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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温州国土局 不懂的并非只有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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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20:43: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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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因为温州市国土局打算对2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满征收高额续费,瞬间成为全国舆论焦点。

温州市国土局官员也不是完全不懂物权法,而是他们知道物权法对如何续期没有明确规定,便试图钻法律的空子,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继续搜刮地皮钱。但温州市国土局官员不懂的可能更多。

他们不懂宪法和立法法。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公民依照宪法、物权法规定享有的基本权利,涉及扩大、减少或限缩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制定,国务院和地方人大都无权就此立法,更遑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了。他们不懂行政法。依法行政是指政府的一切行为受法之约束,但温州国土局在法无授权、不具资格、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就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这就是违法行政。他们不懂法律的道德性。从社会主义地权道德角度看,土地公有制的最终目的是让公民享受土地带来的利益,而不是一次次地向公民收取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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