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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贺卫方:看王立军庭审让我哭泣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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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2 19:37:32 | 只看该作者
虽然整个事件到现在基本上了结了,但有太多的不正常。尤其是薄熙来和王立军之间到底是什么你死我活的矛盾,我们是完全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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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9-23 08:50:04 | 只看该作者
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我等屁民只是越来越不明白,伟大的中国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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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2-9-23 12:37:57 | 只看该作者

国不是家,官员不是家奴(天涯 赵光勇)

       民间传说的“一个巴掌引发的血案”在王立军庭审时被证实。看来真应了那句老话:“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打巴掌这种事情,更多地是发生在电影电视里,发生在主子和奴才之间。家里嘛,也是一个巴掌发生概率比较大的地方。其实,主奴关系也是家庭治理的一部分。因此可以说,打巴掌这种事情,除非仇敌之间,基本上是一个家庭内部的管教方式问题。这也就是为什么发生在上级和下属之间的一个巴掌,竟然成了一个事件,或者说是事件的诱因之一!看似随意的一个巴掌,同时也暴露出了当前某些官员的认知理念以及某种官场生态。
   这种认知理念以及由此而来的官场生态,是典型的专制流毒,是将国家看做私产,看做自己家。有人说,历史上最成功的商人是谁?是吕不韦,他通过对人的经营取得了天下。刘邦小时游手好闲,他爸常训他,要他向两个哥哥学习,也去置点家产。等到刘邦“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大宴宾客,在酒席上跟刘太公说,爸你以前老说我不会置家业,你看我今天置下了多大的家业!在专制时代,天下就是皇家的私产,百姓只是地上的附着物,说得好听点是“子民”,士人们忙忙碌碌,是为君王分忧,是“了却君王天下事”!朱棣当年对方孝孺说,这是我家私事,与你何干?算是说得很明白了。是呀,叔叔做皇帝还是侄子做皇帝,都是他们老朱家的事,一个臣“子”捣什么乱!
   无论是“以家建国”还是“化家为国”,都假设了家庭治理和国家治理是一回事。这是典型的中国式思维,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推进。于是,我们就会发现,君主是君父,官员是臣子;地方官是父母官,老百姓是子民,或者干脆就是长在皇帝农场里的草,当然还可以是羊群,由“州牧”们来放牧。于是,我们会发现,“臣罪当诛,谢主圣恩”,“奴才站惯了”,“以孝治天下”,国家伦理完全复制家庭伦理。于是,我们会发现,对自己家人苛刻,对外人友好,这种面子文化最先是乡村里的行为习惯,后来竟成了“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的治国理念。我们会继续发现,当有人说“人权大于主权”的时候,马上有人站起来说:一个家庭,怎么管教小孩是自己的事,无人不要干涉!难道政府真的是父母、民众是小孩吗?就算是这样,父母将小孩往死里打,邻居看见了,能不管吗?当然,这样可笑的发现还有很多。
   中国社会是伦理本位,自然的逻辑就是国家是放大了的家庭,于是家庭的规则随之也就成为国家的伦理规范。然而西方观念不是这样。亚里士多德其《政治学》一书中,区分了“家政学”与“政治学”。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家政学”即是管理家庭财产的学问,包括处理家庭成员关系,主奴关系,当然,奴隶也属于家庭成员。他说,家庭的功能是满足人的各种自然需求,奴隶的存在是为主人的利益服务的,因此,适合于家庭的只能是“主奴之治”。而城邦呢,在正常的政体下,统治者的存在或作用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因而城邦治理就是与“主奴之治”完全不同的“自由人统治”。
   家庭的功能是满足自然需求,国家的功能是满足“人类的互惠生存”。在一个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权力是自然形成的,父母管教子女是为了子女的利益,平等、自由在这里是异类。而在一个国家,政府的权力来源又是如何呢?统治者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而进行统治吗?作为自由人的群体,自由、平等得到捍卫了吗?
   英文中的“共和国”是“共同的事业”,或者是“共同的财富”(commonwealth),和一家一姓的王朝截然不同,不是什么人、什么群体的私产。
   国不是家,自然官员不是家奴。然而,专制流毒影响深远,在无数个小暴君面前,下级官员就是“家奴”,是要和我“保持一致”、站好队的。而在大暴君面前,这些小暴君就是“家奴”,这还像个现代国家吗?倒像极了欧洲封建时代的封主与附庸的关系。习近平曾在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谈到过“家奴”,警惕官员家奴化。他担心一些年轻干部从学校到机关,没有社会经验,很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当作“潜力股”加以投资,最后,变成了某些老板或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成为他们谋取利益的工具,甚至沦为某些不法之徒豢养的“家奴”,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拱手相送。他担忧的是官员成为老板和不法之徒的“家奴”,不仅如此,我们还要警惕下级官员成为上级官员的“家奴”!
   从辛亥算起,共和百年多了;从1949年算起,共和63年了。我们的某些官员还将国家当做私产,将下级视为“奴才”。按照这种思维,民众又算什么呢?在满清,汉人官员在皇帝面前,连喊“奴才”的资格都没有,民众自然如草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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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9-23 13:28:20 | 只看该作者
雨夜孤帆 发表于 2012-9-22 18:32
其实大家要一分为二看待这件事情,正常的是薄谷开来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立军也没得到好下场,但不正常 ...

说得太有道理了,枪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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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9-23 14:05:43 | 只看该作者
这一届政府为中国老百姓做了些什么大家心里都很明白,工资加了点,农民也得到了点,但比起房价和物价的上涨这都是杯水车薪。













的确如此      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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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9-24 14:21:14 | 只看该作者
政治斗争而已,审判结果只是给公众的一个说辞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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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16:51:07 | 只看该作者
央视9月24日播出“王立军案宣判执行有期徒刑15年”,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今天上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做出一审宣判。

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被告人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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