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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圈外人浅谈老师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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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8-11 09:1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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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看论坛里满是讨论老师补课问题,个人觉得,老师该不该补课,该怎么补课,什么样的老师可以补课,什么样的学生需要补课,这些问题其实都有人(或者政府,或者培训机构)帮我们想好了,又何劳大家在这里唇枪舌炮的争论不休啊。
     关于补课一事,鄙人又几点想说(我声明我不是老师,我也没有家人从事教育工作,一下纯属个人观点):
    1.关于老师补课,国家已有相关政策,三令五声的禁止,武穴教育局也是坚决执行,所以,从法律法规上讲,补课是不可行的。
    2.素质教育在我国已推行多年,效果怎么样呢,在大城市我看还是很好的,起码在我工作的城市我看到那些学生是不上早晚自习的,我看他们出来一个个也是聪明活泼的,在老家,大家看到的是什么呢,孩子天天早出晚归,忙于应付各种作业考试,家长眼里也只有成绩排名,老师眼里也尽是分数奖金(我不排除有小部分好老师是一心一意为学生的)。
    3.老师在非学校场所进行收费补课已属于商业范畴,请问那些组织补课的老师,你们有相关证件吗?你们所租借或者自己的补课场所符合商业培训的要求吗?你们的补课收费标准有经过物价部门的认定吗?你们有交营业费吗?
    4.从职业道德上讲,老师该教给学生的知识在课堂上就应该悉数全交给学生,那为何还需要不可呢?从商业角度来讲,学生付费上学,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服务,也理应得到相应的学习成果,当然学不学得进那是学生自己的问题。
    5.有人说学生不在老师这里补课也会去社会培训机构补课,这一点又回到第三点上了,培训机构和老师是两个不同的个体或者机构,差别在那,我想各位也是知道的。
    6.从学生角度上讲,我想大家都是从学生走过来的,试问,在本应该放假的时间里让你去上课,你愿意吗?我可以说,我不愿意。那么既然自己都不愿意干的事又为何要为难自己的孩子呢?
    7.我为那些在论坛里高调宣称老师补课有理的人(或者他也是教育工作者)感到羞愧,你这种人把一件本就不合法,也不合理的事情说得好像别人不欢迎老师补课就天理难容的样子,请问是谁给你的勇气啊?
   行文至此,我也是深深的愧疚啊,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老师也是人,在离开三尺讲台他也是需要生活的,对于老师的待遇问题,老师们可以向主管部门进行申请或者申述,所谓条条道路通罗马,创收也不会只有补课一条路可走!
    孩子也需要一个无忧无虑的假期,或者他们的父母在外务工,他们也想去和父母多些时间相处,父母也想多看看孩子,人生不是只有读书一条路可走,现在的大学教育我想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我们又何苦为了将来那看不见的梦想,去让他们背负那么多的重担呢?   
    我有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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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1 14:07:00 | 只看该作者
从职业道德上讲,老师该教给学生的知识在课堂上就应该悉数全交给学生,那为何还需要不可呢?从商业角度来讲,学生付费上学,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服务,也理应得到相应的学习成果,当然学不学得进那是学生自己的问题。

——农民宽猪, 大猪给3斤食,小猪给半斤食,病猪肚子痛不吃食,落了林的猪可能捉开单独养......呵呵,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的人。

——学生付费上学,要老师打你的那个学习成果的保票,就像到医院看病,要医生打保票莫让人进火葬场的要求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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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1 13:54:53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楼主对武穴网民发布的这篇“关于补课”的“补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讲课许可证么?

请问楼主先生使用的仓颉的字有谁颁证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通行使用么?

请问当年神农尝百草是谁给他颁了证?

请问遍布天下的许可证把农民的土鸡、土豆、土谷搞灭了种的时候,楼主你是不是更怀念土鸡了呢?

脱离了农村, 脱离了乡土,很多话是经不住仔细推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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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4-8-11 09:46:25 | 只看该作者
“我为那些在论坛里高调宣称老师补课有理的人(或者他也是教育工作者)感到羞愧”——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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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4-8-11 09:57:23 | 只看该作者
讲的够广,款得也全面。
是啊,也可以跟家人一起搞个副业做做嘛!
干嘛非得在一棵树上  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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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8-11 10:40: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补课的老师在课堂上不讲重点,补课的时候讲,请问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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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8-11 11:54: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此文对老师补课分析透彻,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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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4-8-11 14:08:24 | 只看该作者
小椰树 发表于 2014-8-11 13:54
请问楼主对武穴网民发布的这篇“关于补课”的补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讲课证件么?、

请问楼主先生 ...

    话语权大家都有,但是如果牵扯到收费那就是要有证件的,难道说出自己的看法也要证件?还是我以此来创收了没有交税?你这个人估计是从事教育工作(或者你有亲戚朋友从事),但从你的话语中我觉得你不配去教书育人,就你这等水平和觉悟,你觉得你可以教得了学生?你这种强词夺理的人我见过不少,但却不想你这般见不得别人说一句反对的话。
     在论坛里我也看过你少你的回帖,你这种人,我觉得还需要你当年的老师再回去好好教教你。
     在这样一个法治社会里,你可以眼里没有规章制度,但你的嘴里必须有!
     做了坏事,还敢出来叫,只会让别人觉得你无药可救!
     我不知道你年纪有多大,但如果你是80后,你可以想一想,你这样的人是怎样进入教育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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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4-8-11 14:16:43 | 只看该作者
小椰树 发表于 2014-8-11 14:07
从职业道德上讲,老师该教给学生的知识在课堂上就应该悉数全交给学生,那为何还需要不可呢?从商业角度来讲 ...

   如果你觉得你教的学生可以比作猪,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当老师!
   如果别人把你的孩子比作猪,我不知道你会是怎么样的一个想法?
   如果你觉得补课是因为学生的接受能力不一致的话,我觉得课是没有必要补的。
   上学只是来学习的,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不可能考到一样的分数,行行出状元,你觉得单靠你一个补课就能解决这些问题?    我想没有那个家长说要你把每个学生都教到能考到一样的分数吧,你这么说纯属强词夺理!
    补课不是不可以,也不见得别人就会背后道议你们,只是这种事情悄悄的进行就好了,难不成你还想别人为你们做出这样的事情拍手叫好?
    人贵有自知自明,我想为人师表者更甚!

点评

我的农民父亲当年对我说, 化八分钱可以打一瓶酱油,花2块5角钱,你就得买那么多的分数回来!!这是农民的话!你看看你读了那么多书, 你的水平底低不抵得上农民??  发表于 2014-8-11 14:44
你就这点理解力?!用猪比喻事理,就等同于把学生当作猪?  发表于 2014-8-1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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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8-11 14:17: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法制网北京2014年1月27日讯 记者 张维 教育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只要教师存在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将直接予以处分,而无论其是否知错就改。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教师受处分的九种行为中,有“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办法则不见“不听劝阻”四个字。 另八种行为分别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根据办法,教师所受处分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来源: 法制网(责任编辑:沈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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