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开展小流域治理较早的国家有欧洲阿尔卑斯山区的奥地利、[2] 法国、 意大利、南斯拉夫、瑞士等国以及亚洲的日本。奥地利早在15世纪就开始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当地称为荒溪治理。1882年维也纳农业大学林学系设立了荒溪治理专业,培训人才。1884年6月奥地利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法律──《荒溪治理法》。法国、意大利、瑞士、德国等国,吸取了奥地利的经验,自19世纪以来,也大力开展了荒溪治理工作。日本在17世纪开始设置机构进行荒溪治理,当地叫防沙工程。美国于1933年成立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开始有计划地进行小流域治理工作。原联邦德国在1973~1982年的十年间,政府投资治理了250个小流域(荒溪)。伊朗、土耳其、 朝鲜、 罗马尼亚、印度等国均成立了专门的小流域治理机构,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新西兰、委内瑞拉、牙买加、印度尼西亚等国政府采用资助的办法鼓励农民开展小流域治理。联合国粮农组织欧洲林业委员会山区流域治理工作组从1950~1984年先后在奥地利、瑞士、南斯拉夫等国举行了13次国际学术会议,交流小流域治理经验。
小流域综合治理_百度百科
傅涛:为何流域治理僵局难破?
watershed pollu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