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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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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14: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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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12月5日到明年3月5日,集中3个月时间,继续在全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目的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今年“三万”活动成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对开展好这次“三万”活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反复酝酿和征求意见,制定了活动的《总体方案》以及相关的配套方案。省委、省政府已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的通知》,对开展这项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现将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三万”活动的安排部署的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
  这次“三万”活动的主题是“挖塘堰、强基础、惠民生”,主要目的是办实事、促发展,重点任务是整治塘堰。活动要求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宣传政策。要求通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村民大会,广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2011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以及中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开展塘堰整治的有关筹资筹劳和“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扬主人翁精神,运用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以奖代补”政策,引导农民广泛参与,掀起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的热潮。
  (二)走访农户。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前后时间,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三)整治塘堰及小型水利设施。要求把“三万”活动与创先争优、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在农村基层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是整治塘堰,也可以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开展小型泵站维修、沟渠整修或兴修小水井、小水窖等。全省共整治塘堰20万口以上,覆盖全省每一个村民小组,以此带动其它塘堰及小型水利设施的整治和建设。
  (四)建立机制。在开展塘堰整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引导村组和群众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推进塘堰等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农田水利建设多渠道投入机制和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建得起、用得好、长受益。
  同时,要求各级工作组在完成指导和帮助村组开展塘堰整治任务的基础上,深入走访农户,体察民情,搞好调查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要完成“三个一”,即完成一份内容丰富的工作总结,撰写一份有分量的调查报告,培育一个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体制机制创新先进典型。
  二、多渠道开展筹资筹劳
  这次“三万”活动的重点是整治塘堰,难点是筹资筹劳。要求各级采取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的办法,广泛筹措塘堰整治资金。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
  一是省级财政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二是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各筹措5000万元专项资金;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安排我省1亿元专项资金;四是各市州财政筹措1000万元以上资金;五是每个县市财政筹措500万元以上资金;六是各级工作组筹集资金,其中省直每个工作组筹资10万元以上,市州直每个工作组筹资5万元以上,县市直每个工作组筹资1万元以上;七是开展“支农惠民行动”,动员大中型国有企业(包括中央在鄂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力量捐资;积极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惠政策,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出力,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八是从农村“一事一议”和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中筹措资金。农民群众是农村水利建设的受益主体,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投入主体的作用,宣传发动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运用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以奖代补”政策,合理引导农民投工投劳,调动农民群众建设当家塘堰的积极性。
  三、工作组组派方式和活动步骤
  (一)工作组组派方式。
  此次活动坚持“四个基本不变”,一是活动的名称基本不变,2011年为全省“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2012年为全省“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二是工作组驻村安排基本不变,原则上2012年各级工作组驻点村仍按照2011年“三万”活动的安排不变;三是活动要求基本不变,省、市、县三级工作组覆盖全省所有的村,塘堰整治任务覆盖所有的村民小组;四是对工作队员的要求基本不变,所有工作组干部在活动期间工作上与原单位脱钩,吃住在基层。
  2012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动员省、市州、县三级党委和政府所属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部分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参与,共组成约8550个工作组,下到全省所有的村开展工作。其中,省一级,从106家省直机关、52家大专院校、5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共208家)中,每个单位选派3-4名干部,共选派约880人,组成208个工作组,下到全省所有的县(市、区),每个工作组安排4个村开展工作。市州一级,从13个市(州)的所有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中,每个单位选派3-4人,共选派约3600人,组成1000多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安排4个村开展工作。县一级,从全省92个县市(含直管市、林区)的所有直属单位中,每个单位选派3人,共选派约22000人,组成7340多个工作组,下到所辖的每个乡镇(办事处),每个工作组安排3个村开展工作。乡镇安排干部配合省、市州、县工作组开展工作。
  (二)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从2011年12月5日开始,至2012年3月5日结束。共分三个步骤:
  1、宣传发动,筹措资金阶段,自2011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活动内容是:
  (1)2011年12月5日,召开全省“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会后各级工作组迅速下到村组,采取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发动农民群众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2)工作组进村入户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以及生活困难群众,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需要整治的塘堰等进行登记造册,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
  (4)开展“支农惠民行动”,组织动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民间组织以及农村回归创业人员捐赠,广泛筹集塘堰整治资金。
  2、组织群众,开展建设阶段,自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2月21日。活动内容是:
  (1)按照县市、乡镇制定的塘堰整治规划和方案,对照统一的塘堰整治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各地实际,发动群众通过“一事一议”开展投工投劳,有计划地组织技术力量和工程机械对当年需要建设的塘堰开展整治。
  (2)引导群众对修建好的塘堰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明确管护责任,也可以引入企业、个人联合经营和管护,探索建立塘堰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3、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自2012年2月22日至3月5日。活动内容是:
  (1)在省“三万”活动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各级“三万”活动办公室会同水利、财政等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本地“三万”活动中完成的塘堰整治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省、市州、县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的方式,将分级筹措的资金,对验收合格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兑现奖励补助资金。
  (2)活动结束后,各级“三万”活动办公室分级组织本地区参与活动的单位进行总结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省“三万”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活动期间,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分别到县市检查、指导工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下设5个组,分别为综合组、宣传组、检查督办组、资金管理组、考核验收组。各市州、县都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或工作专班),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并配强工作专班,强化工作职能。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实行地方党委、政府分级负责制。各县市党委、政府是开展“三万”活动的责任主体。省直、市州直工作组都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帮助、指导和协调县(市、区)及乡镇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群众、兴修塘堰以及建立机制等工作。
  2、对省直工作组实行分片管理。采取属地管理与分片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按区域将省直工作组划分为14个片,各片指派一个单位为片长单位,片长单位派出的厅级负责同志为片长,负责召集片的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
  3、加强检查督办。省“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检查督办组分阶段对省直和各市(州)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州也要加强对市州直和县一级活动情况的检查督办。
  4、加强信息交流。各级“三万”活动办公室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及时、不定期地向省“三万”活动办公室上报信息,主要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工作动态、经验作法、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研究和改进的工作等。省“三万”活动办公室通过《工作简报》、《参阅件》等刊物及时交流各地、各工作组的工作和调研成果。同时,仍将通过湖北日报、湖北卫视、省广播电台、省政府门户网站、荆楚网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反映各地的工作动态、先进典型。
  (三)加强舆论宣传
  组织省内各有关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对全省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邀请中央驻鄂新闻媒体全程介入。在活动全过程,组织省内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全程报道各地活动动态,推介先进典型。活动结束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中央和省内新闻媒体介绍全省此次活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突出成效以及产生的重要影响。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纪律要求。各级工作组到基层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言行举止,体察民情,珍惜民力,轻车简从,不得扰民。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切实做到“六不准”: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
  (二)工作要求。下派干部在基层工作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一律吃住在基层,吃住费用参照2011年开展“三万”活动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http://www.hubei.gov.cn/xwfbh/xw ... 20111124_1537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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