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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没擦干净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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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8 00:1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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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这是谷歌快照地址:http://203.208.37.104/search?q=cache:c0rROC25vVoJ:bbs.wuxue.cc/dispbbs.asp%3FBoardID%3D2%26ID%3D10531%26Page%3D1+%E8%BD%AC%E4%B8%80%E4%B8%AA%E8%A2%AB%E6%AD%A6%E7%A9%B4%E8%AE%BA%E5%9D%9B%E6%80%BB%E7%BD%AE%E9%A1%B6%E5%90%8E%E5%8F%88%E8%BF%85%E9%80%9F%E8%A2%AB%E5%88%A0%E9%99%A4%E7%9A%84%E8%B4%B4%E5%AD%90&amp;hl=zh-CN&amp;ct=clnk&amp;cd=1&amp;gl=cn&amp;st_usg=ALhdy28xx71r7qIFBHb79ZFM2t8gaeS7yA&nbsp;&nbsp; (复制可以看到我所发贴子的内容.)</p><p>以下是论坛发的系统信息: <table class="tableborder1"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3" align="center" style="WIDTH: 98%;"><tbody><tr><td class="tablebody2" id="read_info" colspan="3" height="25">在<b>2008-1-7 18:21:45</b>,<b>江川</b>给您发送的消息! </td></tr><tr><td class="tablebody1" colspan="3"><p><b>消息标题:系统消息</b><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hr size="1"/>您发表的帖子《<a href="http://bbs.wuxue.cc/dispbbs.asp?boardID=2&amp;ID=10531" target="_blank">转一个被武穴论坛总置顶后又迅速被删除的贴子</a>》因内容不符而被删除帖子,且进行了没有对用户进行分值操作的操作<br/>以下为操作者给您的附言:请谅解,公安机关已正式通知网站不允许发布此帖。 <p></p><p>不明白这个贴子究竟是内容违规,还是有"广告"链接违规.请合理解释,本来完全没当一回事,无聊中看了一下发现有些不合理.</p></td></tr></tbody></table></p>[em01][em01][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8 0:14: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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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1-8 00:14:29 | 只看该作者
牛B,你为什么总紧追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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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00:15:40 | 只看该作者
晚上输了钱,找个地方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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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1-8 23:04:37 | 只看该作者
<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70938" size="5">wxzhg朋友您好:鉴于您对此事很关注,作为超版之一我有必要向您解释一下。在这个帖子的问题上我是第一个总顶的,我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反映此事。随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报道有误,只是一面之词。我们是网络舆论载体之一,在这个平台上发布没有经过司法机关认定的言论,造成负面影响,论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为此我们管理层经过商议后予以沉底操作。没想到您还是把帖子提起来了,继续追究。我问您,对反映的这件事您调查了吗?我们也是公民,也要守法开办网站。公安网监已经删除了几个帖子,同时指出我们存在的细节问题。当天我就给您留言,告诉您原故。村长也给熟悉您的人打了电话,让其转告原因,请您理解。所以请您换位思考一下我们的处境!请多批评指正!!</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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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08:13:29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江川</i>在2008-1-8 23:04:37的发言:</b><br/><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70938" size="5">wxzhg朋友您好:鉴于您对此事很关注,作为超版之一我有必要向您解释一下。在这个帖子的问题上我是第一个总顶的,我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反映此事。随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报道有误,只是一面之词。我们是网络舆论载体之一,在这个平台上发布没有经过司法机关认定的言论,造成负面影响,论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为此我们管理层经过商议后予以沉底操作。没想到您还是把帖子提起来了,继续追究。我问您,对反映的这件事您调查了吗?我们也是公民,也要守法开办网站。公安网监已经删除了几个帖子,同时指出我们存在的细节问题。当天我就给您留言,告诉您原故。村长也给熟悉您的人打了电话,让其转告原因,请您理解。所以请您换位思考一下我们的处境!请多批评指正!!</font></strong></div><p>完全理解</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9 15:34: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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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1-9 15:15:1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wxzhg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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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2-2 17:34:59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飘一下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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