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楼主: 站似一棵松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街谈巷议] 对越作战16勇士之一刘亮华为生计忍痛出卖二等功军功章(转载)

  [复制链接]
31#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21:25:4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照顾到位,他们也不会有意见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1-9-20 21:38:07 | 只看该作者
伤残军人每月都有抚恤金的,比局长工资都高,不至于混到要卖军功章吧???
楼主也太夸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1-9-20 21:46:14 | 只看该作者
从2010年的10月1日开始,在09年的基础上全部上调10%。今天(2010年9月19号)下午3:00刚下发的文件。

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8690元、27780元、26870元,分别比2009年提高了2610元、2530元、244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了2009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89%。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730元,达到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5240元,达到200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9890元、19890元和8600元。

据介绍,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7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0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共新增经费5.8亿元,全年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210.6亿元,惠及619万优抚对象。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从2010年10月1日执行)
来源: 优抚安置局  时间:2010-09-19 16:24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一级
因战
28690

因公
27780

因病
26870

二级
因战
25960

因公
24600

因病
23680

三级
因战
22770

因公
21410

因病
20040

四级
因战
18670

因公
16850

因病
15490

五级
因战
14580

因公
12750

因病
11840

六级
因战
11390

因公
10780

因病
9110

七级
因战
8660

因公
7740

八级
因战
5470

因公
5010

九级
因战
4550

因公
3640

十级
因战
3190

因公
2730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烈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城镇
8730
7820
7360

农村
5240
5010
4790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19890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19890
红军失散人员   86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1-9-20 23:15:59 | 只看该作者
心情很沉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1-9-21 01:23:41 | 只看该作者
此人我认识,的确参加过越战,花桥陈少波弟弟陈少华战死在越战就是刘亮华的亲密战友,当年退伍回家,他和他的战友们都风光无限,没有想到昨天英雄们今天都落到如此地步深表同情,据我所知武穴籍参加过越战的战友们现在很多都在温饱线上挣扎,应该引起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不要让曾经卫国的英雄们当年流血今天流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11-9-21 08:4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雨夜孤帆 的帖子

不要让曾经卫国的英雄们当年流血今天流泪!好!!!BZ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11-9-21 14:27:04 | 只看该作者
“硬骨头六连”的战士刘亮华,机智灵活又幽默,人称“快活神”,未婚妻寄来的照片,他当着全班战士的面“叭、叭、叭!”三个亲吻;出击誓师大会上,他别出新裁地宣读未婚妻的信作为决心,战斗中他是16勇士突击队员中,第一个冒着枪林弹雨冲上主峰敌军阵地的战士,荣立了二等功。

是他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1-9-21 15:2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广济山牧 的帖子

此人性格确定很开朗乐观,看到此贴中形容的悲观失望中他,又联想到当年的刘亮华反差盛远深表同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1-9-21 16:42:30 | 只看该作者
此人我也认识,原来到我们学校进行过演讲,影响比较深刻!看到这条消息心情比较沉重,难道国家对待保家卫国英雄也有“保质期”吗?!是不是参照现如今争议很大的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一样呢?!如果英雄的遭遇是真实的话,那如今的社会真是令人失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11-9-21 20:08:58 | 只看该作者
哎!你和他讲道理,他就和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和你讲法制。你跟他讲法制,他就跟你讲国情。你跟他讲国情,他就跟你讲接轨。你跟他讲接轨,他就跟你讲文化。只能精神上支持你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武穴信息网 ( 鄂ICP备2021017331号-1 )

鄂公网安备 42118202000100号

GMT+8, 2024-6-9 04:11 , Processed in 0.065121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