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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已回复]大金水库水会吃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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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8-21 16:0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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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长期在大金居住、生活和工作。长期使用和饮用该水库水。作为覆盖全镇几万人口的饮用水源地,本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但看到的景象触目惊心:在库尾上百吨散发恶臭的褐色鸡粪直接由拉粪车注入水中,大量鸡毛和死鸡仔漂浮水中;几十吨碳铵、磷肥抛洒在水中;盛夏季节,水色泛绿,舀一把水放鼻边闻,又腥又臭;放出来的水静置十几秒钟,会看到大量絮状物和红色线状虫和黑色小虫(活的);热水器中的水淋浴腥臭扑面而来。。。。。。
        因本人爱好钓鱼,长期在水库各各个地点观察及了解,上述现象和事实如有不实,天打雷劈。为什么会这样,只因三点:一。该水库承包人周智勇为养鱼而牟取暴利,向上塞钱,不顾家乡人民死活(该水库承包给周智勇合同是30年,年均承包额一万多元,而养鱼利润年近百万)。二。饮用水消毒、过滤设施极其简陋,武穴市自来水清晨拧开水龙头会闻到一股氯气的味道,而大金没有,说明消毒不过关;水中各色小虫(据说有一户从自来水管中抽出一条活蛇),更谈不上过滤了。三。市相关单位不作为,对水质不监察、不检测、或者检测不处理。
         稍有点常识的人或懂点法规的人都知道,水源地是不准养鱼的,更不能倾倒粪便和生活垃圾等。30年,大金几万人民不死也得少活几年,大金水库绝对不是个案,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为了大金人民的健康和武穴市其它农村水源地的保护,希望市委重视!环卫局重视!!水利局重视!!!自来水公司重视!!!!更希望家乡人民顶起,共同关注!!!!!期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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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4#
发表于 2013-10-18 12:11:35 | 只看该作者
针对网友反映的大金水库投肥养鱼、水质污染问题,我局迅速组织专班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大金水库隶属市水利局,主要功能为水利灌溉兼水产养殖,水库设有自来水取水口,主要供应大金镇及周边群众饮用水。2008年由水库管理处承包给周某从事渔业养殖,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合同规定,严禁承包人投肥养鱼。调查人员经现场对水库多点位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氨氮和COD超标。
       二、处理情况。我局根据法律法规,已依法向大金水库管理处下达环境问题监察通知:一是要求其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禁止投肥;二是立即采取措施整改,防止污染,保护水体,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三是限30日内整改到位,我局将对水库水质进行监督监测,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武穴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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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20:20:4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发的这篇文章,出发点真的是关心大金水库的水质吗?还是有其他的目的?我们都知道水库的水除了灌溉外还用来养鱼的。我想大家都知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吧!难道说大粪浇菜,人就不能吃吗?我也在大金生活了许多年,吃的也是大金水库的水,我也活的很好,以前水还拿去检测过,说大金水库的水有对身体有益的负离子,有没有人听说大金的水喝死了的?楼主对自己的话负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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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9:24:1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请上图!
图片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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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9:12:34 | 只看该作者
赶快搬走吧。这样的地方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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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7:27:06 | 只看该作者
顶起,别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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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4-1-27 00:39: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水乃生命之源,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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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4-1-26 21:51:07 | 只看该作者
湖北对饮用水源地实行更严格的管理

2012年02月03日17:53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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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2月3日电  为了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更加科学合理,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进一步强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质量负责,环保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以及供水单位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

在水源地保护区水质执行标准上,《方案》分别界定了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Ⅱ类标准,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Ⅲ类标准;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规定方面,《方案》作了以下明确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方案》规定,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质量监督与管理,要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督作为重点纳入地方环境管理体系中,对水质不达标或存在恶化趋势的水源地,应及时扩大保护区范围,加强污染防治,实行更严格的管理。新建或改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保护区范围应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规定划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报批,确保饮用水安全。

《方案》明确了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州、仙桃、天门、潜江、神农架林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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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4-1-26 21:50:33 | 只看该作者
三、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规定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四)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四、监督与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质量负责。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水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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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10-24 16:13:55 | 只看该作者
应该爆料出来。龙坪也有很多工厂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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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10-24 10:45:39 | 只看该作者
七匹狼 发表于 2013-10-23 09:54
胡大村杨林汊原来可以游泳,住在湖边的人还在湖里挑水吃。自从杨林汊被浙江人承包养珍珠后水质就慢慢变了 ...

又一个悲剧了。环保局水利局怎么看?是马上调查制止,还是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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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10-23 09:54: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张胜林 发表于 2013-9-12 09:43
有没有网友最近去过杨林汊(张天二和胡大村旁)。去年国庆期间,我有一远房侄儿在该湖钓起一条四五斤重的 ...

胡大村杨林汊原来可以游泳,住在湖边的人还在湖里挑水吃。自从杨林汊被浙江人承包养珍珠后水质就慢慢变了,现在经常有装粪车去胡大垸,导致湖里的水变绿了,特别是大热天气味刺鼻,女人洗衣服都没办法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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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10-22 21:29:59 | 只看该作者
COD是化学需氧量的代号,表示在强酸性条件下重铬酸钾氧化一升污水中有机物所需的氧量,可大致表示污水中的有机物量。
它是表示水中还原性物质多少的一个指标。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有各种有机物(为主)、亚硝酸盐、硫化物、亚铁盐等。因此,化学需氧量(COD)又往往作为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的指标。COD越高,说明水体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
有毒的有机物进入水体),不仅危害水体的生物如鱼类,而且还可经过食物链的富集,最后进入人体,引起慢性中毒。如滴滴涕的慢性中毒能影响神经系统,破坏肝功能,造成生理障碍,甚至可能影响生殖和遗传,产生怪胎和引起癌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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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10-18 21:07:54 | 只看该作者
路还长,还有大金镇没回复,水利部门没表态,环保局心系民生已率先给我们做出了榜样,值得赞扬,请把我们的微笑留到最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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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10-18 21:03:18 | 只看该作者
我以为此事会石沉大海,还好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终于给老百姓一个说法,也给了一些谣言满天飞的同志们迎头一击,事实是骗不了的。希望各位继续监督,争取山清水秀人笑开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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