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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收入分配改革,国家和企业要“让富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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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09: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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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强   06-10 09:12:07
  据可靠消息,备受人们关注的收入分配改革有望在年内出台。收入分配,这个最容易让老百姓感觉到不公平的问题,从两年前就开始酝酿改革,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拖到了现在,在人们期盼这一改革制度出台的时候,笔者希望:收入分配改革一定要直面矛盾,这个矛盾包括收入少和收入差距过大两个方面,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实现百姓收入的增幅跟上经济发展的增幅,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和企业必须要“让富于民”。
  我国劳动力成本低,意即普通百姓的收入水平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收入低低在两个环节上,一个是初次分配中的“利润蚕食工资”,一个是再分配中的不合理。
  先来看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领域。1980年,我国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为17%,而到了2007年,这个比重却下降到了11%。这即是笔者所讲的在初次分配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的“利润蚕食工资”现象,其表现为劳动者的报酬标准偏低,并缺乏工资的支付保障机制(特别是农民工)和正常增长机制。从中国与发达国家小时工资水平比较看,中国大约是0.2美元左右,欧美发达国家大体上是25—30美元。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但另一方面,也有劳动力价格低估和扭曲的问题。
  而在再分配领域,居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同样是下降的,政府和企业所得的比重是上升的。1992年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为68.8%,2007年却下降到了52.3%,16年下降了1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政府和企业收入上升16个百分点。政府收入上升是部分税率偏高和地方政府卖地收入增长过快所致,企业收入上升则与垄断性行业的垄断利润有关,这即是再分配中的国家和企业挤压员工收入现象。
  初次分配也罢,再分配也罢,两者相加也罢,近些年来劳动力工资水平多数不高多数增幅不够,这恐怕是绝大多数人的同感。这种感觉再白话一点就是,感觉国家富了,大型特别是垄断企业也很富,但“我”却没有相应地富起来。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改革之初,因为我们国家当时国不富企业不强,所以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上,以及大企业的扶持上,事实上是,有照顾就会有忽略,而忽略的正是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但现在的情况和几十年前有了很大的不同,从经济总量上来讲,我国现在已经事实上成了一个很有实力的国家,在这个时候提出“让富于民”,不但是应该的,也是可行的。
  “让富于民”是体现和谐社会和公平公正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党和政府在30年的改革中领导中国和中国人民走出了一条非常成功的道路,在经济积累时期完全顾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也是不可能的,但在经济总量这个条件已经具备的前提下,实现“让富于民”就是一件时不我待的大事情。因为收入分配不公是当前百姓最关心最有意见同时也是最期待的一件大事。因为收入不公,和谐社会的内涵就依然不够充分,社会公平公正也就依然没有“与时俱进”地得以实现。
  “让富于民”是维系经济再发展的重要动力。世界金融危机让我们充分理解了扩大内需的重要性,因为像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人口总量又这么大,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把经济的主要中心系在“外向型”上,而要扩大内需就要让百姓兜里有钱,特别是要让占社会最大份额的中低收入者兜里有钱。另一方面,把经济发展的中心放在“外向型”上是不可行的,而把经济发展的中心放在少部分垄断企业的高收入阶层上也是不可行的,因为这部分人收入水平较之普通工薪阶层来讲虽然奇高,但毕竟总量不高,不可能是维系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让富于民”也是提高国人国际地位的重要手段。在发展初期,因为没有办法而选择了一条依靠廉价劳动力的发展道路,但现在拿着中国强大的经济总量继续去走这个老路子,则不利于我国国人在世界上的地位,因为劳动力廉价不仅与我国的经济总量不协调,同时也与我国的许多方面不协调,包括政治、军事、外交、科技、体育等等。让中国人有尊严地活在这个地球上,不仅仅是我国改革发展的目标,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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