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中文注册
x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人们互敬互爱,在构建平安和谐武穴中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武穴市妇女联合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 “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现就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这一核心,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
评选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在本市长期居住、生活或工作5年以上,年满18周岁。 2、“好媳妇”要求结婚5年以上,要求居住在本市辖区内已结婚成立家庭(以该家庭在本市居住2年以上为计),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3、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4、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行为举止文明,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 (二)单项标准 1、“好媳妇”评选标准: 1)
爱国守法,热心公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具有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助人为乐,是女性的优秀代表。 2)
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在家庭生活中有良好的言行举止,并形成良好的家风。 3)
邻里互助,团结友好。是家庭的“主心骨”、“顶梁柱”;是丈夫的好妻子,公婆的好媳妇,儿女的好母亲。 4)
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能够勤劳致富,自强自立,在本职工作或公共生活等其它领域有杰出表现。 5)
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带头学习、言传身教;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素质高,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家庭环境良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2、“好婆婆”评选标准: 1)
关心晚辈、正确处理与晚辈的关系,正确处理家庭矛盾,与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2)
注重感情交流,与家庭成员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帮助。 3)
当儿媳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主动帮助,共同克服困难。 4)
采取合适的方式对儿媳进行思想教育、劳动教育,配合媳妇共同做好孙辈的教育。 5)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
三、
评选方法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2月20日至2月25日。 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报纸、网络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调动广大市民参与这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2、推荐评议阶段 2011年2月26日至3月3日。 以各战线、各社区、各镇处为单位推荐初选人员,候选人数为,并上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 3、调查考核阶段 2011年3月4日 市妇联领导组深入了解和调查后,召开领导组成员会议确认预备人选。 4、公示阶段 2011年3月5日至3月6日。 将预备人选在媒体公示,群众无异议的,列为正式人选。 5、总结表彰阶段 2011年3月8日 市妇联召开总结表彰暨大会暨大型歌舞汇演,对评出的“好婆婆”“好媳妇”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
要求1、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组长挂帅,负责组织落实协调此项工作。 2、要及时了解、掌握、解决推选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3、“好婆婆”“好媳妇”事迹要突出,标准要高,宁少勿滥。 武穴市妇女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