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查看: 628|回复: 1

[公告] 鄂州一住宅楼土地使用权限仅20年 引居民心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9 12: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中文注册

x
住了17年的老房子欲转卖易主,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时,却发现房屋土地使用权限仅20年,这可让业主慌了神。日前,家住鄂州市古楼街小南门军转综合楼(以下简称“军转综合楼”)的市民邱先生致电本报,希望记者帮忙了解情况,让他不心慌。

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邱先生所在居民小区外,鄂州市花园小区等多个居民区也面临类似问题。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回应称,居民住在土地使用证“短命”系国家相关政策界定不明的遗留问题,目前正积极调研,争取尽早出台地方政策,统一解决该问题。

市民:住了17年的居民楼面临土地使用到期

邱先生所住的军转综合楼小区共有4栋居民楼,七八十户居民,系鄂州市军转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开发。据邱先生介绍,1997年房子落成后,他全款购买了一套百余平方米的住房。

几年前,邱先生在城南新购一套商品房后,萌生了将老房转卖的想法。今年8月,其通过房产中介寻得合适买家,并在中介代理人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买主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双方约定采用银行按揭形式还款,贷款手续由邱先生负责办理。

令其意外的是,房屋贷款申请竟被银行驳回,原因是作为抵押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不足十年,无法办理贷款。记者留意到,邱先生老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明系2009年办理,使用日期至2018年4月28日截止。“不是所有的商品房都是70年吗?”邱先生质疑说。“买房时,只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证件手续都是我自己后来补办的。”邱先生说。若非此次贷款未果,他至今都以为自家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与多数住宅楼一样,为70年。

调查:多栋居民楼遭遇土地证“短命”

除了邱先生,军转综合楼内其他住房也面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窘境。据鄂州市国土部门一公务人员介绍,仅今年3月份以来,就接到数起相关群众来访。其中,花园小区1—4栋居民楼百余居民因土地使用年限仅20年。

为什么居民住宅楼会发生这样的事呢?鄂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窗口一曹姓工作人员解释称:“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大多与居民楼土地总证的使用年限有关。”

记者随后在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核实,鄂州市军转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于1998年办理相关土地使用证明,办证总面积2000余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系军转安置楼(即,住宅用地),土地使用终止日期至2018年。

按照相关规定,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城镇土地,须支付相应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地籍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早期由于监管有待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缴纳20年、30年、50年的土地使用出让金现象并不鲜见。

部门:正积极制定应对措施

房子是百姓安居乐业的根本,究竟像军转综合楼小区那样的“短命”的土地使用证是否符合政策法规?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长汤国斌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所以,军转综合楼等小区开发商的所用的土地使用证并不违反政策法规。

汤国斌指出,由于考虑到房屋产权所有人权益保障问题,在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土地使用权限到期的住房,居民依旧享有房屋所有权,并不影响其正常居住。”他说。

为了解决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实施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鄂州市国土部门已组织人员调研,希望尽快出台相关地方法规,统一解决土地使用证“短命”问题。目前,延长土地使用年限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如何制定,由谁承担等问题,依旧是争论的焦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13: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武穴的丽江豪园土地使用权好象也只有40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武穴信息网 ( 鄂ICP备2021017331号-1 )

鄂公网安备 42118202000100号

GMT+8, 2025-7-15 20:26 , Processed in 0.051688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