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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市人民政府关于武穴市全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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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21:25: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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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令)规定和省、黄冈市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6年6月30日起,在武穴市全市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武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武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

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武穴市全市范围。

三、可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过渡期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四、自2016年6月30日起,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林业局不再受理全市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的产权登记业务,统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此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设立登记办理窗口,咨询电话:0713—6285958。

特此通告。

                  

                              武穴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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