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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信息] 刑侦三中队发还“3.26”正大福珠宝店被盗案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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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7-21 09:0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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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凌晨,武穴市石佛寺镇正街“正大福珠宝店”发生一起重大入室盗窃案,犯罪分子采取搭梯、剪断防盗窗柱入室,撬开保险柜的手段,盗走黄金首饰140余克。案发后,刑侦大队侦技民警成功运用“DNA”技术破获此案,并于5月6日将犯罪嫌疑人彭某(男,41岁,贵州省江口县人)抓获。
    主办此案的刑侦大队三中队队长在审讯时发现,彭某对盗窃珠宝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所盗首饰已销赃,赃款已挥霍。为了挽回受害人张某的损失,钟贫贵始终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没有因为案件破了而放弃追赃工作。他与指导员刘建勋一起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地做犯罪嫌疑人彭某及其家属工作,最终使其主动退回全部赃款26936元(物价鉴定被盗首饰价值)。
    7月19日下午,当钟贫贵、刘建勋二人将26936元赃款发还给“正大福珠宝店”老板张某时,张某送来“破案神速,人民的保护神”的锦旗,向刑侦三中队民警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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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7-21 10:29:41 | 只看该作者
值得肯定,警察同志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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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7-21 12:1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剑胆琴心 的帖子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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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7-21 14:00:23 | 只看该作者
积极退赃,在日后量刑上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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