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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关于印发武穴市武梅线、蕲孔线(武穴段)规划建设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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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11: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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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武梅线、蕲孔线(武穴段)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
《武穴市武梅线、蕲孔线(武穴段)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武穴市武梅线、蕲孔线(武穴段)规划建设管理的
实 施 方 案

武梅线、蕲孔线(武穴段)(以下简称“两线”)是武穴市对外交通联系的重要通道。为加强“两线”规划建设管理,促进武穴城乡建设,树立武穴现代港口城市新形象,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武穴城市品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武梅线、蕲孔线(武穴段)规划建设管理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编制“两线”总体规划和“两线”新农村建设居民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范围。全面清理“两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开展拆违行动,按照《决议》要求,严格控制道路红线和道路两侧建筑红线。
二、实施步骤和办法
(一)组织清理,依法拆违。
1、镇(处)自查。
(1)宣传发动。印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市政府《通告》,在“两线”各村镇张贴,做到家喻户晓。5月底前完成。
(2)任务要求。由镇(处)负责,以村为单位参与,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对“两线”两侧的所有建设情况进行清理,6月10日前完成。
(3)分类自查。对2011年9月28日《决议》下达前的已批在建、未批在建、已批已建、未批已建的建设情况及村组私卖地基且收费的情况予以分类自查登记;对2011年9月28日《决议》下达后的所有在建、已批未建、未批已建、原屋基上翻建、扩建的建设情况及村组私卖地基且收费的情况予以分类自查登记。
(4)汇总公示。由镇(处)负责,通过分类自查,将总体情况予以汇总,分类登记。各相关村对汇总情况在当地予以公示,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隐瞒不报、错报乱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镇(处)分管领导和村书记主任的责任。
2、核查认定。6月底前,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市规划局、交通局、国土局等单位,对“两线”两侧的自查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核查,分类认定。
3、集中处理。
(1)对2011年9月28日《决议》下达前的违法建设,鼓励自行拆除,相关部门停止办理手续;对2011年9月28日《决议》下达后至2012年5月1日前的违法建设,必须予以拆除;对2012年5月1日后的违法建设,要坚决拆除,严厉打击。
(2)对已取得规划和用地手续但未建设动工的,依照法律规定,规划部门撤销其规划许可证件;国有土地由国土部门报市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市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统一到新农村居民点安置,相关部门免费办理有关手续。
(3)对已批在建和未批在建的,由镇(处)牵头负责,市规划、国土部门分户下达通知书,一律停建。
(4)冻结在原屋基上自行翻建、改建、扩建。
(5)对村组私卖地基且收费的,一律退还给农户或调整安置到新农村居民点建房。
(6)对无任何合法手续的,一律强制拆除;确有建房需求并符合建房条件的,经批准后,一律在新农村居民点安置建设。
4、依法拆除。
所有拆除,由镇(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予以实施。各镇(处)、村组和部门已收取的费用,按照“谁收取、谁退还”的原则,退还给农户。
(1)自行拆除。
①对未批在建的,必须予以拆除。在行动期间,对行动迅速、积极配合的对象,由镇(处)负责,可适当奖励;
②对未批已建的,在行动期间,自行拆除的对象,由镇(处)负责,可适当奖励。
(2)强制拆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处)负责申报,国土、规划、交通、公安等执法部门组成联动专班,在8月份,集中对未批在建,未批已建,未批翻、改、扩建,未批新建,抢建违建且不听劝阻顶风建,没有自行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二)编制规划,严格审批。
1、编制“两线”总体规划,确定准建区(段)、禁建区(段)、整改区(段),由市规划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所在镇(处)公布。
2、编制“两线”新农村居民点规划,由梅川镇、大金镇、石佛寺镇、龙坪镇、田镇办事处负责,科学制定“两线”新农村居民点规划,7月初完成。
3、武穴、刊江城区居(村)民安置点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参与,7月初完成。
4、严格控制骑路建房。“两线”两侧新设居民点必须各按国道不少于200米、省道不少于100米、县乡道不少于80米、通村公路不少于50米的标准,科学布点,有序建房。市农办、发改、住建、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优先支持。
5、严格规划审批。对“两线”所有建设项目审批坚持“三不”原则,凡不符合“两线”规划、不具有一定规模、建筑立面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规划审批。所有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委员会集体研究,市长一支笔审批。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1、建立动态巡查机制。明确责任范围,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两线”范围的各项建设巡查由市规划局负责管理;“武梅线”官桥至梅川段由市国土局负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参与;蕲孔线龙坪段和田镇段由市交通局负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各责任单位要将巡查责任落实到基层站所(分局),落实到责任人,每个具体地段,实行每日一巡查。各责任单位每月必须将巡查结果交国土部门汇总,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对巡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2、建立属地管理机制。镇(处)是管理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两线”沿线村组的管理,杜绝村组乱批乱建行为。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2012年5月1日后的违法建设,按照“谁收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办证,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签字办证单位予以拆除。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和巡查不力而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责任人实行问责,对乱批乱建、私下买卖交易土地行为由公安经侦部门立案查处,触犯刑法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每月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
1、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借助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全面跟踪报道“两线”拆违等工作,突出宣传正面事例,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2、进一步提高镇(处)和部门对“两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认识,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加强“两线”管理工作。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市政府牵头,镇(处)和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4、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各镇(处)和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协作,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二)强化督办,确保实效。
1、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加强监督和视察,充分发挥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
2、启动问责机制。市政府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镇(处)负责人实行问责。各单位要对工作失职的具体人实行责任追究。
3、严格考评考核。对相关镇(处)、部门的考核,由市政府政务督查室组织实施;对部门的考核,还要纳入“城管会战”考核范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经济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公开曝光,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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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6: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通知还是上个星期才贴在路两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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