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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一百多年前开始,国人开始讲民主,讲共和,经过一个世纪的时间,国人还是没有拥有这两种期盼已久的东西。尽量无数的仁人志士和革命先烈为此而奉献了青春,牺牲了生命,却没有改变中国原有的社会形态,一百多年前,中国是君主专制,一百多年后,中国还是不脱离独裁的阴影。由于某种政治势力的误导和欺骗,相比于一百年前,当今的中国似乎并没有明显的进步,国人居然还没有弄清楚改良、革命和民主、自由之间的关系。在全球相继进入民主自由的社会中的时候,中国有些人还要逆世界潮流而行,根本不认同民主和自由;而那些主张民主和自由的国人又往往陷于改良和革命的争论之中而不可开胶。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来看,人类起初除了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危险动物和疾病的威胁,他们的行为和思想是绝对自由的,他们要怎么安排自己的生活,要到什么地方去,想要计划一件什么事情,都是由自己决定的,无所谓要考虑到其他人,甚至他们可以选择去做强盗,去强抢别人或其他部落的东西,没有人管得了他们,你当然也不能说这有什么不对。在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中,作为个体的人这种动物要想生存下去,他就必须这么做。但是随著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种在自然法则下适者生存的状况越来越不利于人类的生活,他们除了需要面对强大的大自然和丛林中那些凶猛的动物,还要每天提心掉胆的提防自己的同类和其他部落的侵犯,守护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家人。在这个时候,人类开始相互退让和妥协,加强相互间的团结,制定了一些大家都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条例,这些规则和条例就是道德和法律的雏形。这些“道德”和“法律”的出现,使得人类免于自相残杀,加强了人类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人类却失去了一部分的自由,比如在行动之前,必须考虑到别人。这种退让和妥协,并不表示人们要彻底放弃自由,而是恰恰相反,他们之所以如此,正是为了保障自己所拥有的自由不受别人的侵犯。因为在有“道德”和“法律”的状况下,他们不必担心同伴们突然的袭击,他们及家人得到应有的尊重,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他们可以自由地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
这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在原始部落中一直是存在的,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拥有相当多的自由,有什么重大的事情,比如狩猎,防卸外敌等,都是大家共同决定的。但是随著人类活动领域的扩大,人类社会也不断地扩大,原本的道德和法律不再由所有的社会成员直接参与制定和执行,而是由原来的部落(联盟)首领把持,而这些首领们后来都成了国家的君主。首领们由于拥有人们让渡出来的“立法权”和“执法权”,加上本身所具有的威望,不断异化,最终由社会的管理者变成了社会的所有者和统治者。而在部落中地位和权利和首领们平等的人们此时则变成了低一等的子民或臣民,对君主产生了人身依附的关系,从而不得不听命于君主们。他们有多少自由,全看君主们的意思,而且所拥有的自由毫无保障,说不定哪一天就被无端的剥夺了。道德和法律还打著原来的旗号,实际上却成了统治者侵夺人们利益和维护他们自己特权地位的工具。教育方面则极尽愚民之能事,让人们以为统治者高高在上,乃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岂知这些权力根本不属于他们,而属于全体民众。 几千年以来,人们就是生活在没有自由的世界里。一旦君主们残暴得让他们的臣民喘不过气来,臣民们便会起来推翻他们,而换一个新的君主,如此循环往复,始终摆脱不了被奴役的宿命,原因只有一个:即他们忘记了自由的重要性。他们揭竿而起,只是为了让身上的枷锁少一重而已,并没有敢想要完全去掉,在他们心中,他们始终把自己看作是一个属于君主的奴隶。古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对于普通百姓来讲,就是这个意思。西方,直到“文艺复兴”中个人主义的兴起,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到自己作为人的价值,在精神上摆脱了对于君主的依附,至启蒙运动,又发展了“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的思想,在政治上要求建立民主宪政,民众通过选举官吏和民意代表管理公共事务。而中国更是到十九世纪晚期才有人从西方引进这些思想和学说。其实说是“引进”“思想和学说”殊为不确,这些事物中国人也是曾经拥有过的,只有由于年代久远,加上统治者愚民的教化,国人忘记了而已,现在只不过是找回。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国人应该确立这样的思想,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能够自由——自由地生活,自由的行动,自由地思想,自由地表达,自由地追求自己的梦想。而人又是生而平等的,故而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由而去侵犯别人的自由,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想这应该是现代道德产生的基础和底线。但是,人又是一种不可靠的动物,难免做出损人利己的事情,故而需要有强制力的现代法律来弥补人类自身的缺陷和不足。这样的法律必须由全体民众或者由民众自由选举的民意代表制定,然后颁行全国,无论是个人、社会团体,还是政治党派、政府机构都必须遵守。而君主时代虽然也有法律,也强调法律的权威,甚至标榜“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它是君主和统治者制定的,并不能体现民众的利益,而且在执行的时候,缺乏有力的监督,难免出现贪赃枉法的行为,有的时候为了维护权贵的利益,上演“斩龙袍”一类自欺欺人的闹剧。而现代的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民众的自由,由民众自己制定,然后由民选的政府机构去执行。为了有效的监督执法行为,在民主体制下,将政府的权力分割成几大块,让他们相互制衡,除此之外,因为民众有相当多的自由,可以直接质疑政府的行为,还有众多的反对党,新闻媒体以及维权组织都是政府有力的监督者。为了确保政府遵守法律,服务于民众,所以政府官员和国会的议员都必须定期由民众选举产生,如果他们不能让民众满意,那么他们就休想再待在那个位置了。这样的一个体制,便是一台“收银机”,有了它,民众就可以安心地享受自由了。
也就是说,民众要想幸福地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无论出身贫富,都能实现自己梦想,首先就必须要有自由;为了得到自由,并且不再失去它,就要透过法治,而法治又是要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因为只有在民主社会中,民众才能说话算话,有权制定自己的法律和建立良好的制度,保护自己的利益,选举官吏和民意代表,为自己服务。 现在的中国并没有所谓的民主,法律都是由通过暴力取得政权的执政党制定的,而且法律的解释权和执行权都是由这个执政党操控的。名义上,民众有充分的自由,可以选举民意代表,但实则由执政党钦定,而民众的基本政治权利受到极大的限制,比如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所有的新闻媒体都成了执政党的“喉舌”,民间维护人士和团体遭到打压。没有成熟的反对党的存在,一党独大,长期把持政权。原来为了装点门面,执政党还自欺欺人地说自己所组建的政府是民主的政府,现在则完全撕掉了遮羞布,索性表示坚决不要民主了。在这种状况下,中国人如何做才能带来民主呢?这似乎又回到了一百多年前,为了建立民主共和,是要改良,还是要革命。在目前看来,实现民主的方式也只有这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一种是自下而上。我们该选哪一种呢?站在执政党一边的,自然两者都反对,想尽可能的维护现有体制,而其中的一些感受到危机的人,也在寻求不同于上述两种方式的解救之道。社会精英和有识之士则在主张改良和革命,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而大多数的普通民众,长期受到愚民教育的洗脑和执政党的欺骗,都安于现状,或者心有不满,但认为自己无能为力,故而表现得很平静,并不如社会精英和有识之士那样心潮起伏,激情澎湃。 现在所谓的“改良”和“革命”都是为了建立民主宪政,两者的不同在于是否要保持现有的政权。改良是要借助于上层执政者的力量,不动摇执政者的统治地位,革新政治体制,让民众拥有更多的自由,以缓和社会矛盾,解除国家危机。手段温和,速度平缓,由于没有或较少触动既得利益,所受的阻力也就小得多,各个阶层的民众有一个较长的适应期,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很小,便于恢复。但是关键是要看执政者是否有诚意和决心实行改良,并且需要他们的全力支持,一旦有所动摇,改良就会失败。而维护现有执政者,就必然面临退让和妥协,改良的幅度就会大大缩减,原本是题中之义,现在也不得不“忍痛割爱”了。比如康梁的戊戌变法,到最后实施的时候,在政治方面,“开议会”和“制宪法”等制度革新方面的内容统统不见了,只说“广开言路”、“裁减冗员”等。因为满清统治者不可能同意“虚君共和”的。 革命则要将现有体制全然推倒重建,权力和社会结构发生深刻的改变,手段激烈,常常伴随著暴力,如果失之控制或缺少理性,则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但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地改变社会形态的方式。如果革命力量不够强大,会被统治者血腥地镇压下去,或者反反复复、旷日持久,无数革命志士将为此付出宝贵的生命,而普通民众亦会受到连累。故而说革命是“暴风雨”的话,一点也不为过。比如“辛亥革命”,从孙中山先生创立“兴中会”始,至“武昌首义”,牺牲了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革命”后的军阀混战,又让多少普通民众流离失所?而革命力量强大,革命成功后,革命的领导者是否会为了自己的私欲而放弃革命的初衷,从而走向革命的反面?这当然不是杞人忧天,中国这样的例子可谓数不胜数,比如“太平天国”,开始的时候对民众所宣传的理想以何尝不另人向往,可是结果呢?洪秀全和历史上的独裁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实,我觉得“辛亥革命”还是比较理性的,“武昌首义”后,各省宣布独立,对于社会和民众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就是南方革命党人,先前主张“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而革命成功后则变为“五族共和”,“南北议和”时,孙中山先生也同意将“临时大总统”的职位让于袁世凯。
至于,我们到底是要“改良”,还是“革命”,和最后是发生“改良”还是“革命”,谁也说清楚。我们当然愿意选择代价较小的改良,但是这并非我们民众一相情愿就可以达成的,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我想国人也敢于“揭竿而起”的。一百多年前,无数先贤先烈不畏牺牲,勇于进取,今天革命,一样会有无数仁人志士前仆后继,直至成功。正如裴多菲诗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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