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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穴市教育局应当出台规范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教育行为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陈庆树    时间: 2016-11-17 18:19
标题: 武穴市教育局应当出台规范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教育行为制度
  由于错综复杂的原因,我们武穴边远山区湖区存在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如万丈湖农场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与在编在岗教师平分秋色,各占一半。他们为山区湖区基础教育作出了牺牲与贡献,涌现出了象新港学校私聘老民师袁帮林这样的代表,深深赢得当地百姓的赞扬。
  但其中存在很多需要重视的问题:
     1、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绝大数没有教师从业资格。学历偏低、文化程度不高,素质不强。尤其是缺乏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培训,教育心理行为非常规,如一上午或下午不下课,学生内急于衣裤上。
    2、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经费来源困难,来源不清、不透明,发放难以达到上级要求财务公开的要求。社会传闻有的学校不得不动用学生就餐费,尽管这不可信,不可能,但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空穴来风,自伤的永远是教育本体、整体。
    3、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工资极低,与他们付出的劳动不比配。如农场学校每月1100元,外加150元班主任费。那么可能学习其它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私下收取班级管理费、代购教学辅助资料、代印检测试卷,从中谋一点差价,也是无奈之举,情理之中了。
       4、课后开班补课已经成为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额外收入的重要来源。
   在均衡教育理念已深入人心的当下,学校存在如此多的私聘教育人员,社会已有怨言,学生更有苦言,家长只能用脚选择,纷纷将子女转学到没有私聘教育人员或者比较少的学校就读,象城区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如万丈湖农场学校今秋学生转出大多数家长就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建议:
        1、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聘用、工资源头、行为规范,应当由教育局统一领导,出台规范制度,全过程管理。
        2、设立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聘用准入资格,如学历、所学专业等。
        3、确保合法的工资源头,提高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工资,如最低不少于1500元等具体数额。
        4、对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心理学上岗培训考试。对心理、行为不常规的学校私聘的教育人员,实行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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