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曲戏经过漫长历史时期的酝酿与积淀逐渐形成。
1.“坐唱”(“板唱”)时期 文曲坐唱,源于明清俗曲和民歌小调。明清俗曲继承了宋、元以来的小唱或小曲的传统。宋人耐得翁《都城记胜》曰:“唱叫小唱,谓执板唱慢曲曲破,大率重起轻杀,故曰浅斟低唱。”文曲戏的传统演唱形式最初是不化妆的文曲坐唱和渔鼓小调,其演唱形式为一琴一板,一男一女(或二女),男的操琴,女的拍板演唱。坐唱,又称“板唱”,无论街头巷尾、茶馆酒楼、庭院居宅,有一条板凳就可以演唱,有一人清唱(自拉自唱),二人对唱(男兼奏胡琴,女兼操牙板),三四人或五七人分角色演唱,演员兼奏胡琴、四胡、月琴等。于民国初年搬上舞台,逐渐形成戏曲。这样台上的戏曲形式唱些大本头戏,台下的曲艺形式唱些小段,形式简便随时可唱。
文曲即以曲艺与戏曲两种不同的样态并行不悖地向前发展。
黄梅文曲坐唱,经过几百年间艺人口传心授,与黄梅方言和民间舞蹈、说唱艺术的不断融合,具有浓郁的乡土特色,洋溢着泥土的芳香,深受群众的喜爱。黄梅文曲坐唱的音乐丰富多彩,柔和优美,清雅动听。其音乐主要有声腔曲调和丝弦伴奏两大部分组成。
2.“走唱”时期 黄梅大围(南至长江大堤,北至太白湖,东至孔咙,西至广济田镇)常闹水灾,从1878年至1949年期间,发生水灾达一百多次。当地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一转围国,一坦平阳,熟了三年,满屋是粮,人穿绸段,狗穿衣裳;下了三天,心下惊慌,铜锣一响,筑坝下桩,皇堤一破,大哭细昂,叫只渡船,渡到上乡;背把破絮,径往鄱阳,到人门口,伴人门框。”在这样频繁的灾害面前,广大灾民纷纷学唱小曲和采茶戏,作为逃荒乞讨的谋生手段。
光绪年间,黄梅县蔡山江家墩江玉枝逃荒卖唱至湖北蕲州、大冶、阳新;江西瑞昌、德安、沙河、都昌;安徽的宿松、望江。广济县程朋垸的毛巧尔、程家咀垸的朱三妹在光绪年间,也以打连厢卖唱为生。清光绪二十二年,黄梅县盲艺人聂炎保带胡家桥胡秀英出外卖唱小曲,先后到达了重庆、沙市、宜昌、武汉、九江、南京、上海、杭州等地;广济县武穴镇盲艺人李树生,在清光绪十八年就已外出卖唱;马连芝从十岁始长期在外卖唱小曲,他先后到达了湖北省的武汉、沙市、宜昌;江西省的瑞昌、武宁、九江、南昌、都昌及南京等地。本地小曲曲调《相州十打》、《上江相思》、《下江相思》、《下江倒贴》和《泗州调》均融汇了外来的曲调。
3.“高台椅坐”时期 广济县《丁末县志》记载:康熙年间,“乡村有龙灯、花灯及狮子流星之戏”。花灯分为“武场”(玩龙和武术等属“武场”)和“文场”(“打花鼓”、“打连厢”、“挑花蓝”和“双推车”等属“文场”。)每逢春节、上元节及二月花朝,当地都有玩花灯和龙灯的风俗,三至五人一班到各湾演出,划地为台,演唱的均为当地的民间小曲,表演的曲目如《金莲调叔》、《浪子踢球》等小戏,称为“文曲灯戏”。每次仅演二至三个节目,胡琴伴奏,也有添加月琴、笛子、琵琶和小锣伴奏的。1850年以后,黄梅县文曲艺人用类似民间舞蹈“推车”形式。男推车,女坐车(称“二姐儿”),绕场打转,边转边唱边做动作,唱词插入道白,男女搭配表演,出现了两小戏最初的脚本。
高台椅坐是花灯中“文场”的形式之一,花灯队巡回到各村表演,一般就地表演节目,但演唱民间小曲各村都需搭座高台,演唱者坐在高台的椅子上演唱一些有故事情节的曲目,并用二胡或敲碟伴奏,这一特殊的表演形式被称为“高台椅坐”。花灯结束后,还要以此形式回本村演唱二至三天。
黄梅县聂福俊墩王元林曾向叔父聂炎保学唱民间小曲,是“高台椅坐”的演唱者及组织者。1923年,王元林和聂炎保经常到黄梅的孔珑及广济的龙坪等地看汉戏,两人在观看的过程中进行分工,一人看动作,一人听唱腔学台词。首先编演了《游龙戏凤》,后来又将小曲中的《宋江杀惜》、《金莲调叔》等曲目进行改编,分角色搬上舞台。王元林第一次将文曲以穿长袍褂和简陋的化妆搬上草台以戏曲形成演出,首次将“调儿戏”搬上舞台,王元林当之无愧地成为“调儿戏”的第一代民间艺人。
4.文曲戏的班社分布与初步形成 艺人班社是传统戏曲的基本传播者,戏曲班社在其艺术生产及推动戏曲发展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郭汉成曾指出:“戏曲班社既是一个谋生的职业组织,又是一个进行艺术生产的集体。”⑦“调儿戏”唱腔来自民间且深受农民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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