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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男子陈某,以能开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为名,诈骗武穴某公司72万元手续费。8月7日,从武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嫌疑人陈某已被抓获归案,被骗的72万也全部追回。
7月28日下午,武穴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来武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黄梅县陈某以能帮其公司融资(开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收取12%的手续费为名,帮其公司开了12份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总金额600万元,收取了72万元手续费。公司收到票据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陈某开给其公司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保证代签收状态,无法使用,这才知道陈某骗自己。
为尽快换回企业损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经侦大队大队长胡启勇立即安排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7月29日,民警在查清陈某的犯罪事实后,当天就将抓获归案。
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陈某对其诈骗武穴张先生公司72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陈某从武穴的朋友处得知张先生的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困难,便主动联系张先生,说只要付给他一定手续费,就可帮张先生的公司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两人谈妥之后,陈某通过沈阳某公司向武穴某公司出具12份保证代签收状态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后陈某利用受害人对票据知识不了解的情况,诱骗受害人签收票据,受害人签收票据后误认为已经持有该票据,并将出票费用72万元支付给陈某。但实际上出票银行对该保证代签收状态的票据,并未审批出具,该保证代签收状态的票据无法在银行中依法兑付或贴现。
7月30日,经过公安机关多次做陈某及其家属思想工作,家属主动退还违法所得72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票据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近几年全国票据诈骗案件屡有发生,且金额巨大,在此公安机关提醒企业公司一定要严加防范。为避免遭受票据诈骗,企业相关人员平时应该多学习票据的相关知识,对于不熟悉的领域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发现受骗后,应及时报案挽回损失。最后提醒大家,一定要拒签“保证待签收”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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