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lawyerchl</i>在2007-11-12 10:24:32的发言:</b><br/><p>他逼你打还款收条的时间是什么?你的判决书上的时间是2003字头的那应该是2003年发生的,那么哪天晚上的报案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你可以向公安局、政法委投诉。因为如果你所述是事实,那么对方的行为是犯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只要证据确凿,你的事情应该可以解决的</p></div><p></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这位老兄:你没看出楼主所说的情况吗?现在的问题不是公安和法院不认这个事实,连判决都有了,公安和法院都知道这是一起违法犯罪事件,但就是拖着不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中国是一个普遍现象,这又导致了违法犯罪问题的进一步猖獗。</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这件事情给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面对政法部门严重的不作为,我们有什么办法来解决?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情况如何才能改变?在现在政治体制下,恐怕没有那个个人能解决得了。所以我们只能眼看着不公,眼看着罪恶而无可奈何!</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楼主大概有上中下三策:</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上策是忍。我们做什么事都必须考虑成本。在中国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成本非常高。过去说:“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现在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你已经损失了三万元钱,没有关系又想通过正当渠道要回这三万元钱,可能你要再付出三万,或者更多的钱,甚至再花了钱而前面损失的钱还是要不回。这种风险是存在的。比如说,就算你官司打赢了,但对方把你的钱花了,法院执行时,他无钱可还,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法院又能拿他怎么办?就算判对方坐牢,你在经济上还是必须蒙受损失。因此,如果你不是非要争这口气的话,我看还是算了,否则越来越亏。</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中策是告。如果一定要争这口气,同时还不想走歪道的话,可以告。可以到市委找市委书记,因为我们中国是党领导一切,法院、公安都是市委领导下,市委书记如果良心发现,他一个电话就有可能使你的事情发生根本改变。但这种概率有多大,也是无法预知的。因为找他们很难,而且他们也不是总有良心发现。也可以到地区和省里去上访,找地区公安处和省公安厅。但上访的路也是很难走的,有可能找了半天,还是回到了市公安局,转了一圈又回来了。还可以到检察院,把公安和法院都告了,告他们不作为。但是这样的话,可能你可以出一口气,却要不回来钱。因为你把公安和法院得罪了,他们还会帮你要钱?有可能气也出不了,钱也没了。</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下策是拼。如果你非要出这口气,而且正道又走不通,那就只有豁出去了。但是为了三万块钱,好象很不值得。所以这条道还是莫走。而且这也很需要勇气,不是一般人做得了的。实际上每天都在发生的各种犯罪,比你的冤屈严重得多的人和事比比皆是,有的是人命关天的事都没有人管,人家不也只有忍吗?何作庥有一句名言:“谁叫你活在中国?”</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2 18:23: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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