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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款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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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6:3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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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款识

书法是一门学问。一幅好的书法作品,是书法家根据作品的用途,选择合适的内容,适宜的书体,合理的章法;用毛笔、墨汁将汉字写成一定的格式;落上得体的款识,钤上考究的印章,使其成为能感动读者、具有美学价值的艺术品。这一过程,是书法家才智和感情的释放,学养和阅历的体现。

纵观前的法书,如诗如画,灿若朝霞。特别是清末民初,由于地下文物不断涌现,为书法创作提供了新的源泉。书法家们潜心国学,致力字外功夫,融诗文画印于笔端,把书法艺术推向一个崭新的时代。表现在款识和印章方面,则是更加考究,更臻完善。如吴昌硕、齐白石、黄宾虹、沙孟海大家传世作品所题的款识和所钤盖的印章,大致能看出书法家的创作意愿及作品用途。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在款识方面,老一代书画家对落款称谓都非常讲究。如一九七八年八月《书法》第一期,汤国梨先生、于立群先生、郭绍虞先生和一九七九年二月《西冷艺丛》第一期,沈君墨先生、潘大颐先生[ii]写的毛润之先生诗词,均称 “毛主席”,非常尊重诗词作者,显示出书画大家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学者风范。

“文革”结束,中国书法篷勃发展,涌现出数以万计的书法家,可喜可贺。然而,由于市场效益的驱动,书法作者偏重笔墨技巧,忽视传统文化。在具款和用印方面常出现些有悖常理的谬误。某些书家,甚至书界名流,在书写前贤诗文时直书其名讳,如“辛弃疾词”、“毛泽东诗。更有甚者,不姓而只书其名,如“清照词”、“过庭书谱句”等。在传统文化中,径书其姓名,是对诗文作者的不尊重。不姓而只书其名,更是老师对学生,长辈对晚辈的昵称。如孔子呼学生冉求:“求,尔何为?[iii]”。司马文正公(司马光)写给儿子司马康的家训《训俭示康》[iv]等等。还有些书界名家在为他人题跋作序、展览留言时,不分长幼,一律不姓而名曰:“□□先生”。笔者认为不姓而名称先生亦是不妥,吴昌硕先生的同道没有人称吴昌硕先生为俊卿先生的。已故毛润之先生,身为国家元首,称董必武副主席为“董老”、“董必武同志”,未见称“必武先生”。前人虽有称某某先生的,如“缶庐先生”,“苦铁先生”,“硕先生”是同辈间称斋馆号、雅号或字(表字)。(表字,是中华文化特有的可以自己介绍,但只供别人称呼的名字以外的别名。“古代男子二十而冠,冠后据本名涵义另立别名称字”……  “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辞源》[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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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7:51:22 | 只看该作者
师傅,受徒儿一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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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8 11:32:07 | 只看该作者
恩 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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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3 12:03: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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