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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伍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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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宏华驾校 换我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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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5-7-4 10:27:24 | 只看该作者
人已逝去,不能重生,请楼主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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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5-7-4 11:08:35 | 只看该作者
痛恨驾校,特别是宏达。建议政府部门真的要严厉的管管驾校这个行业,什么手续都没有,花三两万块钱买辆淘汰的破车,贴个标就是驾校。生手什么的都敢上路,驾校自己都培养“马路杀手”,真是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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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5-7-4 21:21: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都几天了,官方还是没有个正式的答复,,,将心比心这样的事若发生在自己身上,真会崩溃到生不如死!那家驾校负责人冷漠的处置态度令人心寒!无论哪方过错,人家年仅二十岁的独子啊,人到中年失独是怎样的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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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5-7-4 21:28: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广济老李 发表于 2015-7-3 09:06
不明事理 就算是儿子的错 教练车也有责任。好好去温习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吧

他需要温习的不是交通事故责任条例,而且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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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5-7-4 21:51: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听朋友说受害者当时车速不是一般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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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5-7-4 22:08: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心都肿了 发表于 2015-7-2 19:08
说得对,同意这观点。

占用公共资源获利,论坛早就有网友对驾校占用广济大道西段练车发帖,在主路段练车危害,应值得有关部门重视,没想悲剧还是发生了,驾校有责,那个部门那位领导批准驾校占用社会公共资源经营,应追究有关监管部门领导不作为不担当不实在之责,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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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5-7-5 07:16: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生命可贵,大家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大家也都为之惋惜痛惜,请楼主节哀。既然事情已经搬到网上,有些人甚至把矛盾上升到共产党和社会层面,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迅速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还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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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5-7-5 08:44: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多遵守交通规则,少出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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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5-7-5 09:57:49 | 只看该作者
真是件让人痛心的事件,宏华驾校太没良心了,金港那条路是不是有邪气哦!原来是祖坟山,该不会是把祖坟山移走了,祖先们发怒了回来找替身的吧!真是毛骨悚然啊!

点评

呵呵,难道鬼都出来了  发表于 2015-7-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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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5-7-5 10:10: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张增敏 发表于 2015-7-3 17:03
4楼的说的对,先找摄像头;玉湖路与广济达到口的摄像头不知道能不能拍下,还有下关社区与新世界木材村那边 ...

那一块貌似没有摄像头的,所以驾校才那么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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