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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三年时间一个村公款吃喝四十多万,居然还是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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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09:36: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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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武穴市四望镇何桥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5年2月,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继金同意,财经委员张裕进经手,何桥村违反规定在村财务账上列支吃喝烟酒等费用共计414470.5元。四望镇纪委给予潘继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张裕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武穴市大法寺镇凤咀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勇基违规送礼问题。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张勇基在社区财务上列支购物送礼费用共计5800元。此外,经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勇基同意,凤咀社区违反规定在社区财务账上列支购买香烟费用5065元。大法寺镇纪委给予张勇基党内警告处分。
3.武穴市花桥镇郑公塔社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5年11月期间,经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周容生同意,郑公塔社区违反规定采取打白条的方式收取21户村民建房款共计328200元,不入社区财务账,由社区财经委员蔡文魁保管使用。后经周容生批准,财经委员蔡文魁经手,该社区违反规定用此款开支烟酒副食等费用共计74426元。花桥镇纪委给予周容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蔡文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武穴市东风小学副校长胡博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5月12日至17日,经校长郭志刚同意,该校副校长胡博按照湖北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文件要求,参加了在江苏省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在学术交流期间,胡博游览当地旅游景点,并以旅行社发票在单位账务上报销。2016年5月3日,武穴办事处纪委给予胡博警告处分。
5. 武穴市田镇办事处盘塘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经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富保和社区主任田建华同意,由该社区财经委员许华英经手,盘塘社区违规发放村组干部补助共计43500元。此外,2014年国庆期间,经张富保和田建华同意,该社区10名干部及家属,违规接受社区聘用干部田某某的邀请到北京旅游4天,田某某支付交通、景点门票费用共计10000元。田镇办事处纪委给予张富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田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许华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武穴市梅川镇塔水桥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2月,经党支部书记、主任吕永绪同意,由村党支部副书记、财经委员吕永华经手,塔水桥村违反规定用公款报销2011至2014年香烟、副食等费用共计46305元。2016年5月23日,梅川镇纪委给予吕永绪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吕永华党内警告处分。

7. 武穴市梅川镇司古塔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2月,梅川镇司古塔村党支部副书记、财经委员饶胜龙,违反规定用公款报销2011至2014年香烟、副食等费用共计60030元。2016年5月23日,梅川镇纪委给予饶胜龙党内警告处分。
8.武穴市万丈湖办事处太泊村十三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2月10日、2014年3月10日,经原党支部书记刘普兵同意,会计干作锋经手,太泊村十三组违规用公款送礼及购买烟酒共计1460元,其中送礼300元,公款购买烟酒1160元。万丈湖办事处纪委给予刘普兵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干作锋党内警告处分。
对以上8起典型案件作出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各级党组织纠治“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升华思想境界,培养高尚情操,守住纪律底线,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端午假期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横下一条心纠治“四风”,言出纪随、寸步不让,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 “六个专项治理”相结合,精心谋划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教育管理监督,严防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特别是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找、决不放过。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人和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追究,实行 “一案双查”,使追责问责成为常态,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来源|中共武穴市纪委
整编︱武穴发布
投稿邮箱 | 16526509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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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9:25: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上梁不正,下梁歪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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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6-6-8 09:49: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无论金额大小,都是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武穴一个小小的村都腐败成这个样子!我也是醉了!试问三年时间一个村能够公款吃喝四十多万?每个月要吃一万多,有这种可能吗?既然是违法违规,国家的钱被某些人挥霍了,既然查出来了,是不是让那些违纪村官把那些钱再掏出来,上缴国库!难道四五十万,就一个警告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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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6-6-8 11:35: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武穴现在乡村干部很多油水可捞!一个村三年不到吃喝就四十多万,这些钱都是从何而来?是不是很多上面拨给老百姓的钱,被他们扣下来挥霍?还有私设小金库,几十万都不入帐,像这些贪婪的村官就一个警告!能够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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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6-6-8 12:23:38 | 只看该作者
没得事, 有华佗的药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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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6-6-8 12:31: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犯罪成本太低!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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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6-8 14:38: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人的“作案”手段,更熊大嘴及大桥村干部比,不够老道,人家是不入账,你查都没有办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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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6-8 14:41: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大桥村,几千亩土地流失了,村集体却没有钱!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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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6-8 18:47:36 | 只看该作者
村里的支出一般都是用来招待上级,这些村干有苦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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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6-8 19:23: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上梁不正、下梁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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