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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废车成校车 报废机制应从粗放转向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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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1: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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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在河南汝州采访获知,汝州的拼装车市场翻新旧车,部分组装车流入农村成为校车。记者看到两辆与之前报废的校车外形相似的白色依维柯小客车,卖家承认是改装车,还称“这车很好用,开着没问题,以前经常有学校、幼儿园来买,拉十几个孩子没问题”。(3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去年校车事故频发,致使《校车安全条例》广纳意见,如今尚未出台,又见校车乱象———在河南汝州、湖北十堰等地,一些报废车辆成为校车,流入农村。公众的愤慨情绪与安全焦虑再次被点燃。
  孩子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校车安全问题一直都是重中之重,不过“废车成校车”的核心问题,不是废车的用途何在,而在于报废机制过于粗放。国家出台规定,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实行资格认定制度,规定每个地市只允许一家国有专营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存在。但遗憾的是,这种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开出的价格,远低于组装公司的,汝州的回收公司,几年前便没有了生意,我们无可厚非车主的逐利,只能对这种简单粗放的报废机制充满怨言。
  报废机制过于粗放,从标准开始,到报废处理的过程,都显得过于简单。如对报废车辆的限制,多数以年限与公里为限,而在实际操作中,又主要以年限为主,公里为辅,这般“一刀切”的方法,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如你所知,保养情况不同、行驶路程不同、使用频率不一样等现实条件,注定车辆的寿命不可能是一刀切的,完全有现实的差别。而在报废处理上,没有强制,也没有人去追踪,那名义上的回收公司,必然彻底地输给“利益”。
  显然,这般过于粗放的报废机制,早已不适应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简单是好,便于操作,但也便于钻了机制的空子。以这汽车报废机制为例,太过简单的处理,难以形成真正刚性的回收制度,那再多的规定也只会沦为一纸空文,不可能真正约束好汽车的安全行驶。在利益面前,无需对道德有过高期待。
  故而,无论是废车成为校车还是其他车,都是不可饶恕的恶行,任何一次决策的失误,皆可能酝酿出难以挽回的恶果。而一贯如一的汽车报废机制,也应从粗放转向集约。即以科学的方法对待报废汽车的剩余价值,既然组装市场可以这样红,那当前的集约报废机制,完全可以复制这种成功,从中摸索出一整套的集约型处理方式,充分利用资源,以形成良性的循环。回收本就是循环的又一个开端,如不能进入良性轨道,便失去现实的存在价值,因而报废机制向集约方向的转变,必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当前无序的报废机制,除却终止别无选择,且路就在“可望可即”的咫尺,只等决策者那一声改革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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