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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 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政策局,北京,100085) 摘 要:宗旨各异、数目繁多的私人基金会及其通过多种方式支持科学事业是美国社会独有的现象,对美国的科学事业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本文试图考察美国私人基金会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与发展现状,分析阐述其支持科学事业的主要特点,进而就相关问题对我国现行科学政策提出一些讨论意见。 关键词:美国私人基金会 科学政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0763(2003)04-0045-10 美国科学体制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不仅表现为联邦政府通过其相关部门以多种渠道支持科学研究,如国防部(DOD)、能源部(DOE)、国家航天航空局(NASA)、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等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能宗旨和任务目标,对不同学科领域或不同类型的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予以支持;而且还体现在社会各界以不同方式对科学事业进行各种投入。其中,除产业界之外的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s)是一支重要力量。尤其是宗旨各异、数目繁多的私人基金会(private foundations),在支持新知识的发现和科学教育等方面,起到了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我国对美国政府和产业界支持科学事业的研究已有不少论著,而对美国私人基金会的了解和研究却较为薄弱,特别是对其支持科学事业的系统考察与分析颇为鲜见;以往的相关研究或只在论述中简单提及,或只对少数几个大基金会资助科学的具体活动做些介绍[1]。本文试图考察美国私人基金会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与发展现状,通过相关统计数据和有关案例,重点分析阐述其支持科学事业的主要特点,进而就相关问题对我国的基础科学政策提出一些讨论意见。需要说明的是,有关文献涉及到私人基金会对科学事业的支持时,其“科学”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而本文所讨论的主要是自然科学方面。 1 美国私人基金会的产生、发展与现状 在西方,私人基金会往往与“慈善事业”(philanthropy)相联系。事实上,基金会是现代私人慈善事业的重要形式之一。philanthropy一词来自希腊语philanthropos,原意为“对人类的爱”。这一语义在英文中被保留下来,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仅指一个人对其下属照顾的义务,后来则用来“描述促进人类在任何一个领域的进步的慷慨捐助行为”[2]。与欧洲国家相比,作为移民国家的美国在现代慈善事业的起源与理念方面有着独特之处,私人基金会也远较欧洲发达,甚至“其达到的规模和所起的作用任何国家无法比拟”[3]。在分析美国私人基金会对科学事业的支持之前,有必要先对其产生、发展与现状等情况进行考察与阐述。 1.1 美国现代慈善事业的起源与理念 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慈善活动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欧洲。欧洲早在中世纪就出现了有组织的慈善事业,17世纪初有宗教组织之外的兴盛的私人慈善活动,这多与人们结成互助协会和推进慈善活动的改革有关。但由于当时的社会问题积重难返,公众的努力往往被认为是微不足道的,从而国家在诸如扶助贫困一类的慈善事业中所担负的责任要大得多。然而,美国的情况却与此有很大的不同。 在美国早期的艰苦岁月里,政府弱小且地处偏远,迫使人们不得不组织起来实行自治,彼此互助开展社区活动。这时候,大量的欧洲移民带来的私人慈善事业传统起到了作用。以美国殖民时期重要的发明人和政府要人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慈善活动为例,他可称得上是美国早期的慈善家。他通过大量的个人捐款以改善其所在的社区,创立了地方公民组织(如志愿者救火队)以及其他公益设施与机构,著名的有宾夕法尼亚医院、宾夕法尼亚大学、费城图书馆等等。19世纪美国人在政治生活、市民生活等各方面的结社与自治活动,给来自“旧大陆”的托克维尔留下了深刻印象。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他写道:“在法国,凡是创办新的事业,都由政府出面;在英国,则由当地的权贵带头;在美国,你会看到人们一定组织社团。”“英国人只认为结社是强大的行动手段,而美国人则似乎把结社视为采取行动的唯一手段。”[4]与此同时,美国文化中浓厚的基督教精神也起着作用,即宗教信仰也成为慈善捐助和公益事业的重要动因之一。人们常常通过向教堂捐赠和组成团体来帮助穷人,或通过教会组织社团以支持社区的发展。 因此可以说,美国的私人慈善事业“深深地植根于其宗教信仰、互助历史、公民参与的民主原则、通过多种途径解决问题以及个人自主和有限政府观念的美国传统之中。”[5]换言之,美国公民正是从艰难困苦环境中的早期互助经验、对政府作用与职能迥然不同的理解以及虔诚的宗教信仰之中,形成了其自主动议、积极参与和崇尚自治的传统;也正是在这样一个移民国度的形成与发展之中,特殊的环境与需求使得美国的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具有其历史文化深层积淀的深刻内涵,并使之逐步成为植根于美国人心中的传统性理念,影响着人们的社会习俗和行为规范,也蕴积而成后来各式各样的以公益、慈善和救助、援助等为宗旨的私人基金会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历史文化根源之一。 直到20世纪以前,美国人开展慈善活动还多为零散的、非组织的个人行为,可以被视为一种前现代的慈善事业;进入20世纪以后,科学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社会联系也日益加强,现代意义的慈善事业理念开始形成。人们试图通过开展有组织有系统的、而不仅仅是个人的慈善活动,寻求更为“科学”和有效的途径,为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们服务。在这里,“科学”的慈善(scientific charity)理念之含义是:仅仅直接助人是不够的,应向贫困、饥饿和疾病的根源进军,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社会问题。这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要在“扶贫”中以“造血”代替“输血”,而基金会则是其重要的组织形式。 1.2 私人基金会的产生与发展 美国现代意义上的基金会兴起于20世纪初,这时正处于美国历史上“自由放任经济的顶峰和要求平等的进步主义思潮勃兴的交汇点”[6]。当时,美国的经济发展迅速,社会财富的积累增长很快,工业革命所造就的百万富翁据估计已达数千人。同时,美国政府也对其财政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造,在财政收入方面引入了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到1913年,50个州中的42个州陆续批准了宪法第16条修正案:“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和征收所得税。”[7]当个人财富的数额巨大、同时政府对这类财富有权征收可观的税款时,个人如何处理财富就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慈善捐助是处理个人财富的重要而体面的途径,但在如何捐助和如何使用捐助资金的问题上,当时出现了一种新思潮。 20世纪初的慈善事业改革者们认为,慈善捐助不应仅用于直接“扶贫”,而应开展“科学的”慈善事业,即:找出贫困的根源,探索防止贫困产生的途径,开展自助性的项目,为推进社会的长期福祉而投资。安德鲁·卡耐基(Andrew Carnegie,他于1889年发表的题为《财富的福音》一文已成为美国现代慈善事业的经典之作)、约翰·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摩根(J.P. Morgan)、亨利·福特(Henry Ford)等人都在这些先驱者之列。他们不仅从观念上改变了以往对慈善事业的认识,而且赋予慈善事业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基金会。[8]这种形式类似于当时已运用得十分成功的商业公司的组织形式,其决策和管理由一个董事会而不是出资人或受其委托者负责。独立的董事会根据基金会的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基金会的资助方向、优先领域和实施方案,基金会的事务不直接受出资人的控制与干涉。 美国私人基金会的早期创立者将基金会视为实现社会改良的基础性手段,向贫困、饥饿和疾病的根源开刀,相信科学和理性能解决人类的一切问题。这也是美国基金会的共同理念。从基金会这种形式产生之初始,几乎所有的基金会都以传播知识、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基本宗旨,并已形成传统,对美国的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9]Ellen Condliffe Lagemann在其研究卡耐基基金会的专著《知识政治学:卡耐基基金会、慈善事业与公共政策》中,根据卡氏基金会在不同时期资助活动的目的与特点,将其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从成立之初到20年代初的“科学慈善事业”阶段,从20年代初到“二战”时期的“文化慈善事业”阶段,以及自“二战”结束以来的“战略慈善事业”阶段。[10]我认为,从整体上看,美国私人基金会的资助活动在相应的历史时期大抵都体现了这三个阶段的基本特征。实际上,“二战”以前的“科学慈善事业”与“文化慈善事业”可以视作广义的科学文化事业,即通过资助科学研究(包括社会科学)、科学文化传播与普及等活动,提高国家的科学水平,传播精英文化,并试图运用科学原理解决社会问题,巩固美国传统的价值观与自由精神。“二战”之后的“战略慈善事业”则大大拓展了基金会的活动、作用与影响范围,一些大的基金会更多地致力于国际活动(如人们所熟悉的洛克菲勒基金会和福特基金会等就是如此)以及诸如环境保护一类的战略性行动,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影响甚至改变联邦政府的政治决策与行政管理,一些小基金会也试图在政府作用“缺失”而又对社会公益事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领域发挥作用。 私人基金会的发展与美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政策(如国家的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的演进密切相关。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和70年代的经济衰退都影响了基金会的发展,而在90年代,由于美国经济经历了一个持续的发展时期,私人基金会的发展十分迅速,超过1/3的大基金会都是在1990年以后成立的(见图1)。1990年基金会发放的资助金额总额约为87亿美元,而2000年达到约276亿美元,比1990年增长了3倍多。1991-2000年间私人基金会的资助增长情况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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