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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已回复】在梅川,个体工商户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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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00: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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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梅川,个体工商户是任人宰割的
                                                                     "唐僧肉"

    在经历了近五年的所谓电改加征商业用电盘剥后,今天,梅川镇的个体工商户又"幸运"的成为了自来水公司加价盘剥的对象。下午,接自来水公司通知:凡梅川镇内有门面的个体工商户用水分段收费,不论是经营什么,一律实行百分之三十按生活用水计价.百分之七十按商业用水计价。笔者纳闷,这项新政根据什么文件或者依照什么数据来制定的呢?例本人家庭,在城乡结合部的自家房屋开一小副食店,三个人用水用于烧饭,洗澡等,丝毫扯不上商业用水,纵然关了店门,还是三个人用水,这商业用水从何谈起?自来水公司的员工说:这是公司的决定,没有解释。难道这一家独大的自来水公司的权力大于中央或人大?国家出台新政策还得开听征会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由有关部门作出相应解释。可见,在基层,垄断行业的权力何其大也!
         现行社会,从上到下,都在讲改善民生,关注民生。个体工商经营者应该也算百姓平民的范围吧,为什么一些垄断集团总看着我们不顺眼呢?一个个都把我们当唐僧肉,恨不得你剜一刀我割一块,难道我们的存在不合法吗?难道我们不配有合法的生存空间吗?请武穴市物价部门和梅川政府关注此事,请梅川自来水公司给我们一个合理解释。毕竟我们还是生存在民主法制的社会里,我们也需要分享与其他劳动群体同等的合法权益!
        请主持公道的社会各界人士严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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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5: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你好
  梅川镇现在执行的自来水价格是依据武价【2009】18号文件,自2009年7月1日抄见水量执行,对低保家庭从2010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调整后的水价标准:居民生活用水1.40元/吨;工业用水1.69元/吨;行政事业用水1.70元/吨;经营用水2.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2.40元/吨。

  此次水价调整应该在2009年7月1日,各类用户均应按文件规定的价格执行,但是我们考虑到用户的承受能力,文件下达后我们还是按照1.19元/吨的原水价执行到2011年12月份,此后生活用水上调至1.40元/吨,经营、行事业、工业用水均没有按文件执行,4年来还是享受生活用水的价格。

  今年5月份,我们开始执行分类水价,酒店、宾馆、理发店等行业每月水量均已全部执行经营水价,针对服装店、超市、灯饰店、手机店等门面经营用户结合梅川实际,多数为私房上面居住,下面经营,而且门面经营用水量较少。所以制定符合本地的水价政策,按每月用水量的30%计为经营水价,70%为生活水价,和笔者所提到的水价比例恰恰相反。这种比例的设定就是为了考虑经营户的实际情况,保障用户的利益,减轻他们的负担,充分展现了我们公司以人为本的理念。自来水是个民生工程,是个公益事业,是服务于大众的,公司经营了44年,“尽职尽责,服务民生”的信念伴随他走了半个世纪。在梅川也一样,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改扩建了生产工艺,让梅川人民喝上了国标水。

  笔者所说的我们可以理解,我们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在此我们表达深深的歉意。我们是企业,我们也要生存,也要发展,在我们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用户也应该给予我们发展状大的空间。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谢谢!



                                                         武穴市自来水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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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09: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抄他大爷的~~~頂 你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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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09: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抄他大爷的~~~頂 你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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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09:5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很快就会有阶梯天然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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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5: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你好
  梅川镇现在执行的自来水价格是依据武价【2009】18号文件,自2009年7月1日抄见水量执行,对低保家庭从2010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调整后的水价标准:居民生活用水1.40元/吨;工业用水1.69元/吨;行政事业用水1.70元/吨;经营用水2.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2.40元/吨。
  此次水价调整应该在2009年7月1日,各类用户均应按文件规定的价格执行,但是我们考虑到用户的承受能力,文件下达后我们还是按照1.19元/吨的原水价执行到2011年12月份,此后生活用水上调至1.40元/吨,经营、行事业、工业用水均没有按文件执行,4年来还是享受生活用水的价格。
  今年5月份,我们开始执行分类水价,酒店、宾馆、理发店等行业每月水量均已全部执行经营水价,针对服装店、超市、灯饰店、手机店等门面经营用户结合梅川实际,多数为私房上面居住,下面经营,而且门面经营用水量较少。所以制定符合本地的水价政策,按每月用水量的30%计为经营水价,70%为生活水价,和笔者所提到的水价比例恰恰相反。这种比例的设定就是为了考虑经营户的实际情况,保障用户的利益,减轻他们的负担,充分展现了我们公司以人为本的理念。自来水是个民生工程,是个公益事业,是服务于大众的,公司经营了44年,“尽职尽责,服务民生”的信念伴随他走了半个世纪。在梅川也一样,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改扩建了生产工艺,让梅川人民喝上了国标水。
  笔者所说的我们可以理解,我们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在此我们表达深深的歉意。我们是企业,我们也要生存,也要发展,在我们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用户也应该给予我们发展状大的空间。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谢谢!



                                                  武穴市自来水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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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8 06: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武穴物价局没有权力乱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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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8 07:2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被物价局定高了价格,执行单位不好意思多收的案例,武穴物价局在这事和宏森票价问题上,如果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建议大家对武穴巿物价局发起笫二波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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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8 08: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得用老办法,请上传物价部门核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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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8 08:2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周五回家到天然气公司多充点气,阶梯气价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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