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查看: 3950|回复: 1

[公告] 武穴市教育局:暑假期间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7-5 08: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中文注册

x

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暑假期间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的公告


暑期是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升综合素养、实现全面发展的时期。个别教师利用暑假期间办班、补课,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败坏了教师形象,影响了教育行风。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文件精神,重申《武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坚决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

二、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违规补课或为其机构、组织介绍补课生源。

市教育局将加大对违规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补课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



武穴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8日




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的通知


武教发〔2018〕5号


各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及《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从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刹住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歪风,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现就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违规补习文化课

1、严禁中小学校(高三年级除外)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补习文化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文化课补习班、提高班、强化班、培优班。

3、严禁中小学校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任何个人租借教育教学场地设施、提供本校学生信息用于对学生进行有偿补习文化课。

对违规学校的处理:

1、责成学校迅速解散补课班,并退还所收全部费用;

2、取消学校评先资格,追究学校相关领导责任;

3、扣减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分配生指标;

4、民办学校除给予上述处理外,还将减少学校下学年招生计划,年检定为“不合格”等级,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学资格。

二、严禁教师个人组织参与违规补课

1、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3名学生以上的文化课补习。

2、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补习文化课活动或为其组织介绍中小学生补课生源。

对违规教师的处理:

1、责成当事教师立即停止补课,退还所收全部费用;

2、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

3、已评聘职称者,降低一个岗位等次聘用。满两年后按程序重新聘用;

4、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5、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6、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专家、名师等)、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从事违规补课的,分别由教育主管部门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限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

7、是学校领导干部的,免除其职务,三年内不得担任领导职务。

对违规教师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处理:

1、经查实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一次,通报该校校长,诫勉年级驻点领导和年级主任;

2、一学年内查实教师违规补课两次,诫勉该校校长六个月、免除年级驻点领导和年级主任职务。超过两次情节严重的,免除校长(中心学校)职务。

三、严格督办检查

中小学校对教师违规补课担负着教育、疏导、监管、查处的主要职责,负主体责任。各校要根据本文件精神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把责任落到实处,对违规补课行为主动出击及时查处。

市教育局成立三个工作专班,坚持长年巡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全面督查各种违规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刹住违规办班补课歪风。

举报电话:6755000  6755027  6755051


电子邮箱:wxjyjcbk@163.com



武穴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2日




武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维护师道尊严,树立新时代人民教师良好形象,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省教育厅、黄冈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现制定武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

一、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和伤害学生;

二、不准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

三、不准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四、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五、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上课和校园内吸烟;

六、不准不备课上课和不批改作业;

七、不准违规参与或操办“谢师宴”、“升学宴”;

八、不准收受、索要学生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九、不准参与封建迷信、赌博、不健康娱乐活动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十、不准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和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对违反上述“十不准”行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根据情节,分别进行组织处理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恶劣的,取消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教育局办公室 0713-6755000   

教育局监察室 0713-6755051  

教育局人事科 0713-6755078


武穴市教育局

2019年5月7日



来源:武穴教育
责编:武穴信息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8 18: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武穴教育局决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武穴信息网 ( 鄂ICP备2021017331号-1 )

鄂公网安备 42118202000100号

GMT+8, 2024-11-26 08:24 , Processed in 0.05607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