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楼主: 小陈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举报投诉] 【已回复】天理何在? 王法何用?

  [复制链接]
151#
发表于 2013-3-28 10:15:47 | 只看该作者
花桥派出所所长好像不姓刘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2#
发表于 2013-3-28 10:19:36 | 只看该作者
此事已经了结了,你同意调解了,人家赔了礼,你得了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3#
发表于 2013-3-28 12:44:27 | 只看该作者
李云福 发表于 2013-3-19 14:08
帮顶,找人往市公安局里告啊。

关于《天理何在、王法何用》贴子的回复

花桥镇刘常村王新雨在论坛上以《天理何在、王法何用》发贴,引发网民热议,现花桥派出所将办理此案的全过程向网民反馈,让网民知道事情真相,并接受网友的监督。
2013年2月8日王新雨的媳妇程红梅在邻居徐有勋店中买了一盒“七个核桃”,因听广告讲“六个核桃”觉得该产品系水货,就叫别人不要到该店买东西。徐有勋见后就与程红梅争执,并将其钥匙丢到水中,2月17日,程红梅父亲程建高、母亲范继容、叔父程建刚赶到徐有勋店中,徐有勋当时不在家,程建高等人与徐有勋的妻子刘兴梅及儿子徐宇、女儿徐秀玉结揪,后被人拉开。事后,刘常村书记刘以光与戴佰樟村书记戴兴旺联系,双方约好共同调解此事。2月18日晚,徐有勋纠集其亲戚多人,分乘三台面车赶到程建高家中,将程家多人打伤(造成一轻伤、三人轻微伤)。戴佰樟村程家咀村民闻讯后赶过来,将未来及逃跑的一辆面的车推入巷中,并将其中一人手砍伤。徐有勋一气之下,又带人到王新雨家,将王新雨家大门砸坏(经鉴定价值3800元)。
案发后,徐有勋害怕程家报复,又怕法律追究,躲在外地不敢回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两村之间的矛盾,派出所民警同刘常村书记刘以光一道责令徐有勋亲戚筹集医药费对受伤人员进行治疗,先后共支付医药费四万元。3月1日,程建高在司法局咨询后,向花桥派出所提出,愿意调解处理。于是花桥派出所邀请刘常村书记刘以光、戴佰樟村书记戴兴旺见证,双方主要当事人程有勋、程建高及两方亲属参加进行调处。在调解过程中,派出所民警提出,王新雨没来,他家的门损失如何调处,当时程建高说这是我们亲家之间的事,我有权全权代理。当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徐在勋向程建高赔礼道歉;2、徐有勋支付程建高家人医药费四万元;3、徐有勋支付程建高家精神损失费等费用陆万伍仟元(含王新雨家门损失);4:双方不得再就此事发生任何争议。
3月6日,王新雨到花桥派出所来索要门的损失款,民警跟他讲钱已经给他的亲家程建高了,让他找亲家。而王新雨提出他亲家无权代他处理此事,并提出索要赔款贰万元。见此情景,花桥派出所民警找到程建高,程建高说王新雨索要太多,他只肯出鉴定价3800元。就此3月8日王新雨在武穴论坛发贴《天理何在、王法何用》,引发网民热议。
3月25日,花桥派出所再次召集徐有勋及王新雨两人进行调解,双方最终以7000元的赔偿达成协议(程建高付3800元、徐有勋付3200元)。
在此案处理过程中,我所始终抱着先救治伤者,以受害人的权益得到最大化为宗旨,彰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维定为目的处理此案。

花桥派出所
2013年3月28日

点评

派出所上来显身说法,就值得称赞!~~~以后还是要加大黑恶事件的处理。~~~  发表于 2013-3-28 18:56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4#
发表于 2013-3-28 12:53:03 | 只看该作者
凤舞依依 发表于 2013-3-26 21:06
童司牌人都知道,此事早就了结了,人家赔了礼,你得了钱,10多万呀,还炒什么,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知道乡村恶霸横行乡里的危害么?
这种恶行直接挑战的是我们的法制建设,在乱世,这种主子,为了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一般是直接拉出去枪毙!
赔个10几万,就不允许公布于世了?啥封建思维?
世界上正是有你这样的想法,才助长了恶霸横行的气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5#
发表于 2013-3-28 14:28:13 | 只看该作者
哎·哎·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6#
发表于 2013-3-28 15:12:21 | 只看该作者
如此公然纠集黑恶势力杀向人家家里应该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吧!就算赔了钱也只是了了民事责任,难道不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公检法三家凭公执法,将涉黑势力绳之以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7#
发表于 2013-3-28 17:27:46 | 只看该作者
如有违法,请按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不仅仅是赔款了事。当法律真正有威慑力的时候,这个社会才会太平。什么都赔钱,只会助长黑恶势力的歪风邪气。因为他们往往很有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8#
发表于 2013-4-25 19:20:16 | 只看该作者
说来说去,就是要有钱,有钱想怎么搞就麽搞【也一定范围】,大不了赔钱撒,要不你有权,不然在这个天朝还真不好混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9#
发表于 2013-4-26 13:57:39 | 只看该作者
不都是说调解是自愿的嘛
不同意赔钱调解,你就别接这个钱,别签这个字嘛。
没人逼你同意调解吧。
调解了,履行了,赔钱到手了,就结案了,
事后扯有啥用?不懂。是钱少了的缘故吗?
要真的想坚持真理,当初就不应接这十几万,只要求政府绳之以法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0#
发表于 2014-7-16 13:59:47 | 只看该作者
戴佰彰书记戴兴旺是村里的书记,而他贪赃枉法、私自占用大杜农田盖4间4层高楼房经营超市与卖水泥,童牌街也盖好几间楼房经营网吧,村民敢怒敢言!村大队部也被戴兴旺低价卖给朋友!听说马上又要盖大队部,又要在自己家买水泥!其他大贪小贪不想说。戴兴旺不调查处理,我们一直上访,坚决打倒这些土匪干部,以泄民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武穴信息网 ( 鄂ICP备2021017331号-1 )

鄂公网安备 42118202000100号

GMT+8, 2024-6-15 01:14 , Processed in 0.040660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