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中文注册
x
4月2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近期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通知要求:
重申纪律规定。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强化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禁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县(市、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为本校严禁有偿补课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迅速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有专门人员、专门科室负责,有专门办公场所,有专人值守监督举报电话,有健全的领导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注重紧盯平时、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市教育局将不定期深入各地各校暗访。
严格追责问责。各地各校首先开展自查自纠,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公开举报渠道。对于违反上述“三个严禁”规定的在职教师所在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处分。
来源:黄冈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