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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土人情] 【已回复】上郭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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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22: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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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郭搬迁的执行者,上至决策监督者,下至村里参与干部一个个都要进行审判入刑!
违背搬迁精神,无任何第三方评估,自己说了算,不依照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搬迁政策执行,不参考当地实际成交价,不参考同地段房屋价值,坑蒙拐骗,私下用法,信笔开河,关系好的,带亲属的优先价格优先选择,其他人等着挨宰!
   其一,没有第三方评估机构,贸然制定价格,典型的违法乱纪;
  其二,私下让关系户签订,到达坑害弱势群体利益成本,先给关系户好处算足资金,偷偷摸摸瓜分民生财政;
  其三,搬迁总价没有同步公示,签订的合同也没有公示出来,有多少集体财政中饱私囊不得而知,一分钱都要刨根问题,这是我们百姓的资金安家立命的本钱,谁乱搞谁判刑;
   其四,搬迁没有达成一致,村民没有搬走,天津式的危险品,违法垃圾,等依然在村民隔壁生产,天津出的问题,为什么武穴市没有半点教训,田镇管安全生产,监督危化品生产,毒物焚烧的官员吃什么的,干什么的,要不要执行国家法律?
   上面几点请田镇当事人出面澄清,依法依规,如果你们继续违法乱纪,我们要追究你刑事责任,谁也别心存侥幸!上至官员,下至村官统统下台,向人民谢罪!这个黑网必须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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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 17: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田镇办事处不依法关闭违法企业,就已严重渎职!毒害群众多年,接群举报不处理,不上报,不落实,拖延时间导致问题发酵,作为办事处书记严重不作为,应该被也革职查办!
     现又有铁的证据表明评估价格受干部左右,严重影响合理合法公平性,先给关系户好处算足资金,偷偷摸摸瓜分民生财政,属乱法行为,该主要负责人也该被撤职查办!
      没有第三方评估机构,贸然制定价格,私下让关系户高价签订,当众承诺将来群众维权抬高价格也加给你们,尔后以别人能以每平单价能签,你怎么不接受?以此达到坑害弱势群体利益,作乱国法,祸害一方,群众非常愤怒!相关责任人都该被革职入刑法!以正国法
      如果面对这样一群乱法份子上级不给明确处理意见,不给群众一个交代,我们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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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 17: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田镇办事处已经派出16个工作专班,深入上郭灾民新村入户做细致的搬迁工作,截至9月1日,已经签订协议30余户,非常感谢这个网友给我们提出的建议,希望该网友能回村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配合办事处把这次搬迁工作迅速完成。也请大家放心,我们一定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什么问题和意见,欢迎大家到搬迁指挥部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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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23: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村民们不要慌,根据法理依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
(一)申请拆迁的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和实施房屋拆除单位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及委托合同;
(二)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摸底调查明细表,以及补偿安置费用概算
(三)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屋的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
(四)对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
(五)计划实施动迁的时间、步骤、措施;
(六)文明拆迁、安全拆除责任书及安全保障措施,拆迁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及垃圾清运方案;
(七)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处、派出所协调配合方案;
(八)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措施。
第三条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应当依照《办法》规定就拆迁补偿方式书面征求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的意见。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征求意见书规定的 期限内向拆迁人反馈书面选择意见的,视为选择房屋安置。 征求意见书规定的反馈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七日。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拆除的,应当与被委托的拆迁、拆除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委托费。
第五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拆迁评估机构选定后,拆迁入应当与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拆迁评估委托合同,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重新评估或者专家委员会鉴定费用按照《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 拆迁评估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评估时点。
第七条 拆迁当事人应当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规划红线图及各类房屋的产权性质、面积、用途等拆迁评估所必须的依据、资料及有关数据,并协助评估机构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等工作。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拆迁人、被拆人签字认可。因被拆迁入的原因不能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拍摄影像资料或者被拆迁入不同意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拆迁人应当邀请公证机关工作人员或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到场见证,并在分户评估报告中做出相应说明。评估机构可以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相关权属资料,参照同区域该类房屋进行评估。
第八条 拆迁人或受委托拆迁单位、评估机构凭拆迁许可或拆迁委托的有关证明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资料的,房产、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协助。 评估机构评估测算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时,如需向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征询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如实提供。
第九条 评估机构应当将初步评估结果在拆迁范围内以公告形式向拆迁当事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当事人提供评估报告。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也可以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第十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申请重新评估的,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之间的允许误差范围为±3%。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的,原评估结果有效。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提出异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作为最终裁决结果。
第十一条 拆迁行政裁决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办理。 第十二条 拆迁入应当在房屋全部拆除完毕后三十日内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资料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有关资料及拆迁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后,对无遗留问题、现场拆除清理完毕的,发给拆迁工程拆迁合格证明;对存在遗留问题、现场未拆除清理完毕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发给拆迁工程拆迁合格证明,依照相关法律不予办理新建工程开工手续。
第十三条 《办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普通商品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筑设计标准和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建造; (二)具备道路、公共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本生活配套条件,且与所在区域公共配套相适应;(三)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平均成本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建安造价、各类规费、税金、管理费等费用之和。
第十五条 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公房所有权单位对住宅房屋现使用人的承租关系无异议的,按照《办法》第三十三条有关拆迁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的规定办理;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公房所有权单位对住宅房屋现使用人的承租关系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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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23: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拆迁都以土地为中心而进行拆迁,所以必须对拆迁后所建设的项目要了解,是作为公用事业还是以经营性的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的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不符合此目录取得划拨土地,将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未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的土地,此项目不合法,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拆迁行为不成立属违法。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另外还应该了解拆迁实施单位资质情况,是否超资质拆迁,(3级资质为3万平方米以下)是否持证上岗,拆迁资金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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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23: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拆迁计划、规划条件、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源证明是否都完善

  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不得代替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方面对拆迁行为的不合法进行了环环入口的剖析。一共有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必须对照一下相互间有没有矛盾。记住!这是你的权利!也是阻击非法拆迁的合法手段五项文件为:(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

  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详见(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不要以为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就一定五项文件齐全。现在好多项目证件不齐全照发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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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23: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拆迁计划、规划条件、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源证明是否都完善

  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不得代替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方面对拆迁行为的不合法进行了环环入口的剖析。一共有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必须对照一下相互间有没有矛盾。记住!这是你的权利!也是阻击非法拆迁的合法手段五项文件为:(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

  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详见(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不要以为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就一定五项文件齐全。现在好多项目证件不齐全照发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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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00: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知情人透露,今天上郭签了十几户,这十几户是一些什么人呢?是村民曾经推选出的代表,代表村民来维全村的合法护权益的。
      事实证明代表是没有用的,每一次都被一个个收买,这次也不例外。办事处给他们总价核得相对高不少,表面每平米的价格和村民差不多。以此要其他村民无话可说,手段上也是可操作性的,无非是把装修等杂七杂八的价格核得很高。
      实际这些人还是嫌价格低了一开始也不想签字,有的还准备继续上访。但是办事处的确给这些人的价格高出其他村民不少,他们心里也清楚。办事处为让他们把字签了,当这么多人的面保证,如果将来有村民维权把价格调上去了,也会给他们加的,他们相信了就把字签了。
      就这样做代表的,就这样一次一次把全体村民全卖了。这些人我不点名,但我要声明,如果以后村民把每平米的价格扯了起来,你们也来扯着要加上去,那是靠不住的,因为你们的价格你们自己都觉得够了,除非想钱买棺材板!你们的名字将来会被钉在上郭的耻辱柱上千万年,这是出卖上郭人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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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00: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郭自己不团结,还嫌价格低,400一平就是高价了,上郭就的自导吵闹!

点评

滚你娘个蛋,是办事处那一只狗?  发表于 2015-9-1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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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03: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地方实在是无法无天,也是要变变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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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07:1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工仔仔 发表于 2015-9-1 00:16
上郭自己不团结,还嫌价格低,400一平就是高价了,上郭就的自导吵闹!

好像没听说过哪里400就是高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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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08: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样,价格不合理村民可以选择不走,要求非法企业停产!无法无天,我就不相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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