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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命案五年状告无门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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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4:4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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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中医院一针将人打死(针打入几分钟患者休克,休克导致脑死亡于5小时后死亡)为了掩盖死因真相,武穴市中医院集体伪造假病历:病情症状是伪造的,用药是伪造的,医嘱记录、护理记录与发生的事实完全不相符。此事件发生在2005年7月24日。
        为还死者清白,还社会公道,五年来,我通过做医疗事故鉴定、民事诉讼、上访省卫生厅,向武穴市委四大家领导书面反映情况,至今仍然无法解决问题:
       黄冈市医学会在医疗事故鉴定书上提出“病历之真伪不属医学会鉴定范畴”。患方向医学会提供的证据是经过医方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医方的病历记载被患方的证据完全否定。医学会对病历内容的真伪不作鉴定,应该在做鉴定之前的四个多月时间里告诉患方。既然对病历内容的真伪不做鉴定,黄冈医学会就没有理由收患方2000元搞这次鉴定,更没有理由依据被证明是伪造的病历内容得出鉴定结论。依据伪造的病历内容得出来的鉴定结论必然是无效的,无效的鉴定结论必须撤消。多次以书面形式要求黄冈市医学会撤消原鉴定结论,得到的答复是,医疗事故鉴定是受组织委托做的,撤不撤消要组织说了算。又分别以书面形式向武穴市卫生局和黄冈市卫生局申请组织出面撤消,长期不给答复。武穴市卫生局长的口头答复是,组织上并没有要求黄冈市医学会依据伪造的病历内容得出鉴定结论,但始终不敢正视黄冈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就是依据伪造的病历内容得出来的这个事实的存在。患方交2000元,等190多天(规定是45天)拿到的只是一份依据伪造的病历内容得出来的无效的《医疗事故鉴定书》;黄冈市医学会的工作性质成了拿患方的钱替医方消灾!
        武穴市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判决死者的病历内容是武穴市中医院集体伪造的。患方提供的证据经过了医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医方的病历内容被患方的证据完全否定。且举证责任在医方。武穴市人民法院既不判决,也不认定,也不要求医方就伪造的病历内容提供举证,而是要求患方在六个月之后按自动撤诉处理。患方申请中止诉讼程序得到批准后,再次启动诉讼程序,要求单就病历内容的真伪作出判决,长期拖着不办。
       湖北省卫生厅对武穴市中医院集体伪造假病历掩盖死者死因真相的集体犯罪事实不但不调查处理,不依法吊销医院和相关医生的执业证书,反而发难患方,把要求患方做文字鉴定作为最终答复。证明病历内容是伪造的凭的是证据,并不是文字能够鉴定的。等一百多天就等来一句放屁的话“做文字鉴定”。再去找经办人(省厅中医处杨姓、吴姓两个女人),竟避而不见,一个共产党的副处级干部居然把自己藏起来了。象湖北省卫生厅这一级政府部门的干部也只是共产党供养的一群无所事事的牲口!
        2007年4 月至今,多次向武穴市委四大家领导书面反映情况,虽然引起了市委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的高度重视,武穴市中医院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也不再抵赖,承认是甲等一级医疗事故,承认人是打针死的,病历是集体伪造的,在奥运会前就接受调解,但至今仍然无法解决:公安局对中医院集体造伪证掩盖死亡真相五年的刑事犯罪行为不调查,法院不判决,调解甲等一级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承担死亡赔偿金,只计算出四万多元。死亡赔偿金国家法律规定是按30年计算的。
        人命关天,天指什么?武穴市中医院在死者的病历上伪造病情症状、伪造用药,医嘱记录、护理记录与事实完全不相符。武穴市中医院集体伪造病历的目的是什么?是掩盖患者死因真相,逃避事故责任。黄冈市医学会依据伪造的病历内容得出患者是死于脑溢血的鉴定结论,武穴市中医院集体伪造病历的目的达到,犯罪事实已经构成。一针把人打死属于医疗事故,集体伪造假病历掩盖患者死因真相五年,完全构成刑事犯罪。人命案状告五年不能做到依法查处说明什么?是党内腐败导致政府无能?还是共产党的政法职能不及封建时期的明镜高悬?
        尊敬的上级领导,为讨还公道,我耗了五年,已经精疲力竭了。希望这起集体伪造假病历掩盖患者死亡真相五年的全国医疗事故首例集体犯罪事件能够尽快得到查处,希望有媒体关注!敬请关注我的博客:纪委书记的博客
网址:http://wxsslw.blog.163.com   
联系电话 15807256567                                                                                                     
武穴市轻工协会原纪委书记现二线干部何中林
                                                                                 200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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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0-17 16:00:00 | 只看该作者
武穴市中医院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也不再抵赖,承认是甲等一级医疗事故,承认人是打针死的,病历是集体伪造的----如是事实,就应该要承担起责任和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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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0-17 17:16:30 | 只看该作者
武穴市中医院在2000年将我爱人的宫外孕当成刮宫处理,当时没有刮出内容物。也不警示我们。仅给几片止痛片.20天后,我爱人宫外孕发作,几乎是在阴间走一遭。幸亏爱人在休克前叫老妈快打120送到市人民医院才得救。抢救费当时花6000多元,近一年工资.
       我呸 武穴市中医院 !
       我呸 当时从大法寺调上的主刀女医生和她的女儿!
             (她的女儿和她一起手术,但她的女儿是不是该院的医生不清楚。)



   我一直没找 该院讨说法,一方面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黑。

   没想到该院又在人间制造撕心裂肺的痛。

499.JPG (68.68 KB, 下载次数: 0)

49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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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0-18 11:43:40 | 只看该作者
相关单位是否是集体失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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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0-18 20:38:25 | 只看该作者
别提啦!我伯伯也是被那鸟医院害的,手术说加三跟钢精,手术时间不长疼死,火化后只有2跟钢精,永远记住这帮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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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0-18 20:39:08 | 只看该作者
说明大家都不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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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0-20 16:06:43 | 只看该作者
武穴中医院是混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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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0-20 20:32:35 | 只看该作者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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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0-20 20:39:02 | 只看该作者
状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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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0-20 20:49:34 | 只看该作者
此人是老上访户 靠上访发财致富 无中生有的事 他也可以制造出来 唯恐天下不乱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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