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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女子流产后再怀孕被罚万余元 计生称合规定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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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0 13: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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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流产后再怀孕被罚万余元 计生称合规定


    流产后未上报计生部门,再次怀孕不仅不给办准生证,还要被罚款9000元。武穴居民唐女士最近很心烦,肚子里的孩子已经8多个月,现在生也不是,不生也不是。3月17日,武穴市计生局回应称,罚款符合国家规定。
  在广东打工的唐女士告诉记者,她系再婚育有一女,老公是初婚。2009年12月,她在武穴市计生局办理了第二胎准生证,有效日期到2010年12月31日。2010年2月,正当她满心欢喜准备迎来第二个孩子时,却不幸流产。根据唐女士出示的病历,广州何贤医院诊断为稽留流产(胚胎停止发育后2个月尚未自然排出者,称为稽留流产)。
  今年1月,再次怀孕的唐女士将过期的准生证寄回武穴,希望办理续期。可这一要求遭到武穴市计生局的拒绝,并称唐女士非法终止妊娠(引产),要罚款3000元;如果唐女士坚持生下肚子里7个多月的宝宝,将视为第三胎罚款9000元。
  唐女士说,武穴市计生局并不认可她提供的院方证明,声称到何贤医院核查过,坚持认为她做的是引产手术。眼看着孩子就要出世,唐女士不但将失去生育保险,还要面对总计12000元的罚款。
  武穴市计生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停止妊娠必须提供有关证明,否则视为非法终止妊娠。对于唐女士提供的医院证明,他认为并不可信,“连人民币都有假的,医院证明不足以采信”。
  他说,唐女士2009年12月向计生局提供怀孕证明后,才给办的准生证。然而据记者了解,办理再婚二胎准生证无需提供怀孕证明,只需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必须证件即可办理。
  对此,这位工作人员不置可否,只是表示罚款符合相关规定,唐女士的问题他们已做回复,具体的情况可在武穴市市长信箱查到。记者随后查阅武穴市市长信箱,并未发现相关信息。
  湖北省计生委将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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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0 13: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计划生育的法则法规,但是法力不外乎人情,主要还是计划办有关负责人督办到位予以核实。不过现在引产的太多了,确实是真假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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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0 14: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二楼以实际行动来实践计划生育,不要生孩子,最好是自宫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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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0 17: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随后查阅武穴市市长信箱,并未发现相关信息。?!!!!    这记者的权力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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