签注:探望配偶且在港澳有共同的未成年子女的。
其他:
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港澳探亲:
1、提交由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公署或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合办公室或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表、邀请函,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五〉、黄冈市港澳商务单位备案受理审批

        备案对象
1、在我市的民营、私营、集体、个体企业,外国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企业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2、省、市认可的高新科技企业或省、市政府重点扶持企业。
3、国际组织驻鄂使、领馆等办事机构的中方雇员。
        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2、提交企业人员名单,为本企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凭证和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3、提交本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属高新科技企业或省、市重点扶持企业须提交省市有关科技主管部门认证证明和重点扶持企业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驻鄂办事机构可免交纳税和创收证明,属于减免税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减免税的证明文件;
4、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及办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填写《黄冈市企业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和《黄冈市企业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审批表》。
6、已办理备案的企业,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将发给《信誉企业备案证书》,并应当定期接受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的年审。年审时提供原《信誉企业备案证书》、营业执照、本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创收证明。经审核确认后,由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作出通过或不通过年审的决定。对于为非本单位人员申请证件等弄虚作假或持证人被通报在境外从事违法活动的,取消该单位人员申办赴港澳商务签注的资格。
        商务签注签发条件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根据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制定的审批条件,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1、已登记备案的单位年纳税额为5-50万人民币、创汇30-1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200万人民币的企业,可为营业执照持有人签发有效期为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已登记备案的单位年纳税额为50万人民币以上、创汇100万美元以上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可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总经副总经理以及负责营销、财务部门经理签发有效期为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已登记备案年纳税额5万人民币以下的人员确需前往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六〉、武穴市常住户口(或暂住)居民申请港澳商务签注(S签注)受理审批

对象:(一)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二)本市企业内需赴港澳商务的暂住人员
条件:在本市常住或暂住并办理暂住证的人员因本单位需要往来港澳从事商务活动。
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到公安局受理大厅进行人像采集,申请人应现场采集照片。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一张。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暂住人口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和派遣函;
4、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单位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无需提供),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首次申请时,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先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进行核查,以后每次申请均需本人当面申请。当年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无须再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进行核查,次年度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须重新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进行核查。
7、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受理审核审批:

〈七〉、武穴市常住户口居民办理港澳其他签注(Q签注)受理审核

对象: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条件: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澳门的;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的;
3、因其他事由确需要赴港、澳门的。
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申请人到公安局受理大厅进行人像采集,现场采集照片。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一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交验通行证原件,提交资料页、签注页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由市组织部门出具意见,其他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4、提交往来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解决法律事务的,提交仲裁、诉讼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学术交流的,提交单位申请报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以及境外邀请书或通知书。赴港澳治病的,提交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部门出具的需港澳治疗证明以及相关病历。赴港澳奔丧的,提交在港澳死亡证明以及其身份证明,赴港澳应试的,提交应试证明书。
②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签注种类:
其他类签注为3个月一次进入有效,3个月二次进入有效,1年一次有效,1年二次有效共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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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09: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出入境管理办证指南(二)

<八>、武穴市常住户口居民申请逗留签注(D签注)受理审核

对象: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条件:
1、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香港或澳门地区的高等院校在内地招收的学生。
2、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应聘赴港就业、任教、合作研究及以高级劳务名义赴港工作,应聘到香港文艺、体育机构任职工作的。
3、申请赴香港培训,已获得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的。
4、内地居民获准因私赴香港工作、就学或接受培训,其内地家属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依亲类“进入许可”的。
5、经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批准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工作的内地居民及其家属。
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申请人到公安局受理大厅进行人像采集,现场采集照片。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一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提交往来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赴港工作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类“进入许可”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申请赴香港“依亲”(就业者家属)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亲属类“进入许可”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申请赴香港培训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原件,提交复印件。
④赴香港就学的,交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就学证明及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类“进入许可”原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⑤赴香港从事劳务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补充劳工类“进入许可”,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劳务公司出具的赴香港从事劳务的证明。
⑥赴澳门从事劳务的,提交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劳务公司出具的赴澳门从事劳务的证明。
⑦赴澳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劳务工作的,提供澳门社会文化司或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批准文件及澳门治安警察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
⑧在澳门从事劳务工作人员的家属赴澳门的,提供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签发的批准通知书,在澳门劳务人员的澳门“非本地劳务身份咭”复印件。
签注种类:
签发多次签注
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澳门的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九〉、武穴市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港澳定居受理审核

对象: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条件: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定居港澳、双方年满六十周岁、身边确无子女照顾,内地子女需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不满六十周岁)。
3、内地六十周岁以上无依靠老人,身边无人照顾,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
4、内地十八周岁以下无依靠小孩(包括被收养子女)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双亡,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
5、香港、澳门居民的遗产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直系亲属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6、其他特殊情况,必须赴香港、澳门定居的。
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申请人到公安局受理大厅进行人像采集,现场采集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定居港澳亲属的身份证、回乡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4、交验结婚证、出生证、户籍资料等能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提交复印件。
5、各类型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夫妻团聚:提交结婚证明、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登记事项证明书。
②照顾父母:提交在港澳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证明,提供其他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明及放弃申请的协议书。
③无依靠小孩投靠父母: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④孤儿投靠亲属:提交载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⑤投靠养父母:提交收养关系证明,市级民政部门的收养证。
⑥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提交内地无子女的证明。
⑦继承财产:提交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在港澳无继承人的证明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遗产管理机关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受理审核:
受理民警按规定必须面见申请人和配偶并分别做好询笔录,认真审核材料,受理材料后,将申请人个人资料信息录入电子档案,由科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科、局公章,报黄冈市局审核后,上报省厅审批排队。
其他:
需2次面见港澳关系人,即提交申请时和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时。

〈十〉、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港澳定居受理审核

对象:本市常住户口
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条件:
1、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上载明出生地为香港或澳门。
2、父或母所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首次发证日期距申请人出生时已满七年。
3、父或母早年曾前往港澳定居满七年的,期间因各种原因回内地定居一段时间,重返香港或澳门定居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
4、父或母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在申请人出生时,父或母也持有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发的永久居留证。
手续:
1、香港永久居民子女提交填写完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2份(粉红色和白色),澳门永久居民子女提交填写完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表》2份(浅蓝色和白色),申请人到公安局受理大厅进行人像采集,现场采集照片。
2、交验申请人的医学出生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提交复印件2份。
3、交验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2份。
4、交验在内地居住的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提交复印件2份,以及在内地居住的兄弟姐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5、提交申请人在港澳居住的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2份。
6、非婚生子女还需填写亲子鉴定表。

其他:
需2次面见港澳关系人,即提交申请时和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时。

〈十一〉、《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受理审批

对象: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原港澳通行证属黄冈市签发的持证人
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条件:
(一)换发
①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②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③证件被撕毁、涂改、乱画、损坏的
④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
(二)遗失重新申请
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请表》1份。
2、提交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5、国家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
6、遗失通行证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并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7、通行证签注页满需换发的,交验原通行证,查验通行证资料页和能证明签注页满的最近签注页,并提交复印件,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类的,还需提交最近有效期限的商务签注页复印件。
其他:
1、往来港澳通行证不能加注、延期
2、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均需面见申请人。

〈十二〉武穴市常住户口居民往来台湾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对象: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条件:
1、因私赴台
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2、应邀赴台
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或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直航航运任务等(已经国台办批准)。
手续:
1、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1份,申请人到公安局受理大厅进行人像采集,现场采集照片。
2、首次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需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提交复印件,持大陆证再次申请签注的,需提交大陆证的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提交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或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①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
②经国务院台办审核立项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③赴台探亲的,夫妻需提交结婚证,其他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④赴台团队旅游的提交本省旅游局指定国际组团社出具的旅游发票。
签注种类
T探亲 D定居 L旅游 Q其他因私类 Y应邀
C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
F持同台湾台办经济局应邀立项批复 J居留


        二、外国人申办签证、居留许可须知
        1、提交有效护照及其复印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1份;
        3、交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两份;
        4、与签证、居留许可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台湾居民申请停留延期、多次入出境签注及暂住加注须知
        (一)申请停留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2、所在接待单位或在华亲出具的申请延期证明;
        3、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4、填写《台湾居民签注、加注申请表》。
        (二)台湾居民申办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的条件及所需的手续
        台湾居民符合下列条件: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台商企业驻本市代表机构的代表,以及上述人员的随行配偶子女、与大陆居民结婚的配偶及其子女、已在大陆购置房产的人员等,可申办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公安机关可视其需要,在所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有效期内,发给一至五年有效的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
        台湾居民申办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时,回答有关的询问,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签注、加注申办表》;
        2、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3、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的台湾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两份;
        4、工商管理部门审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外经贸部门审发的批准证书(副本)或者常驻代表证及其复印件。对被聘雇在“三资”企业、境外企业常驻大陆机构中工作的,还须出示聘用证明和劳动部门批准在大陆就业的证明;
        5、首次申办暂住加注,需交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四、法定不批准出境的几种情形
        ①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②人民法院通知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人员;
        ③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④正在劳动教养的;
        ⑤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⑥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咨询电话:0713-6273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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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20: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武穴公安出入境管理处的服务态度还真的不错。。。本人深有体会。。。。。。。。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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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21: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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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22: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日后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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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12: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羽佳俊峰 的帖子

如果嫌麻烦,可以打电话咨询。07136273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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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12: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guoluo001 的帖子

  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欢迎提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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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8: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一下,以后用的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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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0: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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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4 19: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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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行政服务中心交费是有些麻烦,但我们是在执行收支两条线之规定,就这个问题我局领导已与市有关部门进行商谈,正在逐步解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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