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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bbs.chinanews.com/web/65/2011/1026/27885.shtml#][/url]
10月22日,为让12名逃犯尽快落网,江苏淮安市金湖县公安局对抓捕逃犯任务进行内部公开竞标。中标后,民警要交纳1000元保证金,签下一个月之内抓捕成功的军令状。若如期抓获逃犯,给予5000元奖励;凡未能如期追回逃犯的,扣罚1000元保证金,组长即中标民警要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讨。竞标成功的都是副股职以上民警。(2011年10月25日《扬子晚报》)
有钱能使鬼推磨,竞标能促警抓贼,太有特色了!警察抓逃犯本是职责所系,却演变成“竞标制”,中标者在完成任务后,不仅有物质奖励,还有升职可能。公安局是准备改革,实现市场经济化的商业运作?倘若逃犯出价更高,又该当何论呢?真可谓荒诞至极!
首先,竞标抓逃犯是否意味着警察平时“不作为”。同是一个罪犯,为什么专业的部门抓了很久没有结果,而一竞标,不同部门的人就自告奋勇去追逃犯?是该局领导对专业部门的人员配置不合理,导致有人站住茅坑不拉屎,使有专长的人员功力无法施展?还是专业的人压着不办,就等着竞标后办理去领赏钱?抓贼是警察的基本职责所在,报酬早已经包含在工资里。虽说基层民警的苦一般人体会不到,但干一份工得一份钱,警察的福利百姓可也没享受过!重赏之下才有勇夫,和职业无关,和操守无关,和金钱有关,是不是有点悲哀呢?不给钱就不干活了?
其次,竞标抓逃犯是否为了生财有道、升职有道!理所应当的本职所在却还要拿来竞标?敢问:竞得的标价是局长大人从自个儿腰包里贡献出来的吗?如果不是,那么一件工作为什么可以得到双份的酬劳,“标价”原来就是奖金的代名词。以后警察们会不会抓了之后再放掉,再竞标再抓,周而往复,生财有道,升官亦有道!人民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从制度上加强办案的约束力,却“另辟蹊径”,真是可笑。
再者,竞标抓逃犯是否会涌现出更多的冤假错案?军令状式的抓逃背后,将是对逃犯家属亲朋无穷无尽的骚扰折磨。中标民警压力山大,必然将压力转嫁给其他人。在经济利益下,难免有人利欲熏心、丧失天良、以假乱真,将一个又一个的“赵作海”投狱。虽然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假逃犯被枪毙、真罪犯娶妻生子的真实尚在身边,让我们不得不质疑。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谁也不愿成为别人奖金的赌注!
警察竞标抓逃犯实在是荒诞,但不能否认的是,激励机制确实能激发人们的斗志。当下的警察还有几个是为人民服务,劳心劳力破案抓贼?在一切向钱看的社会环境下,出现这样有特色的措施也无可厚非。倘若下一步能“竞标抓贪官”的话,相信百姓们也就不在乎这点钱,奖金就奖金,标价就标价吧!(文/雷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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