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发展农村客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工程之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交通部在《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纲要(2001-2010年)》中强调,杜绝农用车、拖拉机、货车从事客运,引导农村客运的经营业户组建规范的企业从事乡村客货运输。要以县为单位,适当减免农村客运车辆的交通税费,统一规划线路、站点、班次,引导汽车运输企业“车头向下”,发展城市至乡镇、行政村、集贸市场的环形班车线路,促进农村客运的发展。
省交通厅提出今后的工作重点是加快乡村路运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坚持“路、站、运、渡一体化”的原则。农村客运和乡镇渡口是农村公路的延伸,坚持路、站、运、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挥效益,注重农村公路网络建设,真正让农民群众走上沥青水泥路,乘上安全方便车、过上平安放心渡。2010年底全省所有市100%行政村实现“村村通”沥青(水泥)路,新增通村客运班车3.18万客座/2650台,实现100%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100%的行政村建有候车亭或招呼站并通客运班车。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农村居民对运输环境和服务的要求提高,他们需求既安全又快捷便利的服务,也希望可以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代步出行,不出村口就可以安全到达目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