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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广济记忆】正堂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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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1 14:37: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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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八月,由梅川镇政府筹资,东门破土重建,从旧城门脚基处,掘出咸丰十年石碑文告一块,已由镇政府收藏。现嵌入在东门右侧立柱上的《广济县正堂告示》是仿制的。但石碑文告是真实的记载着公元1860年广济县正堂方大湜根据安乐乡乡民呈情所下禁令。
   《广济县正堂告示》译注:“公元1860年广济县正堂(钦加知府衔、随加二级、记录十次)方大湜(湖南巴陵,今岳阳市人在仼五年〈1858—1862〉。他的主要功绩是领导广济县人民防汛抗灾。盘塘石矶就是于清咸丰十二年即公历1862年由方县令出面倡修的)。
   告示:据安乐中乡乡民向茂烈、刘沛然、徐永忠、陈仲扶、胡时字、梅金乔、舒石林、刘立楷、吴以富、苏正明、向隆华、范有茂、李长顺等呈称:他们都是本乡贫民,无土地可种,全靠砍柴挑卖为生。往往挑柴来到(县城梅川)街上,多被(街上的)妇女儿童“随移窃取抽扯,致柴捆松散,买者不肯照原捆出钱,呈情示禁等情”。据此,除对《呈报》作了批示外,另也出示本《告示》告示严禁。为此,希望军民人等知悉,尔等当知乡民挑卖柴薪,获利甚微,务须各诫其子弟妇女,毋得仍前窃取抽扯,致令柴捆松散,不能照原捆卖钱,无资度命,倘敢不遵,一经查出,或被告发,(必)定拿该父兄夫男,从重严惩,决不宽贷,各宜凛尊毋违,特示。
  右仰通知,须知晓喻。
                                  公元一八六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广济县正堂告示》距今已有158年了!时值今日,重看告示全文,笔者认为,昔日县令,如此关注民生,下禁令为贫民排忧解难,的确为此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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