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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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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际,我部组织编制了《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一一 年四月

     目 录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二)基本经验

  (三)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二)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建设

  (四)加快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五)大力加强专用原料基地建设  

  (六)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体系建设

  (七)努力打造行业管理服务平台

  四、重点布局

  (一)重点区域布局

  (二)重点产业发展  

  五、建设工程  

  (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

  (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培育工程

  (三)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工程

  (四)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与监测预警工程

  (五)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建设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指导服务

  (二)完善宏观管理与保护政策,保障产业安全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扶持产地加工业发展

  (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五)健全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以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水产品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资源转化、加工增值、纵深开发为主,涵盖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等12个子行业。产业关联度高、涉及面广、吸纳就业能力强、劳动技术密集,在服务“三农”、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就业、扩大内需、增加出口、保障营养健康与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风向标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支撑,是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的重要保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抓住和用好未来五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突出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发展,依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产品加工业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快结构调整、产业集聚、技术创新和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实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效。一是总量持续增长。预计2010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0万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5倍,年均增幅20%以上,超过“十一五”规划年均12%的增长预期;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由“十五”末的1.1:1提高到1.7:1左右。二是带动作用增强。2010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业人员2500多万人,比“十五”末增加400万人;吸纳农村劳动力1500万人以上,农民直接增收2800亿元;全国已建立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22.4万个,上亿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1900多元。三是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食品工业占农产品加工业的比重从“十五”末的40%提高到47%,方便、快捷、休闲和营养保健食品发展迅速,很多企业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标准组织生产,形成了一大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四是产业加速集聚。初步形成了东北和长江流域水稻加工、黄淮海优质专用小麦加工、东北玉米和大豆加工、长江流域优质油菜籽加工、中原地区牛羊肉加工、西北和环渤海苹果加工、沿海和长江流域水产品加工等产业聚集区。五是创新步伐加快。以农业部认定的200多家技术研发中心为依托,初步构建起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框架,突破了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了一批成熟适用技术。六是专用原料基地扩大。以公司加农户、龙头带基地等多种形式,建设了一大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辐射带动1亿多农户。

  当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成长活力的产业之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偏低,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大而不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居世界首位,但中小型企业比重大,自主创新能力弱,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低于发达国家2-4:1的水平。二是集中度不高。规模以上企业仅占全部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的24%,年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仅有21家,过500亿元的企业仅有4家,过1000亿元的企业仅有2家,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只有1家。三是自主创新能力弱。我国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不仅缺少现代化装备,更缺乏自主创新意识,同质化现象严重,重引进不重创新,重模仿不重开发,产业高端主体技术与装备仍依靠进口,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程度低。四是产地初加工落后。在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环节,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小企业加工设施简陋,工艺落后,产后损失大,质量安全隐患突出。据测算,我国农户粮食、果蔬产后损失率分别为7%和10-20%,远高于发达国家1%和5%的水平。五是资源利用率偏低,受技术和装备水平的制约,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物耗、能耗、水耗相对较高,资源利用率低,节能减排压力大。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调动各方资源,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坚持政策引导和科学规划。连续5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2006年农业部制定了《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各地政府也相应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制定了本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各个层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战略重点,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二是坚持科技创新。“十一五”期间,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一批重大科研和推广项目,建立了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200多家专业分中心,整合了农产品加工各领域的科研力量,攻克了一批制约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难题,开发了一批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建立了一批产业化示范生产线,推广了一批农产品加工成熟适用技术,推动了农产品加工业由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向数量与质量、效益并重转变。三是坚持龙头带动。龙头企业通过原料基地建设,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初步解决了农产品分散生产与集中加工不相适应的难题;通过技术改造升级,统筹农产品产加销各环节,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目前,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的20%。龙头企业的辐射和带动,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四是坚持与破解“三农”问题相结合。“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始终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农民转移就业增收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目前,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许多地方的重要支柱产业,在统筹城乡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对新的挑战。

  从机遇看,一是政策环境更加有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宏观调控、扩大国内需求的政策,实施了区域发展战略和行业振兴规划,强农惠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关心农业、关爱农民、关注农村的氛围不断增强,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二是需求拉动更加强劲。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4000美元,居民消费结构日益呈现高档化、多样化、个性化趋势。预计到2015年,全国人口将超过14亿,而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将超过农村人口。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三是原料基础更加雄厚。预计到2015年,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将达到5.4亿吨以上,肉、蛋、奶、水产品总产量分别达到8500万吨、2900万吨、5000万吨和6350万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优质专用农产品比例将进一步加大,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原料基础。四是科技支撑更加有力。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纳米技术等为主导的全球科技革命迅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从挑战看,一是环境资源约束加剧。我国资源环境条件相对脆弱,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势在必行。农产品加工企业尤其是众多中小企业调整提升产业层次、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任务加重。二是生产要素供给趋紧。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面临融资、用地、用工等要素制约,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增大。三是国际贸易不确定性增多。后金融危机时期,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品牌、标准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受汇率波动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影响,加工农产品出口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四是质量安全要求提高。随着全球性粮食安全与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粮食安全和质量安全已成为农产品加工业数量增加与质量提升的两大重要制约因素,对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http://rccs.longyan.gov.cn/zw/zcdt/zy/201111/t20111107_1991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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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5 13: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农业部启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4日   来源:农业部网站

    记者从日前在京召开的全国农业产业化与乡镇企业工作专业会议上获悉:农业部决定从2006年起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将始终围绕提高对农户的带动力这个核心,力争今后五年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抓住农产品加工增值这个关键环节,预计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将达到1.5:1,平均每年提高0.1个百分点。

  据了解,“十五”期间,我国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部分地区已经进入了创新提升阶段。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带动能力和示范效应明显提高,已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新的经济增长点。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会议上指出,到2010年末,农业部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使龙头企业集群有一个大发展,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和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企业,整体上提高农业竞争力;使农产品加工水平有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初加工以上)达40%一50%,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使基地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根据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以及农产品出口需要,建设一大批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广泛带动农户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使农产品品牌建设有新的突破,培育一大批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名牌产品,培育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100个以上;使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有显著提升,扶持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力争使更多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有力促进农民增收。

  范小建强调,各级农业部门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过程中,要始终以坚持服务方向,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和坚持创新促发展为原则,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切实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以提升竞争力为重点,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创立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到2010年末,在种养业、特产业等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的大企业集团,形成100个左右特色优势鲜明、发展潜力大的产业集群,培育一大批农业名牌;二是以提高带动力为核心,通过加快立法、项目带动、示范推广,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风险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行业协调四大机制;四是通过推进技术创新、优化加工布局、主攻加工增值,以发展精深加工为突破口,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五是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从田间到餐桌实行全过程农产品质量控制,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到2010年末,基本建成农产品加上国际标准跟踪平台,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良好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和IS09000等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六是以强化服务功能为支撑,构建信息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技术培训服务、创业发展服务四个平台,到2010年末,将其形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宏观管理和间接指导服务的工作体系。

  2006年是推进行动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对于全面完成行动计划至关重要。范小建在会上具体提出了2006年的工作重点,即积极开展龙头企业集群试点,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创名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产业化经营风险保障机制;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和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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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5 13: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方案

.......

七、责任分工

(一)负责人

副部长,总经济师总体负责本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牵头单位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责任人,分管责任人黄连贵;乡镇企业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

(三)具体责任分工

1.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农业产业化处:责任人王维友;具体任务:开展龙头企业集群试点,组织龙头企业创名牌活动;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试点,进行第三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加强和完善农业产业化信息网建设,组织编写《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报告》,举办“中国农业产业化高峰论坛”;督促落实龙头企业支持县、县发展的有关活动,举办玉米产销衔接活动;开展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厂长经理培训和农业产业化指导部门人员培训。

专业合作处:责任人;具体任务: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配合全国人大做好合作社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基层辅导员进行培训。

2.乡镇企业局

农产品加工处:责任人;具体任务:示范基地建设,培植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西部行动,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与奥运经济精品展示会;对新办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创业服务。

科教质量处:责任人杨泽钊;具体任务:建立国家及重点农产品加工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健全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推广农产品加工技术;制定并发布《“十一五”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指南》,构建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平台,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继续开展蓝色证书培训。

信息统计处:责任人;具体任务:健全完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络。

3.参与司局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参与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审查和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共同组织玉米产销衔接活动、龙头企业创名牌活动;加强和完善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信息网建设。

发展计划司:协调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政策,争取对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项目给予支持。

财务司:协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安排具体财政资金投资项目。

科技教育司:建设国家及重点农产品加工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开展蓝色证书培训。

种植管理业司:示范基地建设,玉米产销衔接活动。

畜牧业司:示范基地建设,培植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

农垦局:示范基地建设,培植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

渔业局:示范基地建设,培植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

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参与编写《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报告》,参与举办“中国农业产业化高峰论坛”,共同修改定稿《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乡镇企业发展中心:参与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参与农产品加工重点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参与创业发展平台的构建。



引用信息(转载时请保留,谢谢):
原文链接: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方案 http://www.govyi.com/wenzhang/2009/200901/288747_4.shtml
信息出处:公文易文秘网 http://www.govy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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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5 13: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农业部[2006]17号)  
www.cqagri.gov.cn  [2010-01-28] ·


                         农业部关于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当前,各级农业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进一步投入新农村建设,更好地发挥带村富民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多年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培育主导产业、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今后,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龙头企业必将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一)龙头企业是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载体。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业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利益关系,通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对接,将一、二、三产业有机联结起来,使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由工业引入农业,由城市引入农村。实践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城市和工业资源进入农业和农村的有效载体,也创新了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二)龙头企业是构建新农村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促进生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龙头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根据加工需要,结合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带动农户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培育主导产业,形成优势产业带。龙头企业作为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的重要力量,不断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有效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农业整体规模效益,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已经成为构建新农村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生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龙头企业是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需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龙头企业发展在农村、植根在农业、动力在农民,与农村经济繁荣融为一体、息息相关。在带动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等方面,龙头企业都可以大展身手、大有可为,正在日益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四)新农村建设为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企业的发展有赖于产品市场的扩大、消费群体的增加,有赖于得到社会的广泛信任和认可。农村人口占大多数,是我国数量最多、消费需求潜力最大的群体。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国家投入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将更加直接,发展环境将更加优化,农民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积极性将进一步高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经济都将迎来一个加速发展的局面。这必将进一步启动农村市场,扩大国内需求,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更好的投资机遇、市场机遇和发展机遇。


二、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通过产业带动、村企联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外向牵动等多种形式,实现兴村富民、村企共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总体思路的要求,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当地的具体条件,自主自愿,各施所长,开展切合实际、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与要求的新农村建设行动。不得拔苗助长、贪大求全,不搞摊派、下指标,不加重企业、农民的负担。


(二)以人为本,造福农民。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行推进;要坚持从农民要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受益最明显的项目入手,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遵循规律,互利共赢。要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市场运行规律和新农村建设规律,为龙头企业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龙头企业要通过不断拓展产业链,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带动农户生产致富,实现企业与农村和谐发展。


(四)大胆实践,开拓创新。要充分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和龙头企业的创新潜能,大胆进行技术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合作方式,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


(五)发挥优势,务求实效。要科学发挥龙头企业优势,用企业之所长、尽企业之所能,选准切入点,努力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三、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


近年来,龙头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行业特点,采取不同形式,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赢得了农民的欢迎、政府的肯定和社会的称赞。龙头企业要继续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创新,努力在适宜的领域、采取适合的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


(一)培育主导产业。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富裕广大农民。龙头企业要带动一村一品发展,根据当地资源和特色培育主导产业,依托自身的品牌和技术等优势,通过技术推广、生资供应、质量控制、资金供给、信息服务、培育指导等多种形式,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坚持自主创新,引入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物质装备、生产技术等要素,改变传统的种养模式,努力提高农业科技的支撑和引领能力,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完善利益机制。农民增收、生活宽裕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助于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受益。龙头企业和农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利益联结方式。要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有条件的也可以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或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还可以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在产权上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要积极探索风险保障机制,提高农户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努力使农民稳定分享整个产业链的平均利润。


(三)培育新型农民。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建设新农村根本的是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龙头企业要发挥技术和信息优势,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指导等形式培训农民,建立示范基地、养殖小区,引导农民转变种养观念,提高农民发展生产的能力;要以企业先进经营理念、管理方式教育农民,提高农民的经营水平;努力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对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组织农民参与工业化、标准化生产,逐步提高农民合作意识和适应工业化社会的能力。


(四)健全市场体系。这是新农村建设保持持久生命力的基础。龙头企业要注重培育自有品牌,开展质量认证,做好品牌营销,将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要重视培育国内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积极发展农产品和消费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现代流通方式,主动参与政府推动的农村市场工程建设,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利用国际营销网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农产品出口;有条件的还可以在国外建基地、办工厂,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


(五)促进公益事业。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是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发挥资本优势,积极参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龙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配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积极帮助农村修建道路、桥梁、水电等生产生活设施,改变村容村貌;开展图书下乡、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文体生活,促进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参与扶贫开发、移民安置,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和移民的增收渠道。龙头企业要与政府及其他社会团体合作,共同兴办农村公益事业,营造新农村和谐发展氛围。


要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所在村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加强村企之间的互通互动,形成共建合力。综合考虑产业发展、村容村貌、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等因素,共同制定新农村发展建设规划,积极探索股份合作、村企联动等多种模式,整合各种资源,形成企业与农村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


四、为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需要政府、部门、农民等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主动提供服务,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开展试点示范。各省(区、市)要在坚持龙头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选择5-10个龙头企业作为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我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将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确定50个龙头企业作为国家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龙头企业。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引导各类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二)注重政策引导。要研究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部内有关资金项目要向龙头企业及所带动的基地村倾斜。我部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也将重点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时,符合认证条件的优先受理,认证费用适当减免。


(三)加强指导服务。要创新思路,转变职能,强化服务,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一是开展培训。对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及基层产业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认识,研究探索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新机制。二是提供信息。及时提供国家在新农村建设方面规划、政策、建设重点等方面的信息,引导龙头企业更好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三是搭建平台。重点搭建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研企对接的平台,促进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的有效对接。


(四)总结宣传典型。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具体做法和经验,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地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努力为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在适当时候、采取适当形式对先进企业进行表彰,激励更多的龙头企业投身新农村建设事业,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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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5 13: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农村建设不光是拆旧房盖新房哦,产业不起来,新农村新不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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