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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资讯] 【政策问答】武穴市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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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6: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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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党和政府的普惠政策,是国家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基本措施之一,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每一个符合参保条件居民的权利。在此选取了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帮助大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更清楚的了解。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哪些?未参保人员怎样办理参保?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镇处)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未参保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相片5张,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即可办理参保,一二级残疾人员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2020年我市最低缴费标准是多少?政府补贴怎样计算?政府补贴怎样计算?政府补贴怎样计算?政府补贴怎样计算?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为400元,有400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0个档次。缴费实行按年缴纳,不能提前往后缴。参保人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每年的缴费档次。

选择4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补贴45元,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补贴60元。

参保人员应在每年规定时间内缴纳该年度保费,逾期没有缴费的已参保人员视同中断本年缴费,中断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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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16: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3.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与缴费方式?

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政策宣传发动、人员信息摸底核对、参保人员数据核定、缴费渠道完善及缴费经办人培训时期,税务部门正式征收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征收指导计划。

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统一由市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缴费个人(村组)可到农业银行网点、村(社区)“惠农通”网点、税务大厅缴费,也可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者湖北税务APP自助缴费。

几种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

①村(社区)代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由所在地村(社区)统一代收并建好缴费台账,交由当地税务部门进行收费处理。

②农行“惠农通”自助缴费平台

农业银行在每个村(社区)设有“惠农通”服务点自助缴费平台,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本人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农行借记卡(或现金),到就近的农行“惠农通”服务点,在协办人员的操作下,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成功后即可完成2020年度缴费。“惠农通”服务点还支持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③“鄂汇办”手机app缴费

手机应用下载“鄂汇办”app,登陆后进入“便民服务”--“社会保障”--“社保、医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后,选择当年缴费档次,通过在线支付方式缴纳保费。
选择“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输入缴费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可以为他人代缴。

④“湖北税务”手机app和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自助缴费

手机端:下载“湖北税务”安装后,第一次认证注册完毕后,点击app主界面“申报缴税”→“城乡居民养老”即可进行网上缴纳,如选择“代缴城乡养老”,还可为他人缴纳。

电脑端:登陆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进行缴纳。

⑤税务分局大厅自助机缴纳 

缴费个人(村组)也可以到所在地税务分局大厅,使用自助机进行缴纳。


4.中断了缴费怎么办?为什么说缴费年限长短决定养老金高低?

已参保人员未按时缴纳当年度保费,造成该年度空缺的,应在下一年度缴费时补缴空缺的年度。到60岁时没有十五年缴费的需补缴满十五年才可以领取待遇。

缴满十五年是领取待遇的最低条件,缴费年限的长短是影响养老金高低的重要因素,参保人应该按年度缴费,以争取当年度的政府补贴和养老金中的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部分,使到60岁时能达到收益的最大化。年轻人越早缴费,其个人基础养老金就越高,到60岁的待遇就相应增加得越多。(缴费与领取对照情况请参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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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16: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5.精准扶贫、重度残疾(一二级)等困难群体如何缴费?

这两类对象经认定并办理参保登记后,本人无需再自行缴费,由政府为精准扶贫、重度残疾(一、二级)代缴最低100元档次并计入个人账户,如果本人另外缴了费,个人所交部分与政府代缴部分合并计入个人账户,并享受相应档次的政府补贴。

6.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社保卡里面吗?怎样查询个人缴费明细和养老金情况?

社保卡虽然具有银联金融功能,但是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是储存在以身份证号为标识的个人社保账户中,个人缴费不能取出。

查询个人缴费和领取养老金明细:关注“湖北人社”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便民查询”→“城乡居保权益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即可查询缴费明细及60岁以上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情况。手机支付宝中申领“电子社保卡”后,也可以方便的查询。如果不会微信操作,可就近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进行查询。

7.为什么我市2020年人均缴费提高到400元?

其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8年时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大人民群众已经普遍认可并且充分了解了此项惠民政策,城乡居民参保意识日趋强烈,历年的续保率均在95%以上,选择较高标准缴费的人数逐年增多,而选择200元以下的人数逐年下降。其二,绝大多数人已领会到决定养老金高低的主要因素是个人账户储存额,而且缴纳社保的钱最终都是自己的,国家不但给补贴、计算利息,还根据缴费年限补发年限养老金。从目前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道理已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从周边县市看人均缴费都达到了300-400元的区间,所以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和我市农村人均收入的增长情况,提高最低缴费标准是可行的,更符合未来老龄社会养老的需求。所以我市将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定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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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16: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8.到龄人员怎样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没有社保卡或遗失了怎么办?

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满60周岁前一个月,到参保所在地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办理待遇登记手续,所需资料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手续办齐后,满60周岁的下个月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没有社保卡或遗失需补办的居民,可就近在镇上农业银行社保卡办理点(花桥镇在卫生院)制作社保卡,市人社局社保卡办理窗口地址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东厅社保卡窗口。已领取养老金人员需变更发放账号,办理变更发放账号的地址:各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窗口或市民主路126号人社局大楼三楼326室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跨地区转移?

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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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16: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

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条件

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的认定?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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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16: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其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参保人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参保人死亡后30日内,持医院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任一项)在参保所在地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办理养老保险注销和一次性结算个人账户手续。60岁以上已领取待遇人员,按标准领取丧葬补助金并退还个人账户余额;60岁以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和利息全额退还。

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多领、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多领的养老金须退回一旦被移送执法部门进行立案处理,冒领人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最终影响个人出行、子女就业、信用贷款等。

12.怎样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手机微信关注“湖北12333”,进入“微服务”——“资格认证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输入待遇领取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后,认证本人按提示进行录像上传,即可完成认证。资格认证每年度只需办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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