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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武穴市从2016届大学生村官中公开考核招聘2名镇(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 经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安排在镇(处)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武穴市2019年度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考核招聘镇(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考核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有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招聘的对象 武穴市2016届选聘到村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 12月3 日--12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资格审核:由武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核。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公开考核招聘镇(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打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职文件、年度考核情况等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 五、考核主要内容与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财产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9)民主测评合格票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70%的。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时间 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预告 考核由武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组按照考核工作日程安排,提前与考核对象所在镇(处)、村(社区)联系沟通并发布考核预告,考核对象准备相应资料,撰写个人服务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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