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大棒,一边是蜜糖 毫无疑问,精神正在成为一种力量,并以越来越显著的方式全面渗透到我们的生活。而时代的变迁再一次将商业推向了社会的中心,社会伦理、价值观无不深深打上了商业的烙印。于是,一种新的商业精神的形成便成为包括商业界在内的整个社会的价值尺度。 人们曾无数次地慨叹中国商业的落后而羡慕西方商业的发达,其实更令人担忧的恰恰不是某个领域或某些领域的产值比别人少多少,而是我们的意识,我们的商业精神。改变一个落后的产品需要几年时间,提升一个产业需要十几年,而要改变一种落后的精神面貌、形成一种崭新的精神风尚则需要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 即使是在第三商业语境下,我们所提倡的新商业精神的形成仍然不会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对那些习惯了无规则变奏的人来说,要在一夜之间成为道德的楷模显然并不现实,而那些原来的商业良民要适应完全规范的商业秩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的本性如此,没有人生来就习惯被管束,也没有谁愿意交出自己的意志而服从其他。因此,建立健全的保障和惩戒体系便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在眉睫。 首先是法律惩戒。作为现代社会秩序的重要维护者,法律同样肩负着为时代精神保驾护航的职责。对那些不按契约精神办事、破坏社会诚信的人,要依法给予重处;对那些在商业活动中徇私舞弊、践踏公平竞争原则者,要及时给以惩治。法兴则精神兴,法衰则精神亡,这是一个千古不变的真理。 其次是道德和舆论惩戒。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对那些蓄意破坏游戏规则的人,要毫不客气地祭起舆论的利剑,让其知耻而后改。 第三是市场惩戒。既然闯红灯者是想获得额外的利润,那么就让他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让他明白这种投入和产出实在不是一笔划算的生意。 当然,在对违规者施以大棒的同时,还应该理直气壮、正大光明地给那些具备了良好的商业道德操守的人以蜜糖,让他们能够在阳光下获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赢得文明与落后、破坏与规则的赛跑,才能够树立以契约为核心的新时代的商业精神。 世界在一刻不停地发展,社会在瞬间便已万变。没有永远不变的上帝,也没有凝固不变的精神。 因此,我们所说的新商业精神便是也只能是一个开放的概念; 因此,我们所倡导的新商业精神便有了一个可以永远不朽的灵魂; 也因此,我们自身的不懈努力便荣幸地成为这个时代新商业文明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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