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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武穴市政府向该市国土部门作出《关于推进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批复》,出台两项重要举措,着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实行“不变不动”。对属于商品住宅的楼盘原土地出让年限已到期的,允许已取得房产证的权利人继续保持原土地出让期限不变,直接换发不动产权证。在房屋转让时(继承除外),再予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二是实行“证缴分离”。对利用国有建设土地开发而实际存在超占土地的商品房楼盘,已单独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按原土地登记面积分摊到户换发不动产权证。对超占土地的处理,由相关执法部门对原开发单位或开发商予以追缴,购房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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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宇同行 发表于 2018-1-23 15:52 武穴百汇大厦还有19户,开发商到现在还不给开发票。快9年了。导致交不了税;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政府有没 ...
橄榄树 发表于 2018-4-19 04:47 如果武装部不拿出土地证我们就永远也不能卖自己的房产吗?
流浪风 发表于 2018-4-21 20:02 找电视问政电活,这也是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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