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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回复】关于对查某等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信 [打印本页]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18 12:52
标题: 【已回复】关于对查某等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信
          久闻本版的剑胆琴心是忠义之士,是正义的化身.今日本人借贵版替朋友申诉下,也请各位看客帮我那朋友评评理,支支招.....  


          武穴市人大.政协.政法委.武穴市人民法院.武穴市公安局:


         
                查某何许人也?是一个仗势欺人,横行市井的混混,是一个口出狂言''我弄死你''  ''我搞死你"  "我要你命分分钟的事"的狂徒,是一个出门带着打手的不法分子.在2011年10月3日举国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2周年之际,暴徒查某伙同社会混混对一弱女子采取拳击,掐脖,殴打等方式,将我劫持到一家宾馆,在宾馆里对我进行殴打,侮辱,实施非法拘禁.110出警的不作为,纵容.包庇犯罪分子,让犯罪分子大摇大摆地离开,现特向贵部门反映事实并提出控告.
        我于2011年与合伙人谋划在建材城开家店,那段时间天天在建材城里寻觅合适的门面.经过选择与合伙人看中了一间门面.2010年中旬与房东查某签定了合同,并当场付清了租金.经营了几个月后,由于本人身体状况不好,精力有限,便退伙了,把店面转给合伙人独自经营.几日后,合伙人让房东查某出具证明,变更营业执照,当时查某说没空以后在说,其后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我概不之情.
       几个月之后,查某打电话从我要租金,我说:''几个月前我就已经退伙了,你是知道的,以前租金都付清了,又不欠恩一分钱,你今天怎么找我要租金呢?"  查某说:''我打了电话给现在经营的那人,他说最近手头上没现钱,从他那里要不到,就找你要." 我听后感到很蛮横无理,就挂了电话.哪知道随后的时间里陆续接到查某的恐吓电话,听他在电话里咆哮着威胁要搞死我,弄死我,常常吓的我夜不敢寐.
      2011年国庆的第三天<即10月3日>下午2点10分左右,在我家门口的居民屋里看邻居街坊打细麻将,忽然闯进来武大三粗的两男人,一个是查某,另一个满脸横肉手臂赤青的男人.在众人睽睽之下,查某进门就抡起拳头击打我的头部,当时我就眼冒金星,耳鸣.随即查某用手臂从我背面勒住我的脖子把我往外拖,我手拉麻将桌子,极力反抗,无奈怎么是两个匪徒一样男人的对手,查某伙同带来的打手将我夹着拖行几十米,等候在外的有一辆银色的越野车.我正想看下车子的牌照,查某拉着我的头发把我往车里塞,翻着白眼说:"老子今天想打就打,弄死你,你敢么样?'',  随即将我塞进车里.惊恐为定的我在车上准备拿包里的电话报警时,坐在我身边的打手将我包抢走.并随手扇了我一巴掌,瞪着眼睛用手指着我的鼻梁咆哮着说:"你还敢打电话报警?打给天皇老子也没有!
         
        查某伙同打手将我劫持到仁煌宾馆里,查某强行要拖我进房间,我极力反抗,查某在宾馆的大厅里再次掐住我的脖子,叫嚣到:''老子今天想么样搞就么样搞,弄死你有么样''?   伙同打手将我拖进电梯里,在电梯里查某把我顶在电梯墙壁上掐着我,并把我脖子上的项链扯断,随后我被他们拖到603室.进门之后,查某将房门锁死,再次对我进行殴打并辱骂.查某打累了,骂够了,就掏出手机打电话.我趁其不备,溜进卫生间里锁上门,拨打110报警电话<时间:15;16  15;23 >打完报警电话,我倾听外面没有动静,认为查某及同伙已走,就打开卫生间的门准备跑出去.刚出房门,被查及同伙逮着正着,查某拉着我的头发伙同打手将我拖进屋里,关上房门再次对我进行殴打 .我是一个身无寸铁的女子,任意宰割的羔羊,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在房间的角落里抚摩身上的创伤,默默擦去脸上的泪水.整个事件中过程中,没有一位群众出面帮助,都被歹徒的嚣张气焰所吓倒.
                 忽闻敲门声,进来两个自称武穴法庭的人,与查某聊天后,随即递给我一份东西,让我签字,我拒签.查某当即抡起拳头要打我,被法院干警拦下,我见是法院的人来了,我把他们当成救命的稻草,想让他们带我离开这里.我对法院的人说;"我跟你们去法院吧.'',  其中一个戴眼镜的人说;''今天放假,恩跟我去法院有么用,也没有人在."他们再一次的拿出文件让我签字,我再一次拒签.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再一次的对法院的人说''要签字,就去法院签'',恳求他们将我带走.话未说完查某当着法官的面将那文件扇我的脸,威逼我,却没有人制止.
                随后不久,又闻敲门声,110的民警来了,我如释重负,擦干眼泪,起身准备诉说,哪知查某笑脸相迎,掏出口袋的香烟一一分发,对为首的民警说;''没么是事儿,今天只是捉个女的来签字,''   其中的一个民警随即说;''叫你签个字就签个字,报么是警的.''      我随即说;''他们绑架我,殴打我.''    但110的人当耳边风,根本置之不理,继续与其聊天.其中一个干警走到我旁边瞄着我冷嘲热讽地说;''冒看到有么是伤啊''. 我当即要求110立案,并带我去法医鉴定,但110的民警装作没听到.<15.51>我电话响了,麻将馆里目睹此事的一位朋友打电话过来很关心的问我在哪儿,有没有伤,为什么先打电话一直不通,需要报警么?我答;''不用报警了,我已经报案了,110的在现场.''    通完电话后,其中有个民警将我手机中的手机卡下来了,登记了手机卡面的数字,他问我想怎么处理,我再次要求立案,并验伤,要求他们拘留查某.110的民警却说;''这又没多大个事儿,这是你们之间的纠纷.''
           我不明白,10月3号法院明明在放国庆长假,几乎同时打的电话,为什么法院的人率先到达绑架现场,出警的速度居然比110还快,是不是法官先生对此案件''十分关怀'',节假日也把案卷带在身上随时准备送达.那我真的感谢两位'公仆',毕竟你们还时时惦记着一名群众,处处为群众着想.很遗憾,你们成了这次绑架案的帮凶.我相信不是你们指示查某及打手将我绑架到旅馆,但你们为什么在非公务时间在一个非法的角落里办案?  在哭哭啼啼的拿人面前,在暴徒行凶,殴打一个女子时,你们在哪里.你们为什么不调查,为什么不制止?为什么还要对我"秉公'办事?   我恳求即使我被人告,被人打,请你们带我到法庭签收,为什么这个要求被拒绝.你们的在场,或许让人民警察误认为你们在依法处理一桩经济纠纷,你们助纣为虐.
           我不明白,人民警察到达现场,为什么不调查,不询问?为什么不将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当事人带离现场?为什么不避嫌,当着我的面接受暴徒递过去的香烟,还有说有笑.主观武断?为什么一上台屁股就坐歪了?你让我怎么想,让老百姓怎么想.呦,你们原来是老朋友,是一家人?还是因为暴徒头一个亲哥在公安局,你们就束手无策?为什么不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而让犯罪分子大摇大摆招摇过市?你们的极力袒护,让社会正义蒙羞.
             人们常说,公安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法院则是维持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以法治国''的今天,在有一千二百平方公里的武穴大地上,,查某及其同伙在光天化日之下,采取拳击,掐脖等暴力手段对公民施行殴打,劫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限制期间多次对公民施加暴力.查某之类蜉蝣公开蔑视法律,气焰嚣张致极.我恳请公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对查某及其同伙立案侦察.
               2011年10月13点22点02分控告人收到查某发来的恐吓短信:"有种,老子慢慢陪你玩.''不知道是不是在说自己有种,有后台.但我只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查某之类歹徒必将绳之以法.

   
      
作者: 听闻    时间: 2011-10-18 14:27
查某这么嚣张,看样子在武穴后台还是挺硬滴
作者: 山野村夫    时间: 2011-10-18 16:36
难道武穴的黑恶势力嚣张到了这种程度吗?
作者: 怀念内贾德    时间: 2011-10-18 17:54
共党已经不是前30年的共党,别指望他们是人民的公仆了,别指望现在还有黑脸包公。民与官斗、民与匪斗、受伤的是我们。
作者: 伊水之滨    时间: 2011-10-18 18:17
剑胆琴心哪里去了?不要说“此事正在调查之中,相信不久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结果”。你懂的,大家都懂。
作者: 我不是高手    时间: 2011-10-18 18:30
楼主可能没有说明事情的全过程,歪江湖,正道理,我还真不相信有这么狂的人。
作者: czl73    时间: 2011-10-18 18:30
如果举报材料属实,那两个男人也太卑劣龌龊了,法官警察暴徒沆瀣一气,这世界那还有公平正义可言。
作者: 老码头    时间: 2011-10-18 18:30
算了,忍了。除非你有硬路子。否则伤了身又伤心!!!
作者: 开水    时间: 2011-10-18 20:53
如果这个属实,那似乎过分了点,但总感觉有点不太现实。
作者: 彭康华    时间: 2011-10-18 21:47
建议将此信发到市长信箱,看看新上任的市长大人如何处理?老百姓都在看着呢?
作者: 彭康华    时间: 2011-10-18 21:52
忽闻敲门声,进来两个自称武穴法庭的人,与查某聊天后,随即递给我一份东西,让我签字,我拒签.那是一份什么东西啊?看来这里面的水很深啊。
作者: 天天开心快乐    时间: 2011-10-19 06:21
要是情况属实,那武穴黑了天呀,没有王法,这样都不重办黑道,那共产党的天下应该也会换换吧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19 07:35
开水 发表于 2011-10-18 20:53
如果这个属实,那似乎过分了点,但总感觉有点不太现实。

你好 ,以上举报属实,愿负法律法律责任.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19 07:36
彭康华 发表于 2011-10-18 21:47
建议将此信发到市长信箱,看看新上任的市长大人如何处理?老百姓都在看着呢?

你好,谢谢你的提议.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19 07:38
老码头 发表于 2011-10-18 18:30
算了,忍了。除非你有硬路子。否则伤了身又伤心!!!

你好,庶可杀,不可忍,光脚哪怕穿皮鞋的?世间自有真理在.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19 07:40
czl73 发表于 2011-10-18 18:30
如果举报材料属实,那两个男人也太卑劣龌龊了,法官警察暴徒沆瀣一气,这世界那还有公平正义可言。

公平与公正,只会为有权有势人保驾护航滴.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19 07:42
我不是高手 发表于 2011-10-18 18:30
楼主可能没有说明事情的全过程,歪江湖,正道理,我还真不相信有这么狂的人。

你好,楼主只是根据朋友写的材料发在网上来的.我让她把材料再写详细些,谢谢.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19 07:44
怀念内贾德 发表于 2011-10-18 17:54
共党已经不是前30年的共党,别指望他们是人民的公仆了,别指望现在还有黑脸包公。民与官斗、民与匪斗、受伤 ...

不是有句古话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19 07:49
彭康华 发表于 2011-10-18 21:52
忽闻敲门声,进来两个自称武穴法庭的人,与查某聊天后,随即递给我一份东西,让我签字,我拒签.那是一份什么东西 ...

     具那天朋友说,是法院的传票.犯罪嫌疑人绑架受害者后让法院送达.而且在事实根本未调查的情况下绑架送达.
      什么世道啊!!!
作者: 三更有梦    时间: 2011-10-19 09:26
      
作者: 武穴的天空    时间: 2011-10-19 09:33
武穴的人啊!有些太无赖
作者: 彭康华    时间: 2011-10-19 10:45
顶一下啊。
作者: 彭康华    时间: 2011-10-19 11:00
难怪那么多的武穴人愿意背井离乡到外地打工,难怪那么的多武穴老板选择在外地创业,大家都懂的。不改善武穴的投资和创业环境,何谈发展。
作者: 站似一棵松    时间: 2011-10-19 12:00
采用暴力的手段强迫人家签字这是不合法的。签了也没用。事关公安局法院一些人的不作为乱作为,希望政法委或者纪检部门介入此事,给老百姓一个交代。这些人是为谁服务?不为人民服务,就是与人民为敌。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19 17:09
从报案到今天,时间已过去了三天,案件还在审查过程中.朋友早预测到这个结果,知道在她面前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甚至可能要越级上访,始终相信歹徒必将绳之以法,相信正义最终要战胜邪恶.
作者: 广济武穴    时间: 2011-10-19 19:08
把查某的全名写出来,让我们知道他是谁!
作者: 天天开心快乐    时间: 2011-10-19 20:04
此狐狸ル已成精 发表于 2011-10-19 17:09
从报案到今天,时间已过去了三天,案件还在审查过程中.朋友早预测到这个结果,知道在她面前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

我们希望把这件真事件搞大,越大越有影响力,真的要把那些黑势力保护伞打掉,杀掉那些不为民办事的贪官,净化武穴的一方水土,还武穴人民一个和谐的家园
作者: 老码头    时间: 2011-10-19 22:15
支持。。。
作者: 放飞希望    时间: 2011-10-19 22:25
小小武穴,乱得很啦!也黑得很啦!
作者: 风云天下    时间: 2011-10-20 10:06
此狐狸ル已成精 发表于 2011-10-19 07:38
你好,庶可杀,不可忍,光脚哪怕穿皮鞋的?世间自有真理在.

我很同情你的遭遇,可天下“乌鸦”一斑黑,你到哪去告啊
作者: 苏卫兵    时间: 2011-10-20 10:23
武穴这么黑啊,没想到,悲哀
作者: 清风明月    时间: 2011-10-20 14:32
黑暗的“污穴”啊!让小百姓情何以堪?
作者: 飞翔。    时间: 2011-10-20 14:52
悲哀。。。。。。。。。。。。。。。。。。。。。。。。。。。。。。。。。。。。。。。。。。。。。。。。。。。。。。。。。。。。
作者: 雷可    时间: 2011-10-20 20:13
额    天黑黑!!!!!!!!!!!
作者: 站似一棵松    时间: 2011-10-20 22:53
这次剑胆琴心还有武穴警方集体失语了?胡书记,这是怎么回事?
作者: 天上人间    时间: 2011-10-21 01:27
公检法已烂透了顶,不要指望了…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21 07:35
报案已进入第五天,不知承办人员是否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报批否?
作者: 站似一棵松    时间: 2011-10-21 09:02
所谓警匪勾结不只是重庆才有啊
作者: 公检法    时间: 2011-10-21 10:14
往领导信箱投信嘛 ,会有人处理的。
作者: 玩世不恭    时间: 2011-10-21 13:31
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底线不知到了那,要是情况属实,公平与正义又在那里?要相信邪不胜正,要不人类就不会走到今天。
作者: 成功有多远    时间: 2011-10-21 16:06
这社会怎么成了这幅摸样,悲哀啊
作者: 醒醒醒    时间: 2011-10-21 18:13
这社会怎么成了这幅摸样,悲哀啊
作者: 醒醒醒    时间: 2011-10-21 18:14
难怪那么多的武穴人愿意背井离乡到外地打工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21 18:45
我们期待,你做的一切我们能感受到.
作者: 神奇混小子    时间: 2011-10-21 21:17
希望政法机关认真调查,给武穴市民一个交代。
作者: 神奇混小子    时间: 2011-10-21 21:18
该追究责任的一定要严肃追究。
作者: 傲剑    时间: 2011-10-21 21:28
希望能有部门给市民一个交待
作者: 热带风暴    时间: 2011-10-22 03:07
看这样武穴“邪”的很,也“黑”得很呐!
作者: 我不是高手    时间: 2011-10-22 06:17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作者: 哇哇    时间: 2011-10-22 14:24
o(︶︿︶)o 唉
作者: datoucai    时间: 2011-10-22 15:14
此事要是属实的话我们会天天在这类顶起!
作者: 古月王令    时间: 2011-10-22 16:44
没错,直接找市长!
作者: 锋宇同行    时间: 2011-10-22 17:06
我是长期在外地;在家很少;不过回家听家里的亲戚朋友说;武穴现在确实很黑;他们说武穴水太深;我也不是很了解;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回家发展的勇气啦
作者: 龙飞九天    时间: 2011-10-22 17:32
关注中,拿分走人,看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动作了、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11-10-22 20:09
如果这个属实,那似乎过分了点,但总感觉有点不太现实。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22 21:31
已在青林派出所报案.今天是第六天.陈述属实,愿负法律责任.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11-10-22 21:58
看完全文,感触颇深,作为一名法官,我问你几个细节问题,请如实回答,如属实,我帮你!
1.査某凭什么依据找你要钱?是谁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你将店面转让给合伙人,是否通知房东?如通知,是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通知,有何依据?房东是何意见?是否有证明人员及文件?
2.査某绑架你,为何叫来法院人员?他是何目的?是否勒索你?法院人员拿出的是什么文件?你是否阅览?你为何拒签?法院人员是否亮明身份?是否向你宣告文件内容?是否宣告你的权利及义务?你说进来两个自称武穴法庭的人,与查某聊天,聊的什么内容?为何又说”查某抡起拳头要打我,被法院干警拦下,我见是法院的人来了,我把他们当成救命的稻草“;你说'根本就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何又说'要签字,就去法院签''?这里有点矛盾,望详述!在此之前,査某及法院人员是否联系或通知你及你家人,你是否是在回避?是否可出具证明?你说査某在你家门口绑架你,没有群众帮你,你家人到哪去了?也没有人通知你家人?也没有人帮你报警?你还有一个目睹了此事的朋友,为何从下午2点10分到15点51分,还是你溜进卫生间亲自用手机报案?査某及其打手到哪去了?为何又说査某不要你打电话报警?手机到底在谁身上?很重要!在此期间为何一直未见文字表述你家人的态度及意见?你说:”査某殴打你,作为一个男人也打累了“,那说明很严重,你是否作法医鉴定?这是证据!
3.你说:“人民警察到达现场,为什么不调查,不询问?为什么不将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当事人带离现场?”那为什么又说民警登记了手机卡上面的数字并问你想怎么处理,这说明已调查,已询问,你那是何说法?你被査某任意殴打至伤,是如何离开现场的?是自己走的,还是被救护人员带走的,还是被民警带走的?査某到哪去了,他是否限制你?
以上问题你可发帖回复我,并提供相关证据,核实后,我会告知你我的联系方式,作为一个高院法官,我相信该事如属实我还是有能力帮你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如不属实,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则你好自为之,也许査某及相关涉案单位要告你歪曲事实,利用网络散布谣言,诽谤他人名誉及政府职能部门,切记!!!
作者: 彭康华    时间: 2011-10-22 22:18
<天高云淡> 发表于 2011-10-22 21:58
看完全文,感触颇深,作为一名法官,我问你几个细节问题,请如实回答,如属实,我帮你!
1.査某凭什么依据 ...

你是个很有正义感的法官,让我们对这个社会还有一丝希望。
作者: 热带风暴    时间: 2011-10-23 01:46
蛇鼠一窝,黑着呐。
作者: 天天开心快乐    时间: 2011-10-23 06:59
彭康华 发表于 2011-10-19 10:45
顶一下啊。

你好,这件事情要是当事人说的真实,那武穴官,匪勾结太吓人了,那真的要好好打击他们的嚣张,真的要杀杀杀,方解恨,我看你在论坛说得很多,应该是个有能力的人,不过你不要误会,我不认识这个当事人,就是作为武穴人看到这篇报道后气愤,我相信这件事情要是真是的话,那不管是谁看好都气愤武穴黑了天
作者: 风尚    时间: 2011-10-23 09:20
我现在相信了,会有这事的。能搞赢先搞了再说。见证了公安的不作为。
作者: 阿华    时间: 2011-10-23 10:30
不知内情,不作判断!
作者: 神奇混小子    时间: 2011-10-23 10:39
<天高云淡> 发表于 2011-10-22 21:58
看完全文,感触颇深,作为一名法官,我问你几个细节问题,请如实回答,如属实,我帮你!
1.査某凭什么依据 ...

此事如果不真实,普通老百姓敢去得罪那些要害部门?你作为一高院人士,有时你也会对地方的事实毫无办法。看看湖南省纪委的一位干部向长沙县委书记挑战的事实吧,县官不如现管
作者: 神奇混小子    时间: 2011-10-23 10:41
这次真的将剑胆琴心将了一军,敢不敢严肃处理?会不会也是预计、将要的结果。
作者: DOGNMINGCHAO    时间: 2011-10-23 16:37
有这种事,等待处理结果、、、、、、、、、、、、、、、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11-10-23 17:17
为什么还没有对相关细节陈述?难道。。。。{:soso_e115:},这种事我见多了,我不相信武穴市是他家开的?是不是有隐情?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11-10-23 17:24
混小子,剑胆琴心是忠义之士,是正义的化身,肯定是要核实此事的,那说话是负责的,不然如何代表正义!我相信他!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11-10-23 17:27
对此事我现在有点质疑,这么凶神恶煞搬的人,还会让她开口说话?不像!
作者: 剑胆琴心    时间: 2011-10-23 17:58
     胡晓青书记已看此帖,指令市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正在调查此事,明天就会给网友一个答案。
作者: 羽佳俊峰    时间: 2011-10-23 19:17
呵呵…剑哥发话了…
作者: 天天开心快乐    时间: 2011-10-23 19:23
剑胆琴心 发表于 2011-10-23 17:58
胡晓青书记已看此帖,指令市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正在调查此事,明天就会给网友一个答案。

真的是这样那就好,若真实情况属实的话,那真的要严惩那批混混和混混勾结之人,不严惩不解民愤民恨,不然我们武穴的天空都是乌云笼罩着,我们武穴人民怎么过呀,我们都期待着结果
作者: 彭康华    时间: 2011-10-23 19:29
顶一下啊。
作者: 我不是高手    时间: 2011-10-23 21:05
明天只有二个结果:要么那天公安,法院出警的都是临时工,要么楼主夺章取义,在撒谎。
作者: 李乐恒/    时间: 2011-10-23 21:11
楼主说的不全是也应有一半是真的,不过这种事在武穴应该可信,我顶.打倒武穴黑势力.
作者: 李乐恒/    时间: 2011-10-23 21:12
楼主说的不全是也应有一半是真的,不过这种事在武穴应该可信,我顶.打倒武穴黑势力.
作者: 天宫月兔    时间: 2011-10-24 00:26
查某全名叫什么?看楼主的贴子象以前就认识的,有什么背景后台应该是知道的,为什么不写清楚?
作者: 天宫月兔    时间: 2011-10-24 00:27
<天高云淡> 发表于 2011-10-22 21:58
看完全文,感触颇深,作为一名法官,我问你几个细节问题,请如实回答,如属实,我帮你!
1.査某凭什么依据 ...


作者: 天宫月兔    时间: 2011-10-24 00:35
希望这个贴子不要被删,事关武穴安定,大家继续关注,跟进。
作者: 在路上!    时间: 2011-10-24 00:40
<天高云淡> 发表于 2011-10-22 21:58
看完全文,感触颇深,作为一名法官,我问你几个细节问题,请如实回答,如属实,我帮你!
1.査某凭什么依据 ...

我顶你!  如果楼主的陈述没有歪曲事实的话!!
作者: 在路上!    时间: 2011-10-24 00:43
剑胆琴心 发表于 2011-10-23 17:58
胡晓青书记已看此帖,指令市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正在调查此事,明天就会给网友一个答案。

剑胆琴心, 我顶你,如果当事人陈述的是事实的话,希望胡书记能够好好的打压一下武穴的黑恶势力!
作者: 剑胆琴心    时间: 2011-10-24 09:08
      网友此狐狸儿已成精,你发的《关于对查某等违法人员的控告信》一帖,已经引起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已指令局纪检督察部门查处。督察民警多次拨打受害人电话了解事情真相,但受害人就是不接电话。如果你所投诉的情况属实,请受害人迅速与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黄进联系(联系电话:18986751297,我们公安机关对涉事民警一定予以严处。
作者: 是非难辨    时间: 2011-10-24 09:10
这位弱女子的举动实在是令人佩服,武穴老百姓要是都能象她一样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话,她就不会有这样的遭遇了.
作者: 是非难辨    时间: 2011-10-24 09:36
但是我觉得此事有很多让人琢磨不透的地方,他是一个出门带着打手的不法分子,他有事为什么要找法院呢?他是一个警匪勾结的人,为什么法院不会直接给你还要他亲自找你,而他仅仅是为了送张法院传票给你,是不是法院通知你你置不理或是你和法院有关系法院在关照你呢.他再次对你进行殴打并辱骂.查某打累了,骂够了,你还能在他眼皮底下溜进卫生间打110,你受伤了110不带你去法医鉴定,从这封控告信来看你是一个懂法的人,为什么你自己不去做法医鉴定,这样殴打你,你身上肯定有伤,你为什么不拍照下来作证据呢.你为什么案发当天或第二天不去报案,而要等到过了十几天才去报案呢.此事真值得让人三思.........
作者: DOGNMINGCHAO    时间: 2011-10-24 10:44
无语,还是要看看到底怎么一个结果、、、、、
作者: 到新疆去    时间: 2011-10-24 10:49
希望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指正这些肆意侵害百姓的违法人员。你如果放过他们,这些警匪还会危害老百姓。更希望武穴公安部门确实做出保证,保证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让他们敢于同邪恶势力做斗争。其实不妨首先从警务人员入手,晓以利害关系,通过警务人员也可以找到受害者。再来做出相应处分。在正气还没有完全树立情况下,受害者来指证也是承担一定的风险的
作者: 到新疆去    时间: 2011-10-24 10:52
希望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指正这些肆意侵害百姓的违法人员。你如果放过他们,这些警匪还会危害老百姓。更希望武穴公安部门确实做出保证,保证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让他们敢于同邪恶势力做斗争。其实不妨首先从警务人员入手,晓以利害关系,通过警务人员也可以找到受害者。再来做出相应处分。在正气还没有完全树立情况下,受害者来指证也是承担一定的风险的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24 13:21
            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上午本人已约去了公安督察大队,黄队长热情接待了小女子,并详细地询问了案情.相信不久的将来此案真相大白于天下。剑胆琴心说,多次办案民警打我手机想了解情况,本人不接电话.不是小女子不接电话,而是因为这段时间小女子经常接到陌生的电话,陌生的短信恐吓,骚扰,实属无奈.所以小女子把电话设置了,只限仅有的家人和几个朋友的号码打进.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11-10-24 13:31
此狐狸儿已成精,为什么还没有回复那些细节?????????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24 13:34
<天高云淡> 发表于 2011-10-24 13:31
此狐狸儿已成精,为什么还没有回复那些细节?????????

        你好,具体细节.本人已经做了详细的笔录,谢谢关心.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11-10-24 13:34
如果你不好说,你把査某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公布出来,我们大家来质问一下?
作者: 砰砰啪啪    时间: 2011-10-24 14:48
楼主说的是真的吗,太恐怖了,
我当然知道现在的社会很黑,但如果像你的情况,那我还是想像不到, 我只能帮你喊救命啊,真像电影里的黑社会,谁能救得了你啊,可怜的人,
作者: 剑胆琴心    时间: 2011-10-24 18:50
      经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民警调查,10月3日张某打110报警后,110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处警,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查看在场法官的正式法律文书,确认是法官在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后离开现场的,110处警过程是得当的。张某与查某之间存在经济纠纷,武穴法庭在10月3日前就已经受理,由于张某前夫是法院干部,此案已指定黄梅法院审理,相信不久就会有公正的结果。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24 22:47
10月3日下午2时后发生的事情,
是用经济纠纷就可以有说清的吗.
就可以对一个公民进行殴打\侮辱\限制人身自由吗?
一个公民可以对另一个公民可以绑架吗?
谁给了他这个权力?
我的公道呢?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24 23:07
法院都不再坚持自己的送达合法.
(详见对张晗琦"控告查某等人违法犯罪行为"一事的说明.作者查伟德)
公安部门为什么认定查某等人的行为合法?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25 04:22
我请求公安机关去实地调查取证.
麻将馆\沿途监控录像\旅馆.
作者: 此狐狸ル已成精    时间: 2011-10-25 04:56

很遗憾,你们成了这次绑架案的帮凶.我相信不是你们指示查某及打手将我绑架到旅馆,但你们为什么在非公务时间在一个非法的角落里办案?  在哭哭啼啼的拿人面前,在暴徒行凶,殴打一个女子时,你们在哪里.你们为什么不调查,为什么不制止?为什么还要对我"秉公'办事?   我恳求即使我被人告,被人打,请你们带我到法庭签收,为什么这个要求被拒绝.[你们的在场,或许让人民警察误认为你们在依法处理一桩经济纠纷,你们助纣为虐.]-------控告信原文引用.

意料之中.


           
作者: 尹生    时间: 2011-10-25 13:22
   “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上午本人已约去了公安督察大队,黄队长热情接待了小女子,并详细地询问了案情.相信不久的将来此案真相大白于天下。剑胆琴心说,多次办案民警打我手机想了解情况,本人不接电话.不是小女子不接电话,而是因为这段时间小女子经常接到陌生的电话,陌生的短信恐吓,骚扰,实属无奈.所以小女子把电话设置了,只限仅有的家人和几个朋友的号码打进.”如果真是这样,你应该感到高兴,有人给你发恐吓短信正好成为你的证据,不管是不是查发过来的,对查都没有好处。
   这个案子熟是熟非,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阿克努    时间: 2012-3-10 05:15
可以找我摆平
作者: 迷糊    时间: 2012-5-28 00:03
好黑,好黑,好黑,好黑,好黑,好黑呀
作者: hgailian    时间: 2012-5-28 13:51
是真是假,相信大家心里都清楚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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