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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提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规范祭祀行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和环境噪声污染,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农历7月15是传统“中元节”,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城市环境,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移风易俗,提倡采用网上祭奠、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寄托对亲人的思念之情。 二、禁止在我市中心城区(城区东至金盘路、西至玉湖路、北至沿湖大道、南至沿江路及江堤和滨江公园)及城东新区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人行道及绿化带边、行道树下、小游园等公共场所进行祭祀活动,禁止在禁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四、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中心城区以外空旷区域进行,不得损坏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局及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制止并处罚。 六、自8月17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增派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规祭祀行为,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相互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278110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武穴市“城管会战”指挥部 二0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来源:武穴市城管会战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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