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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沅江流域跨界污染问题协调处理取得积极进展
2007-12-20
湖南省沅江上游为贵州清水江,该水系从贵州天柱县进入我省怀化市境内,流经芷江县、洪江市、辰溪县等县市,经常德市进入洞庭湖,全长约400多公里,为我省沿江数市、县重要生产、生活水源。自2000年以来,由于受上游贵州省污染排放影响,沅江水质总磷浓度长期超标,今年10月,怀化市环境监测站和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流域的洪江市托口断面(湖南省入境断面)和白市断面(贵州省出境控制断面)水质监测表明总磷分别超标5—6.6倍,属劣Ⅴ类水质,已不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
对沅江跨界污染问题,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07年12月10日,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国家环保总局西南督查中心会同华南督查中心,组织湖南、贵州省环保局在贵州省福泉市召开贵州(清水江)湖南(沅江)流域水质总磷超标跨界污染协调会。省环保局彭翔副局长带领监察总队、怀化市环保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对沅江总磷超标跨界污染问题的协调,湖南、贵州双方均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与会人员通过现场查看有关企业,迅速确定了以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为主的等磷化工企业为清水江流域总磷超标的主要污染源。此前,贵州省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整治措施,贵州省政府编制了《清水江流域(贵州段)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等43家总磷排放企业在2010年以前完成整改任务,其中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目前已投入巨额资金完成了渣场防渗漏处理,正在进行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在充分肯定贵州方面为改善清水江水质所做出努力的同时,彭翔副局长代表湖南方提出,贵州方面必须为控制我省沅江上游总磷超标问题高度负责,加大环境监管和污染整治力度,杜绝跨界污染事故的发生,逐年大幅降低出境断面总磷浓度,提高总磷达标率,努力做到至2008年底清水干流出境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对湖南省提出的相关意见,会议均进行了采纳,并达成共识,湖南、贵州双方签订了《清水江(沅江)干流跨界水质总磷超标协调处理备忘录》,《备忘录》还明确了湖南、贵州两省水污染防治协调的相关工作机制,包括协调例会制度、水污染事件通报制度和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制度等。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跨界污染纠纷呈上升趋势,通过这次协调,与会代表认为,对此类跨界污染问题的处理,只要双方认识统一,坦诚相待,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与会代表也一致认为,通过湖南、贵州双方的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沅江流域的总磷超标问题一定能得到了有效控制,还沿江人民一河清水的愿望也一定能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