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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野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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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江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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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4-26 20:24: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三在挖坑,梅宽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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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4-26 20:25:12 | 只看该作者
随-缘 发表于 2015-4-26 20:22
各位大佬 继续 !就看看不发表意见!

那你就当评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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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5-4-26 20:28:10 | 只看该作者
苏伟峰 发表于 2015-4-26 20:14
你的意思再往前一步是车祸只与车有关!与开车的人关系不大!


你呀,脑瓜总算开窍了一次。
车祸是只与车有关,与开车的人关系不大。
凡是车祸,都是车没有执行人的意愿。所以车祸至人死亡,在法律定性上,与过失杀人完全是两码事。
对于人的关系,通常归于技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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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4-26 20:28:44 | 只看该作者
野句 发表于 2015-4-26 20:17
是的,你也说了,车牌和事故没有必然联系。
只是在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违法责任,进 ...

保险条例第三条,第八项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不知道如果换车牌算伪造现场还是毁灭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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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15-4-26 20:31:15 | 只看该作者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5-4-26 20:28
保险条例第三条,第八项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 ...

你这,除了保险赔付之外,还涉及到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是要讲证据的,不能乱猜,更不能瞎炒、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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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15-4-26 20:33:13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法律,下面由我徒弟酷酷水灵给大家讲讲。
我只是说,当一次车祸发生,我们只看成是一次车祸。不能抛开车祸议论与车祸无关的其它行为。这个应当是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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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4-26 20:34:27 | 只看该作者
野句 发表于 2015-4-26 20:31
你这,除了保险赔付之外,还涉及到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是要讲证据的,不能乱猜,更不能瞎炒、疯传。

不过话又说回来,赔钱的是保险,保险也不是妥子,这不是一两万的事,就看保险公司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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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5-4-26 20:34:54 | 只看该作者
野句 发表于 2015-4-26 20:33
对于法律,下面由我徒弟酷酷水灵给大家讲讲。
我只是说,当一次车祸发生,我们只看成是一次车祸。不能抛开 ...

我叫嗯回“大法寺”的贴你不回,你叫我说我就说啊,靠不住{:soso_e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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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5-4-26 20:35:59 | 只看该作者
凡是由此及彼,在没任何根据的情况下,抛开事情本身,瞎炒,疯传其它的,就是喜欢论人短长的嚼妇。


就是秃瓢的子孙,就是和尚宽的,就是梅川人!

我这么评价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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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5-4-26 20:38: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野狗(句)就是疯狗,见人就咬,请各位别靠近,以免被咬。如我见到野狗,一定会打光它的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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